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待嫁(1 / 3)

芙葉城和周邊城鎮經過了緊急地清理,變得煥然一新。城外駐守著嚴陣以待的北方軍,城裏的每條街道都打掃幹淨,每座房屋都張燈結彩,充滿了喜慶氣氛。太守府頒發了喜訊,給每戶居民發放了一兩紋銀的喜錢,百姓們均歡天喜地的。連城中乞丐也被招待著飽餐一頓,施舍給銅錢,趕出了城。免得影響觀瞻。太守要求全城以最喜慶的麵貌迎接小梁王的成親典禮。

梁王的喜訊傳出來了。要求不繁瑣,不勞民傷財,盡快地在芙葉城成婚。使所有人感到很意外。不久,小藩王為了範小姐不遵從親王藩令,執意在芙葉城娶親的謠言就傳遍了全城。謠言雖盛,人們也隻能遵從梁王命令,兩日後成婚。

婚期是朱原顯隨意定的兩日後,一個微涼幹燥的秋日。官大一級壓死人,小藩王定下日期,沒有人敢說那不是吉日。從甘蘭寺請來的高僧和本地道觀的道長們齊心協力,查閱經書道典,把“諸日不宜”的日子解讀成“宜婚嫁宜重逢大喜大樂的”良辰吉日。他一句話,他們就要為他查遺補漏,收拾好殘局。

剩下的就是結婚典禮了。

古時結婚,要遵守著《禮記》裏記載得“三書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告期、迎親等成親程序。一國藩王的成婚儀式更是隆重,隻比大明皇帝娶皇後的典禮低一級,要經過送聘金黃金千斤,納采雁、璧、乘馬、束帛無數。多次祭祀天地,上敬天地下告黎民,才能完成繁瑣奢華的成婚大典。

而北疆藩王的婚禮,一方麵是他個人的事,一方麵也是北疆朝野的大事。梁王命令簡單行事,但是再怎麼簡單也得像樣子。必須在極簡和極奢間找一條平衡之道。

婚事在鳳景儀和許規的安排下,把最開始的提親、定聘納采納吉等過程去掉了。請媒人說合定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批八字推生肖;定聘寫“婚書”整理好禮金禮單;送禮金布帛綢緞紗羅等物;以及女方家備好禮金嫁妝等也去掉了。

隻留下了最重要的迎親、行禮的兩項大典。派出人馬鳴炮奏樂地發轎迎親,叩拜成親,致敬天、地、祖宗和朝野萬民。準備洞房,把充當藩王洞房的太守府弄出奢華喜氣。遍地裹滿紅錦,金銀箔貼壁,備好古玩珍寶等物,把成婚大堂和洞房布置得富麗堂皇。

婚禮要簡潔,又要隆重,還要在兩日內完成。很考驗鳳景儀和許規的本事了。他們也盡力地辦差。至於二人心裏是滿心喜悅地辦差,還是滿腹怨恨地敷衍,就沒人知道了。小梁王隻要求盡快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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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麵諸事由鳳景儀和許規等人安排,裏麵有芙葉太守李夫人、益陽公主和養娘李氏等人打理。明前呆在豪宅裏用心聽著太守夫人向她講述著婚禮過程,牢牢記住,準備照本行事就行了。

益陽公主也來探望明前。端莊的麵容帶著笑,輕聲細氣地說:“沒想到你這麼快地要成親了,真讓人羨慕啊。”

她的態度也很複雜。對這婚事既不待見,也不想從中做梗了。“爛鍋自有爛蓋配”,暴戾的皇堂弟和奸詐的範明前是天生一對,他們結婚後是不會有好下場的!肯定不是一步登天,是掉進了地獄。她有些興災樂禍地想著。但是看到明前這麼順利地嫁給小梁王,還是有點羨慕。還有一絲隱隱的喜悅。

她嫁了人,就不會與崔憫有瓜葛了。不管崔憫是死是活,她都永遠不想看到範明前與崔憫有一絲牽連。於是在自己被迫和親的凶險裏,她半真半假地替明前“高興”了一回。

公主和太守夫人走後,李氏還在屋裏整理著銀箱、首飾和衣物。她憂心忡忡地說:“沒有嫁妝,沒進西京,也沒在梁親王和楊妃麵前行大禮。就這樣成婚。太委屈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