跟在我身旁的陳鋥也嘿嘿笑道:“我也不敢,我們警察也是有類似紀律規定的,常總我要是吃了你這頓飯,讓這幾位給我曝光出去的話,我輕則寫檢查、關禁閉,重則有可能被開了。”

我心想這還真是麻煩,四個記者同行湊到了一塊,估計彼此之間都互相忌憚,陳鋥就更不用說了,看來這頓飯他們肯定是都不敢吃我的了,要不然就先到我房間去湊活著做個采訪,打發了他們再來吃晚飯?

我正打算叫他們到我房間去,一個瘦瘦高高的中年男記者卻開口說道:“我看要不這樣吧,咱們還是先一塊吃頓晚飯,完了結賬的時候AA製,這樣就不會違反規定了,你們覺得怎麼樣?”

一聽這話,我急忙笑道:“可以,我同意,那咱們就這麼定吧。”反正不管怎麼結賬吧,隻要一起坐一塊吃頓飯的話,多多少少也就算是有點交情了,對我總是一件好事。

陳鋥也點了點頭:“這樣行!”

其他三個記者互相看了對方一眼,也就都答應了,於是我們一塊進了餐廳,找了一張圓桌坐下,服務員過來招呼,我們就每人點了一個菜,要了幾碗米飯,就吃了起來。

吃了半個多小時,到了將近七點四十的時候,我們飯吃好了,中餐廳裏的人也走的差不多了,隻在一個角落裏還坐著四五個人在吃飯,這麼一個幾百平米麵積的餐廳,倒也影響不到我們的采訪,於是我就叫服務員過來結賬,告訴其他幾個人,我結完賬之後,他們把錢算了給我就行。

一個服務員走到我身旁,把賬單遞給我,臉上帶著微笑說道:“常先生,一共兩百八十八塊。”這段時間我一直住在酒店裏,經常到這兒來吃飯,所以餐廳的工作人員大都已經認識我了。

我掏出三百塊遞給了服務員,她拿著錢交回到櫃台上,緊接著就又送了十二塊的找零回來給我。

我身旁的陳鋥就說:“每人四十八塊,這是我的。”說著就掏了一張五十的遞給我,我接過來放在麵前桌子上,隨手把服務員剛找我的兩塊零錢補給了他。

緊接著那個“彭城晚報”的記者也遞了一張一百的給我,我從皮夾裏翻出僅有的兩張一塊的零錢,加上麵前剛才陳鋥給我的那張五十的,正好找給她。找完這兩個人的錢,其他三個人的錢也已經遞到我跟前了,我看了一眼,都是五十或者一百的,於是笑道:“我沒一塊的零錢了,找不開,要不你們看看有沒有零錢,給我零錢吧。”

三個人都搖搖頭表示沒有,其中一位男記者拿著皮夾翻了半天,紙幣加硬幣總算湊出了三塊的零錢,加上一張五十的,一共五十三,我找他五塊,剛好能找開。收了這五十三的零錢,我又收了另一位男記者一張一百的,找了他五十二,還剩一塊的零錢。最後蘭滬的一張一百的,我卻實在沒辦法找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