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旬,林默和室友西西再一次來到了日光城。
對於一個陌生的城市,每一處熟悉的地方你都能感受到熟悉的氣息,尤其是那時候的熟悉的人。
去日光城的火車上有一個小小的插曲,林默想,這次旅途的不順,也許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火車上。
林默的位置是中鋪,對於位置是什麼林默基本上是不怎麼在乎,反正都是睡覺,在哪裏都沒差。
“小妹妹,可不可以換一下位置啊。”林默剛躺下便走來一個大叔,和藹可親的詢問著。
“不好意思,我剛把東西放好,不太想換。”林默發誓自己用最溫和的方式拒絕著。
“就在隔壁,我女兒在這邊,可以嗎?”聽聲音,似乎有些不悅。
“不好意思。”
那位大叔似乎還想再說什麼,但林默一直說著不好意思,似乎也不好說什麼,便扭頭離開了。
“真是的,不就是換一下位置嗎,有什麼的,說什麼也不換,就在隔壁鋪,這小姑娘……”
“別說了,沒啥的。”
“哼,做了還怕別人說!”
……
林默轉身,麵對著隔板,不想聽,也不管外界說什麼。
“林默,真的沒事嗎?”西西探頭說。
“能有什麼事,最好別再說了,不然我對他不客氣,哈哈。”林默笑嘻嘻地說,瞥了一眼隔壁的滔滔不絕,侃侃而談的大叔。
“你說,一個小姑娘這樣不好說話,能有多大事,一點也不……”
“大叔,你說夠了沒!”林默坐起身來,雖然直不起來,但仍鏗鏘有力地說,“你說我有什麼義務非要給你換位置,我都說了,我剛把東西放好。很累了,不想再換位置,你還說個沒完了是吧,行,那你說我給你換位置有什麼好處,或者你會給我什麼好處?”
林默換了換動作,懶散至極,隔壁鴉雀無聲。
“所以,別再說了。”
西西豎著大拇指,無聲的說了聲:“威武!”
林默躺下,拿出手機繼續更新帖子。
“我和鑫鑫認識是必然的,也是偶然的。
必然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高中是一個班的同學,偶然的原因是我高一沒有好好學,留級下來的。
高一軍訓我一眼就看到了我們家鑫鑫,我撩撥他,接近他,打聽他,後來因為一句兔子不吃窩邊草放棄了。
當然啦,鑫鑫後來說,那時候隻是看我好看才跟我說話的,一點也不喜歡我,覺得我胸大無腦,雖然我胸不大。
我們一直都是好哥們的關係,而關係改變是因為高三的上半學期,鑫鑫突然發了瘋似的,每天下課都蹲在我座位旁邊,陪我聊天,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