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回 狠上狠殺人滅口(2 / 2)

隻怕要連累我。想到此間,越發傷心。

且表那居老慌忙寫了賊殺人命狀子,又知會了保甲與四鄰,又著人到金家送信,那詳符揚新官未到,還是雷太爺代理。

正坐早堂,見有盜殺人命,吃了一驚。前日馬俊殺了米斌儀,尚未結案,今日又是黑夜殺人,首級又不見,真無頭事情,又見金家告居家謀殺子媳人命狀子,太爺隻得偕忤,打道來至居家。將作驗明,二人睡在一處,身上並無傷痕,實係殺傷無頭。

居老將那劍呈上,稟恩主太老爺:"不知何人殺死小的女婿女兒,將頭偷去,卻把這凶器丟下,求太爺做主。"那金老兒跪下稟道:"太老爺,不可聽他一麵之詞,這居奉玉久已嫌小的兒子醜陋,故此殺絕了我的後代,求太老爺取究抵命。"太爺道:"不必多言。"便起身來看驗,又內外細看了一會,前後門又不曾開,這個城內殺死兩個人頭又不見,這是難明之事,隻得叫衙役,帶居金二人,與四鄰保甲人等,回衙聽審,將屍首買板木葬了。這位太爺是個清正官府,吃了早膳,即便升堂,書役兩旁伺候,人犯跪在儀門,太爺點名,先叫金進章來問道:"你家兒子,討這居氏,還是他親生的女兒,還是螟蛉的?幾歲上娶到你家來的?"金進道:"小的年六十五歲,這個媳婦,是居家生的,周歲結親,十六歲娶來的,已經有五年了。"太爺道:"可曾生下男女?"金老兒說:"生了幾胎,都是不存,昨日因是居奉玉生送了禮帖,打發去居家拜壽,不知因何把兒子殺了,絕我後代,求太爺做主,追出頭來正法。"太爺道:"你且下去,叫居奉玉上來。"問到:"你既作刑房掌案,豈不知人命事情,可從實說來。"居老兒道:"小的知道,這金輝自幼結親,多年相好,以及嫁娶過門,夫妻恩愛。昨日因小的生日,他來拜壽,與親友們吃醉了,不能回家,所以兩口兒睡了。

今日早上看時,不知被那個強盜,連我女兒一齊殺死,頭都不見,求太爺伸理小人的冤枉。"太爺聽了,問道:"你已出嫁之女,因何留他二人一處全宿?"居老稟道:"太爺,小人年已六十,隻生二女,並無子侄。大女出嫁金家,二女未許人家,將女婿當作親子。"雷太爺想他兩下的說話,全無更變。又問道:"二女多大了?"居老說:"十八歲了。"雷太爺說:"你前後門不開,單單到你二女房中殺了人,其中必有緣故。且將你自己次女拘來,本府便知。"命差去拿二姑當堂回話。差役飛奔到居家,將二姑拿到府前,未知雷太爺如何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