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談馬、列對社會主義社會的論述,就是建立在對上述概念進行曆史考察的基礎上的。可能尚有不甚妥當乃至錯誤的地方,望有見之者批評指正。
二、馬、列是怎樣論述社會主義社會的
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對於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特征的論述,基本是一致的,是一脈相承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條:
1.社會化機器大生產是社會主義社會的物質基礎
恩格斯曾說,“大工業已經把潛伏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矛盾發展為強烈的對立,以致這種生產方式的日益迫近的崩潰可說是可以用手觸摸到了;隻有采用同生產力的現在這個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新的生產方式,新的生產力本身才能保存和往前發展”,“現代社會主義不過是這種實際衝突在思想上的反映,是它在頭腦中、首先是在那個直接吃到它的苦頭的階級即工人階級的頭腦中的觀念的反映”。馬克思也說過,“工人階級不是要實現什麼理想,而隻是要解放那些在舊的正在崩潰的資產階級社會裏孕育著的新社會因素”。
列寧概括馬、恩的思想寫道:“他們用唯物主義觀點觀察世界和人類,看出自然界中一切現象都有物質原因作基礎,同樣,人類社會的發展也是由物質生產力的發展決定的。”“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們的科學著作中,最先說明了社會主義不是幻想家的臆造,而是現代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最終目標和必然結果。”
馬克思、恩格斯是立足於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麵對現成的社會化機器大生產,因此,他們的任務隻在於找到與這種新的社會生產力相適應的社會形式。他們找到了這種社會形式,這就是包括低級階段在內的科學共產主義製度。列寧則是立足於資本主義不夠發達的俄國,麵對的卻是現成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和社會化機器大生產的缺乏。因此,他的任務是要解決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對資本主義不夠發達的俄國是否適用的問題。這裏有兩個性質截然相反的問題要解決:一是落後的俄國,無產階級能否進行社會主義革命,是否需要等到資本主義充分發展以後再舉行革命;二是無產階級革命在這樣的國家如果獲得成功,社會主義社會的實現,是否可以不必一定要有社會化機器大生產作為物質基礎,社會生產力的標準是否可以降低一些。列寧十分英明地解決了這些問題。
對於第一個問題,第二國際的領袖們和俄國的某些社會民主黨人認為,俄國的生產力還沒有發展到足以實現社會主義的水平,或者說,俄國還沒有實現社會主義的客觀的經濟前提,因而反對無產階級在俄國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列寧回答道,“遇到第一次帝國主義戰爭時所造成的那種革命形勢的人民,在毫無出路的處境影響下,難道不能挺身起來鬥爭嗎?”“既然毫無出路的處境十倍地增強了工農的力量,使我們能夠用與西歐其他一切國家不同的方法來創造發展文明的根本條件,那又怎樣呢?”“你們說,為了建設社會主義就需要文明。好極了。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首先在我國創造這種文明的前提如驅逐地主,驅逐俄國資本家,然後開始走向社會主義呢?”列寧為首的布爾什維克黨,毅然決然地領導俄國無產階級舉行了十月社會主義革命,並且取得了輝煌的勝利,在世界曆史上開創了一個新的紀元。
但是,對於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實現必須以社會化機器大生產作為物質基礎的原理是否必須堅持的問題,列寧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說:“我們不能設想,除了以龐大的資本主義文化所獲得一切經驗為基礎的社會主義以外,還有別的什麼社會主義。”他稱大工業是“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基礎”,說“從生產力狀況的觀點來看,即按整個社會發展的主要標準來看,又是社會主義經濟組織的基礎”。正是基於馬克思主義的上述原理和俄國社會生產力的落後,為了奠定在俄國實現社會主義的物質基礎,十月革命勝利後不久,列寧就要求黨和蘇維埃政府把工作重心轉到和平經濟建設上來。以後雖然由於國內戰爭很快爆發而未付諸實施,但是,戰爭剛一結束,列寧就又重新提出這一問題。還在俄羅斯大地處於戰火紛飛、硝煙彌漫的歲月,1920年初,列寧就指示編製國家電氣化計劃。1920年12日底,在列寧主持下召開了第八次蘇維埃代表大會,批準了俄羅斯電氣化計劃。列寧把它喻之為“我們的第二個黨綱”。列寧如此重視國家的電氣化,也是基於上述考慮。他有一句名言:“共產主義就是蘇維埃政權加全國電氣化”,意思如前所述,就是:隻有在蘇維埃製度的基礎上,經過全國實現電氣化,才能達到社會主義。他把上述馬克思主義原理與當代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指出,“社會主義的唯一的物質基礎,就是同時也能改造農業的大機器工業。但是不能局限於這個一般的原理。必須把這一原理具體化。適合最新技術水平並能夠改造農業的大工業就是全國電氣化”。說:“隻要工業和農業的電氣化還沒有完成或基本上沒有完成,隻要小經濟和市場統治的全部根基還沒有為電氣化所割斷,經濟鬥爭就會存在,而且是不可避免的”。“沒有電氣化,共產主義製度(筆者注:指包括低級階段的)是不可能實現的”。
斯大林1936年宣布社會主義社會建成時,以工業總產值占國民生產70%以上的指標,來代替整個國民經濟達到社會化機器大生產以及全國電氣化,顯然是降低了標準。我國流行的觀點,則根本不講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標準,比斯大林的標準更低。
2.實現了單一的全民所有製,消滅階級和國家消亡
恩格斯1847年在《共產主義原理》一文中就明確指出,與資本主義社會相對立的新社會製度應當是“首先將根本剝奪相互競爭的個人對工業和一切生產部門的管理權。一切生產部門將由整個社會來管理,也就是說,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總的計劃和在社會全體成員參加下來經營……因此私有製也必須廢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產工具和按共同協議來分配產品,即所謂財產共有。”(筆者注:黑體係筆者所加)“這樣一來,根據共產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社會,將使自己的成員能夠全麵地發揮他們各方麵的才能,而同時各個不同的階級也就必然消失。”如前所述,在馬、恩的概念裏,“根據共產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社會”,是包括現在人們所稱的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的(以下同)。這裏還沒有提出國家消亡的問題。但是,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一書中,提出了這個問題。同年12月至次年1月,他們二人共同起草的《共產黨宣言》即增加了這一原理。《宣言》說:“……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裏,並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在發展進程中,當階級差別已經消失而全部生產集中在聯合起來的個人的手裏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政治性質……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筆者注:黑體是筆者所加)實現單一的全民所有製、消滅階級和國家消亡,在馬、恩看來,是三位一體的,是包括低級階段在內的共產主義社會所必不可少的。
30年後,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重申了這些原理,並且說得更明確了。
列寧繼承馬、恩的思想,始終堅持以實現單一全民所有製、消滅階級、政治國家消亡作為社會主義社會以及共產主義社會的主要標誌。還在寫《國家與革命》一書之前很久,列寧就指出,“社會主義的目的(和實質)是:把土地、工廠等等即全部生產資料變為全社會的財產,取消資本主義生產,按照總的計劃進行有利於社會全體成員的生產”,“社會主義將導致階級消滅。從而也導致國家消滅”(筆者注:這裏說的“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是同一個含義,即包括低級階段與高級階段的共產主義)。在《國家與革命》中,列寧更明確地指出,在共產主義第一階段即社會主義社會裏,“生產資料已經不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它已歸整個社會所有”,“全體公民都成了一個全民的、國家的‘辛迪加’的職員和工人”(注:黑體係筆者所加),顯然,這是指的實現了單一的全民所有製。又說,“馬克思主義者的目的是完全消滅國家,但他們認為,隻有在社會主義革命把階級消滅之後,在導向國家消亡的社會主義建立起來之後,這個目的才能實現”。以後,列寧還一再強調這些原理。1919年5月,列寧說,“我們要爭取的平等就是消滅階級。因而也要消滅工農之間的階級差別。這正是我們的目的。工農之間還有階級差別的社會,既不是共產主義社會,也不是社會主義社會”。1921年3月,列寧批評了當時流行的一個口號:“工農統治永遠存在”。他說:“老實說,如果工農統治真的永遠存在,那末也就永遠不會有社會主義,因為社會主義就是消滅階級(筆者注:確切的譯法應為‘階級的消滅’),而既然存在著工人和農民,也就存在著不同的階級,因而也就不能有完全的社會主義”。而所謂消滅階級,列寧是有明確規定的,這就是“使全體公民在同整個社會的生產資料的關係上處於同等地位,這就是說,全體公民都有利用公共的生產資料、公共的土地、公共的工廠等進行勞動的同等權利”,也就是要實現單一的全民所有製。有人說,十月革命後,列寧根據實踐經驗,改變了原來在《國家與革命》中所闡述的上述觀點,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但是,列寧在此問題上,在堅持馬、恩上述原理的基礎上,還是有發展的。這就是提出了在社會主義階段還需要非政治國家的問題。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寫道:在共產主義第一階段,“既然在消費品的分配方麵存在著資產階級權利,那當然一定要有資產階級的國家,因為如果沒有一個能夠迫使人們遵守權利準則的機構,權利也就等於零。可見,在共產主義下,在一定的時期內,不僅會保留資產階級權利,甚至還會保留資產階級國家――沒有資產階級”。“國家正在消亡,因為資本家已經沒有了,階級已經沒有了,因而也就沒有什麼階級可以鎮壓了。但是國家還沒有完全消亡,因為還要保衛那個事實上的不平等的‘資產階級權利’。要使國家完全消亡,必須有完全的共產主義。”
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社會主義基本建成時,以兩種公有製代替單一的全民所有製,以消滅剝削代替消滅階級,以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代替國家消亡,顯然也是降低了標準。我們沿襲了斯大林的觀點。
3.消滅商品生產和貨幣交換
早在《共產主義原理》中,恩格斯就指出,“當全部資本、全部生產和全部交換都集中在人民手裏的時候,私有製將自行滅亡,金錢將變成無用之物……”《共產黨宣言》則提出了“共產主義要消滅買賣”的原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重申了這些思想並且還具體地提出了在實行按勞分配的情況下,“生產者們比方說將會得到一種紙的憑證,憑此在社會的消費品儲存中,取去一個與他們的勞動時間相符的數量。這種憑證,不是貨幣。它是不流通的。”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還批判了杜林關於在未來經濟公社中保存商品生產、貨幣交換的設想,認為保存這些經濟範疇,就可以導致未來經濟公社的“解體”。恩格斯說,“一旦社會占有生產資料(筆者注:係指占有全部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列寧的思想,同馬、恩的觀點完全一致。列寧明確指出,“社會主義要求消滅貨幣的權力、資本的權力,消滅一切生產資料私有製,消滅商品經濟”,“社會主義就是消滅商品經濟”。十月革命後,特別是在提出新經濟政策之後,列寧曾經十分強調商品交換、貨幣經濟,那是針對當時的實際,指的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他說,“我們說,貨幣暫時還要保留下來,而且在從資本主義舊社會到社會主義新社會過渡的時期,還要保留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如果不在工業和農業之間實行係統的商品交換或產品交換,無產階級和農民在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就不可能建立正確的關係,就不可能建立十分鞏固的經濟聯盟”。
斯大林根據蘇聯存在著全民所有製的國營經濟和集體所有製的集體農莊經濟,存在著工人階級和集體農民這樣兩個不同的階級,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中,明確肯定在現階段必須保存商品生產、貨幣經濟,是切合實際的,是正確的。但是,把商品生產、貨幣經濟當做社會主義社會中的經濟範疇,這卻是由於在前麵兩個方麵降低了社會主義社會的標準而必然帶來的後果,本身也是對社會主義社會標準的一種降低。我們同樣沿襲,甚至發展了斯大林的觀點。
4.實行按勞分配
馬克思、恩格斯最初根據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隻是提出了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總的設想,沒有劃分低級階段和高級階段。與此相適應,在分配上也隻提了一條原則,就是按需分配。馬、恩在1845-1846年寫的《德意誌意識形態》中寫道:“共產主義的最重要的不同於一切反動的社會主義的原則之一就是下麵這個以研究人的本性為基礎的實際信念,即人們的頭腦和智力的差別,根本不應引起胃和肉體需要的差別;由此可見,‘按能力計報酬’這個以我們目前的製度為基礎的不正確的原理應當――因為這個原理是僅就狹義的消費而言――變為‘按需分配’這樣一個原理,換句話說:活動上,勞動上的差別不會引起在占有和消費方麵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權。”當時是否定在未來共產主義社會中,“活動上、勞動上的差別”“引起在占有和消費方麵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權”的。
但是,隨著對資本主義社會研究的深入,而且從發展論的觀點來看問題,共產主義社會本身也會有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在堅持上述共產主義社會基本特征的基礎上,馬克思開始考慮在共產主義社會本身的發展過程中,分配原則可能會有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於是提出了在開始時可能要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寫道,“……想象一個自由人的公社,他們用共有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並且有意識地,把許多個人的勞動力,當作一個社會勞動力來支出……公社的總產品卻是一個社會的產品。這個產品的一部分會再作為生產資料。它仍然是社會的。另一部分則作為生活資料,為公社的成員們所消費,所以必須分配在他們之間。這種分配方式,會隨著公社生產組織本身的特殊方式,隨生產者們相應獲得的曆史發展程度而變。僅僅為了便於和商品生產對比,我們假定,每一個生產者在生活資料中所得而有的部分,是由他的勞動時間決定。所以在這裏勞動時間將會起二重作用。勞動時間按社會計劃進行的分配,將會對不同種勞動職能和不同需要的適當比例進行調整。另一方麵,勞動時間會同時作為一種尺度,以計量各生產者個人在總勞動中加入的部分,因此也計量各生產者個人在共同產品中可得而用在個人消費上的部分。”
1875年,馬克思在寫《哥達綱領批判》一書時,進一步明確提出以分配原則上的發展變化為主要標誌,將共產主義社會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實行按勞分配,高級階段――實行按需分配。馬克思寫道:“我們這裏所說的是這樣的共產主義社會,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麵,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麵都還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個舊社會的痕跡。”這個“舊社會的痕跡”,馬克思指出了什麼呢?僅舉了一項,就是:“每一個生產者,在作了各項扣除之後,從社會方麵正好領回他所給予社會的一切。”“他以一種形式給予社會的勞動量,又以另一種形式全部領回來。”馬克思說,“顯然,這裏通行的就是調節商品交換(就它是等價的交換而言)的同一原則”,“在這裏平等的權利按照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式的權利”,“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雖然。“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一樣隻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因而也就默認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馬克思寫道:隻有“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後;在勞動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麵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湧流之後,――隻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式的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1890年,恩格斯重申了馬克思關於在共產主義社會(包括低級階段和高級階段在內的共產主義社會)中,分配原則必然會有一個從按勞分配到按需分配的發展變化的思想。
這裏需要強調指出兩點。第一,前麵三條社會主義社會的特征,特別是全部生產資料歸整個社會所有的公有製,在馬、恩看來,是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和高級階段,即現在所稱的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的共同特征,也是原來意義上的共產主義社會的本質特征。正因為具備了上述特征,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才被稱為是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它不是一個獨立的社會經濟形態,而是屬於共產主義社會經濟形態的。而按勞分配(以後列寧又加上了沒有資產階級的非政治國家,以便保衛按勞分配原則的實現),則是共產主義社會低級階段即現在所稱的社會主義社會,區別於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即現在所稱的共產主義社會的特殊性,而且是帶有“舊社會的痕跡”的特征。正因為這些特征,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才被稱為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用列寧的話來說,“還不是完全的共產主義”。第二,馬、恩這裏所說的“按勞分配”,都是指的全部生產資料歸整個社會所有的公有製的基礎上的按勞分配,是“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隻“默認不同等的個人天賦”,隻“默認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的按勞分配。它同存在著全民所有製的國營經濟和集體所有製的合作經濟這兩種公有製基礎上的按勞分配,同承認工農之間的階級差別的按勞分配,同在集體所有製經濟中,不僅默認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而且默認不同的集體占有的不同等生產資料也是一種“特權”的按勞分配,是有很大差別的。後者不過是達到前者的一個過渡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