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一提麗江就說豔遇。
不要一提拉薩就說流浪。
不要一提內蒙古就說草原。
不要一提新疆,就說羊肉串和切糕、大盤雞和饢。
新疆新疆,那裏的人們和你我又有什麼兩樣?
你有酒,他們也有酒,你有故事,他們也有故事。
一樣的紅塵顛沛,一樣的愛恨別離,一樣的七情六欲,一樣的希望或失望,篤信或迷茫。
不要以正嗣自持,而把新疆當遠房。
不要以中軸自居,而把新疆當遠方。
這個時代哪兒還有什麼邊塞!誰說動人的故事,隻配發生在北上廣?
……
上述百二十字,即為我對《一個勺子》一書的認知及期望。
亦是我對本書作者楊奮的認知和勸進。
行走江湖肩膀齊,我不過一個野生作家而已,本無資格為同齡人楊奮作序,之所以冒昧落筆,原因有四:
文字即人字,文不欺人。
要麼別寫,隻要寫出來,一定把你整個人帶出來。楊奮文如其人,行文頗有江湖氣,不由得讓我閱讀時屢屢引以為同類。既是同類,自當同澤,哪怕隻有一麵之緣,亦當助拳。
文字即人字,文不欺心。
這個世界上有故事的人很多,有故事的人大都有個共性:有生活。
但有故事的人往往未必是個會講故事的人,原因很簡單:光有生活,沒有思索。
楊奮是個有生活的人,亦是個生活的有心人,他筆下的新疆,不是單純素材羅列的新疆,不是那個已經被標簽化的新疆,不是那個遙遠的事不關己的新疆,而是一個有血有肉有心跳的、近在咫尺的新疆。
他的文筆未必多優異,但他對新疆生活的思索,以及所負載的溫度,是他文字中彌足珍貴的地方。
文字即人字,人有人性。
最初被楊奮的文字觸動,是無意中在微博上看到的一篇《回族姑娘》,讀完後我忘記了主人公是回族,隻記得是個讓人心疼的丫頭子。
後來讀他的《再見紮巴依》,讀到最後,我忘記了主人公是哈薩克族,隻記得是個戴墨鏡的男人。
……
旁人看來頗具差異化競爭力的素材來源及人物身份設定,他總能最終還原到基本人性塑造上來,讓人最終忘記了族籍、地域、社會屬性、社會定位,隻記住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
竊以為,所謂能打動人的文學作品,歸根到底還是與人性相關:解釋人性、解剖人性、解構人性等等等等……
人性若非主體,其他附屬皆為浮雲,文筆再好也是扯淡。
加法易,減法難,舍得用橡皮擦擦去背景色調更是難上加難,楊奮的這塊橡皮擦是讓人羨慕的,他知道自己創作的主體是什麼,知道自己在寫什麼。
理應如此,如此甚好。
文字即人字,字不分域。
那麼大的中國,那麼多的作家……你我讀過的新疆文學作品才有幾本?你我知道的新疆作家才有幾個?
新疆遠,遠就不配有動人的故事嗎?遠就不配有講故事的人嗎?
遠,就隻配有荒遼和寂寥,戈壁和草場,就隻配有切糕、抓飯、饢嗎?
我擦!憑撒!
我上次去新疆時,走了那拉提,走了巴音布魯克,走了獨庫公路……
一路上陪著我的,是奪命大烏蘇、冬不拉的彈唱,以及楊奮的半部書稿。
楊奮在書中問:世界那麼美麗,為什麼我們留在了新疆?
他自問自答道:因為這是一個有骨有肉的家,因為我們是新疆的孩子。
我嗬嗬笑了,唉,真是個俗氣的回答。
但想了一會兒後,我發覺,並沒有更好的答案。
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