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斯特?巴納德是西方現代管理理論中社會係統學派的創始人。1906至1909年,他在哈佛大學讀完了全部經濟學課程,因缺少實驗學科課程學分而未獲得學位。但在他的一生中,由於在研究企業組織的性質和理論方麵作出了傑出的貢獻,得到過七個榮譽博士學位。巴納德於1909年進入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工作,1927年起擔任新澤西貝爾電話公司總經理,一直到退休。巴納德詳細研究過經理人員的權威問題。他強調指出,經理人員作為企業組織的領導核心,必須具有權威,而擁有權威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他能夠並真正理解指示
無法被人理解的指示不可能具有權威性。例如,發布的指示語言晦澀,令人費解,或者隻羅列一些空洞的原則,連發布指示的人自身都難以做到。在這種情況下,執行人對待指示的態度或是不予理睬,或是敷衍塞責,應付差事。有許多情況在發布指示時預見不到,作為彌補,就需要在貫徹過程中作出補充和修正。組織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務在於結合具體實際,保證指示的執行。
2.在他作出接受指示的決定時,他相信該指示與組織的宗旨是一致的。
如果執行人認為指示同組織的宗旨不相符合,指示也難以得到執行。最典型的例子是許多指示自相矛盾,使人無所適從,難以執行。對這類指示,聰明人就采取陽奉陰違的態度。所有有經驗的經理人員都懂得,當實際情況要求發布一項看來同組織宗旨不相符合的指示時,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作出補救性的解釋和說明,力求使得這種不相符合的情況顯得並不存在。否則,這類指示很可能得不到執行,或執行得不好。
3.他認為指示同他的個人利益是不矛盾的
如果一項指示被認為會損害作為組織一員的個人利益,下麵就缺乏執行的積極性,而這種積極性正是使任何指示具有權威性的客觀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很可能出現不服從指示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可能采取回避態度,假裝生病或敷衍應付。也有人因此而自動辭職,離開組織。
4.他在體力上和精神上是勝任的
如果勉強一個無法完成指示任務的人去執行指示,結果隻能是拒絕執行或敷衍了事。生活中常有這樣的例子:要求一個人去從事他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即使這種要求同他的能力之間的距離隻相差“一點點”,但這“一點點”卻是決定性的,這將影響他完成任務。
要點:
什麼是權威?權威存在於組織之中。換句話說,權威是存在於正式組織內部的一種“秩序”,一種信息交流的對話係統。
如果經理人員發出的指示得到執行,在執行人的身上就體現了權威的建立,違抗指示則說明他否定這種權威。指示是否具有權威性,檢驗的標準是接受指示的人,而不是發布指示的經理人員。一些人失敗,因為他們不能在組織內部建立起這種體現權威的“秩序”。當多數人感到指示不利於或有悖於他們的個人利益,從而撤回他們的支持時,權威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