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曉青唇角輕揚,或許連她沒發現,剛剛淩風談起孩子時她眼中的柔和之色!
她不知,有一種可怕的東西叫習慣,習慣久了,比死都可怕!有人說,活著比死都需要更大的勇氣,分離的痛苦,像無毒的毒藥,不致死,活著卻很痛苦。
六年,心裏總是有芥蒂的。分離了六年,心裏怎能沒有傷口,淩風那雙幽暗深邃的眸子,將所有情緒都隱藏起,一到晚上,夢裏反複出現,很多次都大汗淋漓的從床上坐起,沈曉青睡的死,這些,她當然不會知道。
“不對,應該像我一樣,活潑可愛就夠了,凡事不是有你嗎?聰明的人費腦子,為了保護腦子,還是笨一點的好!”沈曉青輕輕著道。
做人,不能太過聰明,有時候,聰明反被聰明誤,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像淩風一樣每天活的那麼操勞,隻要開開心心的就夠了。
淩風輕輕敲在沈曉青腦門,假意斥責,“我不在身邊怎麼辦?讓你看孩子指不定那天就丟了。”
沈曉青不依,嘟著粉嫩的小唇,“你居然嫌棄我,我哪有那麼笨,那麼笨的是你好不好?我可是很聰明的!”
“是,聰明到真假話都分不清!”淩風接過沈曉青的話道。
六年前,若是她好好分辨,他們也不至於承受六年分離之苦不是嗎?
知道她腦子笨,他緊忙處理完每天的公務,公務多便放在家裏處理,就是怕類似的事情發生,千算萬算,卻還是發生了那樣的一幕。
沉默的時間顯的特別漫長。
兩人臉上都添了抹傷感,沈曉青淡淡的望向天空,是啊,她是夠笨的,如果能區分韓語嫣話裏的真假,她也不會一氣之下遠走他鄉這麼多年!
分開的六年她又何嚐不想他,漸漸的,分開成了一種習慣,沈曉青習慣了一個人異國漂流的日子,有沒有他,都變得不在重要。
如果可能,她或許和林洋都已經成了事實婚姻,可沈曉青心裏不甘,她就是想確認,淩風是不是真的結婚生子!
當看到他每天的花邊新聞, 靜靜的一句話也不說,不流淚,心裏某個地方說不出的難受,但也不會痛了。
可能是她的心已經死了,已經不會流淚,不會哭泣。
等再見到他的那刻才明白,那些不過是自欺欺人,再見到他,心還是會痛,會流淚,會哭泣,會傷心。親眼看到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剛開始還會哭泣,後來便不會了。
她已經學會了調解自己內心,知足常樂。
能每天看到淩風,對她而言,足夠了,人就應該知足不是嗎?
希望太大,失望也就越大,所以,還不如沒有希望,這樣,便也沒有了所謂的失望。
有時候,自己希望的事情不知不覺就會來臨。
比如淩風的嬌寵,還有兩人感情的和睦。
沉默了會,淩風率先打破。
“所以要像我,才會好!”摸著沈曉青頭頂,酥酥癢癢的感覺,沈曉青抗議著將他的手拿開,將全身重力拖在淩風的右側臂彎。
兩人做了會,接著起身,坐到一旁準備的涼亭處。
雙手一拍,兩人牛排由侍者送到。
沈曉青微感詫異,安排的好周到,他怎麼知道她又餓了的,隻是隻有一份,塞牙縫都不夠,不過也隻能湊合。
現在的她,膽小怯懦,喜歡把什麼話都藏在心底,怕說了惹淩風不開心,幹脆選擇不說。
臉上平靜的沒有一絲表情,這樣的沈曉青,讓淩風感到好陌生,可怕,饒是他怎麼用心,可能就是怎麼都回不到從前的時光。
好懷念那時候的她,總是什麼事情都寫在臉上,一看便知,如今,她也變的和其他人無異,怕他,敬他!
如果是以前,她臉上定是怎麼都壓抑不住的笑容,如果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也會說出來,如果自己不同意,她便死命撒嬌,撒到自己同意為止。
那是的自己,對她還真是頭疼,想嚇唬嚇唬她,看到她那雙水靈靈烏黑的大眼睛,心裏產生不忍,最後反讓她氣焰升高。
那時的他,就是那樣的寵著她,都快把她衝上天去。
現在,他不知道她的想法,她也不會告訴他她的想法。
安靜的用完餐,悠揚的音樂響起,淩風教沈曉青跳舞,沈曉青笨手笨腳的,總是會踩到淩風鋥亮的皮鞋,淩風也不說話,任由她踩。
花了好長時間,沈曉青才學到了一點點皮毛,心裏暗暗感歎,舞蹈真是門博大精深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