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夕總是帶很好看的小玩意兒給我,情侶鑰匙扣、可以拚出完整圖案的中性筆、以及毛絨玩具的筆袋——那些用來炫耀我們“情比金堅”的東西,用來宣告我不能和別人成為好朋友的東西。於是我煩了,我不喜歡和別人一樣,不喜歡像連體嬰兒一樣被二十四小時捆綁。
我和小夕決裂了,沒有征兆地不和她講話,不再形影不離。
當然,我們還是和好了。可是女生特殊的敏感告訴我,小夕變了,不再粘著我說“姐姐,陪我去廁所”,放學不再等我一起去推自行車。坐在我後排的她會自言自語地念那些天主教的祝禱詞——有些拗口的,似乎會讓人顯得高貴洋氣的頌詞,會默默地問:“人死了會去哪裏?”那是初二的夏天,重重疊疊的蟬鳴被淅淅瀝瀝的雨聲覆蓋,小夕的聲音冷冷的:“姐姐,我死掉你會哭麼?”沒有踢踢我的凳子,沒有拽拽我的頭發,沒有用筆戳戳我。我想裝作沒有聽到,卻還是轉過身去,她沒有抬頭:“姐,你的筆記,給。”我接過筆記本,一隻手摁在她的作業本上,攔住一路向下的筆尖:“寶貝兒,你怎麼了?”我的語氣盡量輕鬆。“沒事啊,”小夕抬頭,大大的微笑:“你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可以轉回去了。”我的表情一定僵在了臉上,我不知道。小夕推開我的手:“哎喲,開玩笑的啦。”我撇撇嘴角,悻悻地在那句“反正人隻有在被利用的時候才能體現出存在的價值”中轉身。我輾轉聽說,小夕一直耿耿於懷於我那句說不出口的“對不起”。我知道,小夕哭過,抱怨過,在背地裏說過我什麼,當她決定不再哭了,不再抱怨了,就變得堅硬冰冷起來,一如當年的“大姐”和我。
濕熱的空氣混合著微鹹的汗味和小浣熊幹脆麵的味道;雨聲,吱呀吱呀的電扇聲,翻書聲,方便麵被捏碎的聲音。小夕總是在車棚出口處的樹下等我,然後說:“真有緣分,咱倆連車子都是情侶的”——我的是紅色,她的是綠色。隻是在我們絕交沒有多久之後,那輛紅色的車子在沒有預謀的情況下丟了。我透過左手邊並不明亮的窗戶看著那棵樹,恍惚間覺得時間從來都沒有流走過,我們還停留在那個夏天傍晚的樹蔭裏,可又分明不是了。我們都變了,世界也變了。我們都像極了世界上最蹩腳的演員,拚命偽裝,自以為已經不動聲色,卻還是在最不恰當的時刻露了馬腳。是有些懷念吧。連綿不絕的雨,我想起了“人生若隻如初見”七個字。可以後悔,但沒有意義。
後來,很多很多的事,關於很多女孩子,關於年輕,關於衝動,關於懵懂,都已不值一提。回到學校拿初中畢業證的那一天,小夕拉我到走廊的盡頭,說:“過去的都過去了,還是好朋友。”我遞給她在手心裏攥得發皺的字條——“有的時候,你以為時間可以衝淡一切,卻沒有想過,很多次,很多事,就像是流沙,從沙漏的一端無聲消失,然後在另一端,以同樣無聲的方式堆砌。你能做的,隻有將沙漏打碎。”我終究還是沒能說出來“對不起”,可是,我想她能明白,我的感同身受和歉疚。
我和小夕留在了同一所高中。她在重點班。
初中的我,總穿著已經磨化的校服褲子;土得掉渣的T恤外罩著寬大的校服,將拉鏈拉到靠近脖子;李寧牌的髒兮兮的運動鞋。而聰明時髦如小夕,教會了我怎樣用一雙亮色的帆布鞋陪襯深藍色的校服褲子,怎樣將校服的拉鏈拉到恰到好處的位置,露出襯衣的飄帶和蕾絲口袋,怎樣用一塊四十塊錢的時裝表搭配我簡單的白色T恤。站在高中教學樓的走廊裏,看著穿糖果色七分褲的小夕,此時此刻的我,也已經知道什麼時候把辮子紮高什麼時候放低會比較好看。她依舊自信地笑,告訴我最近流行什麼,改天一起去買——小夕已經學會了幫我分析我穿什麼比較合適,而不是讓我買一樣的,而我,也不再討厭她戴粉色電子表,我戴藍色表的日子。我摸摸她新剪的劉海,說“好”。那是我遞給小夕紙條不久後,她發了一條QQ狀態:“所謂文字,大抵從來都是騙人的工具罷。我們太傻,太傻了,天真地以為一句溫暖的話,一條煽情的短信,一張無關緊要的字條就可以抹殺一切,獲得友情甚至愛情那樣的地久天長。”
麵對新環境的我,總是習慣沉默寡言,“冷漠”也好,“清高”也罷,封閉,在我看來是一種比較妥當的自我保護的方式。開學一個月,同桌的倆人早已打得熱火朝天。那是一次英語考試,倆人商量著一會兒怎麼互相幫助,女生說:“你抄她的,好學生”,男生轉過頭看了看,說:“我不敢”。哦,當然,“她”就是我。好笑嗎?其實有一點失落,當然,也隻是一點。女生有時不來學校,隻剩下默默不得語的我們倆人,場麵十分尷尬。一次班會課上,那個男生,我最親愛的同桌,終於先開口了:“唉,那個人是誰?”我抬起頭,順著他的手指著的方向看去,教室投影的屏幕上,是我的名字。我愣了一秒:“哦,我也不認識。”
是怎麼熟絡起來的已經記不太清楚,他問我借手機的時候,我第一次認真打量這個有些流裏流氣的叫顧的男孩兒。限量版的三葉草球鞋,限量版的寬大的Colt七分牛仔褲,洗得幹幹淨淨的校服,一張算得上帥氣卻被呆滯目光毀於一旦的臉,頂著鳥窩一樣的頭發。我又低下頭:“沒有手機”——他的手機是用來和女朋友——額,聊QQ的。彼時微信還沒火,聽他說,要聊的話題太多,贈送的800條短信全部報廢,而流量比短信便宜得多。我問:“你的手機呢?”他說:“給我老婆用了。”沒有抬頭。“那她的呢?”“賣了交話費。”“你怎麼不賣你限量版的鞋子和褲子。”我一臉鄙視。“怕老婆覺得丟人。”我搶過他不知道從哪裏借來的手機——一條“想你”竟然可以連刷三頁屏。我所有的鄙視轉化為巨大的同情和動容——情侶真的是這個世界上最逆天的生物。用我的話說,顧除了“沒什麼突出優點”這一個缺點之外,是個挺好的男生,可即便是這樣,還是被分手了。沒有人知道他青春的所謂不了了之,就像沒有人知道他們在一起。顧的手機沒有要回來,據說,被那個女生賣掉給另一個人充話費,而他卡裏的流量忽然沒有了用,足夠我支撐完一個月的政治課並且每天刷十幾分鍾微博,有時候,還可以下載一本《後宮甄傳》——對了,那小說一共七本,我搶在電視劇播出之前全部看完,不費流量,就是很費電。你知道,在老師轉身寫板書時,你飛速將手機和充電器向後傳遞,看著最後一排同學以五十米衝刺的爆發力跑到牆邊插好電源,坐定後做一個OK的手勢,然後轉過身假裝鎮定地聽講是一件多麼刺激有趣又驚險的事。
忘了說,我的左手邊是顧,顧的左手邊是Sunny。Sunny在看《鬥破蒼穹》,一部很爺們兒的小說,看完之後,總是拿筆尖對著顧的頸動脈要求劇透,劇透之後又扯著顧的衣服罵他“賤嘴”。顧是習慣被扯衣服的,Sunny也並不因此感到尷尬。自從顧上課對著秀氣的化妝鏡狂照不止並且仔細用發膠把頭發定型成鳥窩的時候,我們就認定了他和文科班的其他男生一樣,是我們的好姐妹。課堂上如此淩亂的一幕往往像吸鐵一般吸引著老師的目光,無辜而膽小的我隻好將手機放回課桌,深情款款地看著還沒午睡醒的“大叔”唾沫橫飛。我笑成麵癱的表情,還要不時點頭進行互動配合,而腦子裏全是安陵容這麼做究竟是背叛了甄還是緩兵之計的疑問。“大叔”偶爾會在轉身時把手伸進襯衣撓撓肚子,再轉回來,摸摸頭,十分淡定地繼續對著教案喋喋不休。因為他沒有抬頭,所以不知道,台下的我們捂著嘴,趴在桌子上,臉全憋成了紅色。顧和Sunny偶爾也是有共同語言的——一致認為我看的小說幼稚低俗。彼時的我們還用著風吹雨打都不怕的諾基亞,為了求同存異,維持小組內的和諧,我們不再看小說,而是沉默地展開一場二對一的廝殺——手機藍牙鬥地主。有時,也會拉著前排的人一起玩四川麻將,再後來我們驚奇地發現藍牙遊戲竟然如此之多,並且別開生麵趣味無窮。比如,孢子大戰。複習《文化的傳承與發展》那天,Sunny帶來一根皮筋,可以跳的那種,又讓我們著實過了把童年癮。
後來,一個人也曾經玩過藍牙鬥地主,和遊戲係統裏自帶的玩家鬥。每鬥必輸,卻找不回那種“腥風血雨”的滋味;也曾見過公交車上有人若無其事地將手伸進襯衣撓癢,卻再也笑不出來。會忽然想念顧課間發來的QQ:“親愛的,回教室給我們買點好吃吃”;會想念把手放進課桌裏,摸著突起的鍵盤給隔著一人的Sunny盲發的短信;會想念全班一起過的集體生日,頭發上的甜的奶油和鹹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