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鐵生說:“我什麼也沒忘,有些事隻適合收藏。”
我,林默,沉默的默。
我,林默,一生中喜歡過很多人。
我,林默,我有一個小三歲的情人。
林默在日記裏輕輕寫下寫句話,略顯老成的歎了歎氣,然後用筆用力的劃下最後一句話,一直劃一直劃,直到什麼也看不出來,但看不到,並不代表什麼都沒有。
然而林默僅僅才二十出頭而已,不大,正值年華,在遇到他之前,林默從來沒覺得年紀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林默是大二那年見到韓浩的。
那年,韓浩才十九歲,而林默已經二十二歲,他屬牛,她屬狗,一隻愛咬人的狗。
林默希望,在每一個喜歡的人身上留下隻屬於她自己的印記,在林默咬過他之後,林默一直想告訴他的一句話是“我是你這輩子唯一愛咬你的女生,我希望你一輩子記得我,不要忘記我,我會傷心。”
也許會有人問,喜歡他為什麼不跟他在一起呢?
原因就正如大家想的那樣,林默有男朋友,不能和他在一起。
林默的男朋友也比她小一歲,對林默很好很好的那種,好的讓人不知所措的那樣,也因為這樣,林默也被他慣了很多很多壞毛病,無傷大雅,但林默知道那是壞毛病。
像多情這樣的性格,卻是自古以來就有的,林默會喜歡很多人,每個人身上都有自己的特點,閃光點,林默男朋友也不例外,而林默也想這輩子和他結婚,和他永遠在一起。
遇到韓浩之前,林默認識她的男朋友六年,在一起三年,每天平淡如水,最熱鬧的也就是拌拌嘴,而愛情也許早早就變成親情了吧,七年之癢說的並不全無道理。
在此之後,林默有時候依靠著背椅,在想她這算不算偷情呢?嗬,應該算吧。
認識他也許是老天安排,林默很信緣分,而且也是一直這樣認為的,畢竟茫茫人海,遇見一個人真的不容易。
林默是暈車特別厲害的體質,而她也從來沒有打算學車,可大三那年,她就這樣稀裏糊塗的去了,而且還遇到了他——韓浩。
見他第一麵的時候,林默邋裏邋遢,不修邊幅,因為她覺得,學車而已,能有什麼交集,高高紮起馬尾,穿著邋裏邋遢的衣服,就這樣見到他第一麵。
那天的韓浩不怎麼愛說話,對任何事情都冷冷的,特別淡漠,而林默是個愛幻想的人,特別是對於有好感的人,她會天馬行空的想象著所有交集,當然,對於陌生人,林默也僅僅對他存在幻想而已,從來沒有付出過行動。
慢慢熟識起來是科二考完之後,在科三的練習地林默又見到了他,和不認識的人相比,他也算是一個故人,於是開始聊天,從練車到生活,再到感情,林默和他也算是無話不說了。
但她們也僅限於在練習場說話,沒有留過任何的聯係方式,而林默在車上隻要看到他在,她都會下車,為的就是和他說說話,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