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們正在上自習課,校長忽然來了,帶著一個沒有穿學生裝的新學生,還有一個小校工端著一張大書桌。這時,驚醒了正在打瞌睡的學生,個個站了起來,仿佛功課受到打擾似的。

校長跟同學們做了個手勢,要我們坐下,然後轉過身去,低聲對班主任說:

“羅傑先生,我把這個學生交托給你了,讓他上五年級吧。要是他的功課和品行都夠格的話,再讓他升高班,他的歲數已經夠大的了。”

新來的這個學生坐在門背後的角落裏,門一開,誰也看不見他。看上去他像是一個小鄉巴佬,大約有十五歲,個子比我們哪一個都高。他的頭發順著前額剪齊,像鄉下教堂裏的歌童,看起來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雖然不算寬,可是那件黑紐綠呢小外衣卻穿得很緊,袖口繃開了線縫的地方,露出了曬紅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幹慣了活的。淺黃色的長褲子給背帶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藍襪子的小腿,腳上穿了一雙不常擦油的釘鞋。

我們大家背誦書的時候,他豎起耳朵來聽,好像在專心聽教堂裏傳道,連腿也不敢蹺,胳膊也不敢放在書桌上。兩點鍾下課鈴響的時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們一齊排隊。

平時我們有個習慣,一進教室,就把帽子拋在地上,免得拿在手裏礙事,因此,一跨過門檻,就得把帽子扔到長凳底下,並且還要靠牆,掀起一片塵土,這已經成為習慣了。

這個新生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我們這一套,還是不敢跟大家一樣做,課前的禱告做完之後,他還把鴨舌帽放在膝蓋上。他的帽子很不像樣,看不出到底是皮帽、軍帽、圓頂帽、尖嘴帽還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貨,說不出的難看,而他自己也像啞巴吃了黃連後的苦臉。帽子是雞蛋形的,裏麵用鐵絲支撐著,帽口有三道滾邊;往上是交錯的菱形絲絨和兔皮,中間有條紅線隔開;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頂是多邊的硬殼紙,紙上蒙著複雜的彩繡,還有一根細長的飾帶,末端吊著一個金線結成的小十字架作為墜子。看起來帽子是新的,帽簷還閃光呢。

“站起來,”老師說。

他一起來,鴨舌帽就掉了。全班同學都笑了起來。

他彎下腰去拿帽子,旁邊一個學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揀了一回。

“不必擔心,你的王冠不會摔壞,”老師有趣地說。

學生們都哈哈大笑起來,這個新生更加手足無措,不知道帽子應該拿在手裏,還是讓它放在地下,還是把它戴在頭上。他坐下了,帽子還是放在膝蓋上。

“站起來,”老師又說—遍,“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新生口裏像含了蘿卜似地說了一個聽不清楚的名字。

“再說一遍!”

新生還是說了一個含糊不清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厲害了。

“聲音高點!”老師喊道,“聲音再高點!”

於是,新生下了下決心,張開大嘴,像似在呼救,使出了全身的力氣叫道:“下坡花力!”

話音剛落,同學們的笑聲叫聲直線上升,越來越鬧,有的聲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號,有的像狗叫,有的人跺腳,有的人學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長時間這些叫聲,才慢慢靜了下來,但是坐在一排板凳的學生們好像一串爆竹,說不準什麼時候還會爆發出一兩聲壓製不住的笑聲,好像複燃的爆竹一樣。老師隻好用做功課的方法,總算逐漸恢複了教室裏的秩序;老師又要新生聽寫,拚音,翻來複去地念,才弄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爾·包法利,然後,就罰這個可憐的新生去到講台前懶學生坐的板凳上。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麼?”老師問他。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張望,膽怯地說。

“全班罰抄五百行詩!”教師這一聲令下,就像海神鎮壓風浪一般,壓下了這場方興未艾的風暴。

“都不許鬧!”老師生氣了,一麵從高筒帽裏掏出手帕來擦滿臉的汗水,一麵接著說。“你,新來的學生,你給我抄二十遍拉丁動詞‘笑’的變位法。”

然後,他用溫和一點的語氣說:

“至於你的帽子嘛,回頭就會找到,沒有人搶的!”

一切恢複了平靜,都低下頭來做練習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兩個鍾頭,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什麼人用筆尖就會彈出墨水濺他一臉。他隻用手擦擦臉,依然一動不動,也不抬頭看一眼。

在上晚自習的時候,他從書桌裏拿出袖套來,把文具擺放得整整齊齊,細心地用尺在紙上劃線。我們看他真用功,對每個詞都認真地查詞典。當然,他就是靠了這股勁頭,才沒有降到低年級去;因為他即使勉強懂得文法規則,但是用詞造句並不十分準確。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教他的,父母為了省錢,要不是實在不能再拖了,是不肯送他上這個學堂。

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以前是軍醫的助手,在1812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連累,不得不在這時離開部隊,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贏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兒的歡心,使他順利得到到了六萬法郎的嫁妝。他的長相漂亮,喜歡吹牛,總使他靴子上的馬刺鏗鏘作響,嘴唇上邊的胡子和絡腮胡子連成一片,手指上總戴著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奪目,外表看起來像個勇士,平易近人又像個推銷員。剛結婚的頭兩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錢過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煙鬥一大鬥、一大鬥地吸煙,晚上不看完戲也不回家,他還常常是咖啡館的常客。嶽父死了,沒有留下多少財產,他不高興,要開一家紡織廠,又怕虧了本,隻好回到鄉下,想在那裏顯顯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織布,又不懂得種地;他的馬不是用來種田,而是用來騎著玩;他釀造的蘋果酒不是一桶一桶賣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裏養的雞鴨,都供自己食用;他的豬油也用來擦亮自己打獵穿的皮鞋;沒過多久,他想打消了一切發財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