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1章 誰幸福請舉手(1 / 1)

那天中午,我正在辦公桌前埋頭看著一篇文章,突然聽到有人喊“誰幸福請舉手!”我應和著喊聲下意識地舉起右手。隨著手舉起來,我抬起頭尋喊聲望過去,原來是辦公室那個新分配來不久的被大家稱呼成“開心果”的丁豔。當我的目光從丁豔身上收回,和坐在我辦公桌對麵的張靈目光相對,張靈愣愣地看著我,滿眼狐疑。

張靈是我的初戀女友,剛剛在10天前分手。

我和張靈是大學同學,我們是在大二時確定戀愛關係的。畢業後,我們相約著到了這座南方城市,渴望著用我們的智慧和汗水,創寫下我們的愛情和事業神話。但兩年過去了,不斷地失敗已經讓我當初的滿腔抱負淺淡模糊,我漸漸習慣了這份雜誌社編輯的工作,雖然不是什麼驚天偉業,但也可以讓很多人豔羨了。但因為我要供在山區的弟弟妹妹上學,我的薪水大部分都寄回了家中,兩年的工作下來,一點積蓄都沒有。而和我同樣在這家雜誌社工作的張靈雖然能夠積攢一些積蓄下來,但也很有限。兩個月前,她的母親因為要做腫瘤切除手術,她那點積蓄一下就全沒有了。

當她把所有積蓄都寄給家鄉的母親後,她號啕大哭。因為,她寄回去的那些錢並不夠母親做手術。哭過後,張靈問我:“當初你一腔豪情與抱負地要來這裏,我跟著你來了。可現在你的豪情呢?你是不是想要一輩子就像目前這樣過下去呢?”我愣怔住了,因為張靈語氣中的冷硬,更因為突然陌生起來的自己。好一會兒,我對張情靈搖著頭,說道:“夢想是夢想,但人更需要現實。現在的工作也沒有什麼不好。”

那是我們第一次爭吵。但我感覺到,我和張靈的愛情出現了裂縫。

張靈是一個非常漂亮而有氣質的城市女孩子,是很多人追求的對象。為了追隨我們的愛情,選擇了和我一起背井離鄉的漂泊,嚐盡了辛酸和苦澀。

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感覺到,我和張靈之間變得越來越生疏。終於,在10天前,張靈鄭重地向我提出了分手。她的理由很簡單:“我的父母都需要我照顧,我需要一個既可以給我情感,又能夠在經濟上對我有所幫助的愛人,我們在一起太艱苦了,並不適合。我想重新選擇……”

苦戀5年,突然的分手讓我一下就病倒了。我請了三天事假,在出租屋躺了整整三天。第四天,我重新開始上班,因為我用三天的時間想清楚了一件事情,愛情,隻有情感是不夠的,還需要般配的經濟基礎,需要般配的事業發展的空間,這樣的愛情才是完整、現實的情感。

夢想可以美麗如煙花,但現實需要腳踏實地。

迎著張靈的詫異,我笑了笑:“你決定分手後,我很痛苦,但你能夠直截了當、清清楚楚地告訴我,我感覺到自己很幸運很幸福。因為,你沒有搪塞我敷衍我欺騙我,讓我可以不必去為一段已經死亡的愛情再陷入情感。”

說著,我對張靈又舉了舉手——我幸福,我舉手。

【拾貝】

幸福是一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