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一巴掌後,三叔一直覺得對不住國。他見國終日悶悶的,話也不說,就趕緊張羅著給國說媳婦。私下裏說了幾家,人家一打聽,是個沒爹沒娘沒房子的主兒,連麵都不見。這一弄,三叔更覺得對不住國。於是就偷偷地往公社書記那裏送了禮,想給國謀個事做。三叔頭一回掂去了五斤香油,公社書記大老王臉一沉說:“幹啥?這是幹啥?有事兒說事兒,掂回去掂回去!”三叔嘿嘿笑著:“沒啥事兒,沒事兒,坐坐。”坐了一時,大老王又問:“有事兒?”三叔說:“沒事兒,東西是隊裏打的,給領導嚐嚐。”大老王手一揮,說:“掂回去,掂回去。”話是說了,三叔卻沒有掂回去。第二次,三叔又扛去了一簍紅柿。紅柿是剛從樹上摘的,一個照一個,很鮮。三叔把簍子往桌下一推,依舊坐著。大老王看了他一跟,說:“弄啥哩?!有事兒,”三叔說:“也沒啥事兒,坐坐。”大老王是個爽快人,粗粗地罵道:“老黑,有事說事,說吧。”三叔吞吞吐吐地說:“……村裏有個娃,沒爹沒娘,連個媳婦也找不下,看能不能給他瞅個事兒做?”接著,三叔又說:“娃子中學畢業,精靈哩。”大老王沉吟片刻,問:
“跟你有啥親戚?”三叔說:“論說也沒啥親戚,一李家。娃子沒爹沒娘,不能不管哪。”大老王猛吸兩口煙,撓撓頭說:“商量商量,商量商量吧。”三叔忙起身說:“不忙,不忙。”第三次,三叔又掂去了兩瓶“寶豐大曲”。三叔把酒往桌上一放,一句話也不說,隻一個勁吸煙。坐了有一個時辰了,大老王說:“這樣吧,公社缺個通訊員,叫這娃子來試試。試用期三個月,中了就叫他幹。”三叔喜喜地說:“明兒我領來你看看,一試就中。”出了門,三叔說:“×你媽,到底應了。”
那時候,國正躺在玉米棵棵裏發愣呢。他常常回憶在縣城裏上學的日子,那日子像流水一樣,眨眨眼就過去了,抓都抓不住。他讓一個個女同學在他跟前排隊,終了還是覺得薑惠惠好……而眼前卻是一坡一坡的黃土地,像是一世也走不出的黃土地。日頭爺緩地轉著,像磨一樣轉著,周圍像死了一般的靜,靜得讓人心裏發慌。偶爾,風從玉米田裏刮過,葉子“沙沙”地響著,有了一點喧鬧,過後又是無休無止的沉寂。國抖抖腳上的爛鞋,把臉埋在土窩窩裏,痛哭。
三叔回村後到處找國,最後在玉米地裏找到了他。三叔說,“國,起,起,我給你找了個事兒做。”國仍然不理三叔,好半天才冷冷地說:“啥事兒?”三叔說:“我給書記說了,叫你上公社當通訊員。你幹不幹?”國愣了,慢慢坐起來,望著三叔,一時競無話可說……三叔也不爭禮,眼一酸說:
“中中,隻要你娃子願幹。”
第二天早上,三叔去叫國,國突然說:“我不去了。”三叔慌了,問:“昨啦?又咋啦?!”國不說,再問也不說,又是悶悶的。三叔忙讓四嬸去問,四嬸好說歹說才問出緣由。國吞吞吐吐地說:“……連一件像樣的衣裳都沒有,出門淨丟人!”三叔在門口站著,一聽這話就說:“鱉兒,現置也來不及呀!你說穿啥,我給你借。”國自然不說,也沒臉說,三叔急躁躁的,一蹦子竄出去,挨家挨戶去借,進門就說:“國去公社了,出門是咱村的臉麵,這會兒連件出門衣裳都沒有,現置來不及,有啥好農裳借國一件穿穿。”三叔一連跑了六家,借了幾件,不是長了,就是短了,國相不中。最後,還是把複員兵二貴的軍上衣借來了,國總算出了門。
那時綠軍衣是最時髦也最不惹眼的衣裳。國穿著二貴的綠軍衣跟三叔到公社去了。公社離大李莊九裏地,一路上三叔再沒囑咐什麼,也沒講給大老王送禮的事兒,隻顛顛地頭前走。到了公社,大老王看小夥個頭高高的,一臉的精明,穿得也幹幹淨淨的,很滿意地點點頭說:“留下吧。”國就這樣留下了。
三叔走時,國喉嚨一熱,好久才叫了一聲:“三叔——”他似乎想說一點什麼,三叔沒容他說,就弓著腰去了。
國在公社,名義上是公社通訊員,實際上是大老王的跟班兒。除了騎車到各村通知開會以外,他幾乎整天跟著大老王。國每天早上六點鍾起床,先是掃過公社大院,然後把水燒開,茶瓶灌滿,接著給大老王打上洗臉水,包括把牙膏擠在牙刷上,待書記起床後,去倒夜壺。倒夜壺時國隱隱地感到屈辱,夜壺的尿臊味伴著國的屈辱走那麼一小段路就淡散了。一個月三十塊錢,那時,對他來說,實在是一個巨大的數目。國忍了。白天裏,國常跟大老王到各村去檢查工作,自然是走哪兒吃哪兒,有酒有肉。
有時大老王去縣裏開會也帶上他,到了縣委逢人就說:“這是我的通訊員,小夥很能幹。”大老王工作很有魄力,為人也極為豪爽,走到哪裏都是中心,國跟著他嚐到了許多甜頭。漸漸,國的天地大了,認識人越來越多,視野也跟著開闊了。他很快地了解了許多他所不知道的東西,這些東西對他日後都是有用的。國畢竟是聰明人,他很快就把公社書記的生活習慣摸透了。大老王有三大:個子大,嗓門大,煙癮大。所以茸兜裏常常揣兩包香煙,一包好的,一包孬的。那好煙是給大老王預備的,一旦大老王沒煙吸了,國就把那包好煙拿出來,書記“×!”一聲,揭開就吸。此後大老王喝酒也帶上他,有了什麼好處也總有國一份。書記是外鄉人,光身一人住在公社大院裏。他老婆每年隻來兩次,春上一次,秋後一次。那個拖著孩子的鄉下女人每次來總是隻住三天,給書記拆洗拆洗被褥,而後又挎著小包袱默默地去了。書記常年不回去,吃住都在公社大院裏,工作起來也是個不要命的主兒。常年不回去的書記還有個晚睡早起的習慣,國感覺到這習慣是有緣由的,國自然不問,隻每晚早早地打兩瓶開水放到書記屋裏,而後就不再去了。第二天早上,國聽大老王那一聲響亮的咳嗽。沒有咳嗽聲他就不動,直到聽見大老王的咳嗽聲,他才把洗臉水端過去。日後,大老王曾十分感慨地對人說:“知我者,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