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發生後個體從茫然中恢複,開始進入以焦慮、緊張不安為主要表現方式的階段。這期間常出現失眠、心神不寧、坐立不安、易怒或者無法控製地回想災難發生的整個過程等現象出現幸存者效應,例如因自己的幸存而感到自責、內疚等。在此階段可以考慮將災民組織起來,幫助他們建立起彼此的聯係和支持,一起述說危機事件,互相幫助,並給以心理訓練。對3卩些問題較為嚴重的患者可進行個別治療。

慢性期(地震發生2個月後)大多數地震幸存者都會在經曆前述兩個階段後逐步改善症狀。如果幸存者能在這兩個階段得到較好的心理輔導,則比較容易回歸正常生活。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幫助,或創傷太嚴重,會進入慢性期。進入此階段的患者以憂鬱情緒及悲慟反應為主,他們會沉浸在對逝去者或失去物品的懷念中難以自拔,並常會伴隨自責、內疚、灰心與無助感等,甚至出現自傷及自殺行為。在災難周年紀念日、清明節、節假日、遇難親屬生日等重要節日,這種情緒反應會更加明顯。也有些患者會變得對人不信任、敵視或產生複仇心,對人生持心酸悲苦的態度;還有些個體可能會過度飲酒或濫用藥物。所有這幾種情況都可能表現為人際關係受損、職業能力下降等。個別人會以軀體症狀為主要表現形式,如失眠、腰背疼痛、頭痛等。進入此階段的受災人群需要進行較長時間的心理治療才能緩解症狀。

四、什麼是急性應激障礙?

急性應激障礙又叫做急性應激反應,指的是一些人在親身體驗、目睹或遭遇災難性事件之後,在很短的時間(常在1小時之內)內就發生的情緒及身體上的一些強烈的反應,比如非常害怕、不知所措、茫然、木訥等等。大多曆時短暫,可在持續2天至一周內逐漸恢複,一般不超過4周。

應該說,親曆地震的很多人都有可能出現急性應激反應,例如恐懼、茫然等。症狀出現的快慢、持續時間、程度等與其所遭受朿彳激的強度及是否消除有關,另外,障礙的出現還與個人的心理素質、經曆及當時的健康狀態等有關。

急性應激障礙可以表現為下列一些情況。

常在地震剛出現時發生,主要表現為表情呆滯;不知道該幹什麼;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麼;對周圍的事不在意沒感覺;不能辨別方向等。

強烈的恐懼極擔心地震會再發生;害怕自己或親人會再受到傷害;害怕自己會崩潰或無法控製自己;害怕自己無法應付發生的一切;表情緊張害怕等。

情緒低落感到絕望覺得沒有人能幫助自己。

說話、動作明顯增多或減少可能表現為內容淩舌的自言自語明顯增加;受害者可能花很多時間向別人訴說自己的感受,希望獲得幫助;動作淩亂,做事缺乏目的性;出現一些衝動的行為,如毀壞物件;煩躁不安;容易發怒。

也可能會有另一種極端的表現:如思考問題、說話或做事速度明顯變慢;表情呆滯、麻木4主意力不集中,發呆;嚴重者可能出現身體僵硬刻板甚至不動不語。

極力避免想到、談到、接觸到與地震有關的事物;不能回憶起與地震相關的事情。

不斷回想到與地震有關的事;不斷很真實地體會到地震當時的感覺;難以入睡,不斷做噩夢;稍有風吹草動就驚恐不安。對自己產生不真實感,或覺得周圍的環境不真實。

身體上的不適,如心慌、發抖、出汗、麵色潮紅、呼吸急促。

不能從事正常的工作,不能正常與別人交往。

需要注意的是,隻有當上述症狀表現都隻是由地震災難引起的,而不是因其他身體或精神疾病引起時才可以確定為急性應激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