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經濟責任審計概述(3 / 3)

(5)根據掌握的材料進行初步分析,深入有關部門及企業部門進一步驗證,以查清問題的來龍去脈,正確評價領導幹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6)形成結論,征求被審計人意見,提請黨組研究確認。

六、經濟責任審計應堅持的原則

為了正確考核評價責任人的功過,使經濟責任明確可信,審計人員在依法進行審計評價時應堅持的原則是:

(一)普遍性原則

中國審計出版社出版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務》中提出了審計五原則,即:依法審計原則。客觀公正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實事求是原則。這五項審計原則是任何一類審計形式都必須遵循的共性原則,經濟責任審計也不例外,必須遵守。

(二)特定性原則

特定性原則,是指在揭示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本質特征時,指出與之相適應的審計原則,並且有別於其他審計形式內在要求的原則。

1.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政治製度的組成部分,各級金融機構領導依法行政、依法治行才能得以實現。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必須把住審計的客體任期行政行為是否依法行政這項重要審計內容而不得弛放。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可以說沒有一項政治行為會脫離社會經濟而獨立存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政治屬於上層建築組成部分,也可以說,沒有一項具體經濟建設決策、經濟活動不受到政治的反作用而能夠自囿生成。

2.民主集中製原則

民主集中製原則是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製度和領導製度,是載入憲法了的。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無論查證過程和作出評價,都必須牢牢把住他的行政事權、行政行為是否經過或者遵循、或者規避民主集中製這一根本領導製度。

3.發展經濟原則

發展經濟原則,不僅是檢查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的重要原則,同時又是評價原則。隻要著重檢查領導幹部在任期內對發展經濟的存款、貸款、投資決策,隻要檢查在發展、鞏固和維護金融秩序等方麵所作的努力和貢獻,隻要檢查發展金融事業各項實現指標的真實性,便可以科學地、客觀地評價其發展經濟水平,從而評價其領導能力與執政水平。

4.正確劃清經濟責任原則

在審計報告中,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隱患,特別是對其承擔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要正確劃分主客觀原因,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如對被審計人所存在的問題,首先要劃清責任歸屬,是屬於全部責任還是部分責任,是前任責任還是現任責任,是直接責任還是間接責任。直接責任是指被審計領導人員對任職期間的下列行為應當負有的責任:第一,直接違反國家財經法紀法規的行為;第二,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第三,失職、瀆職的行為;第四,其他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主管責任是指領導人員對其所在部門、單位或地區的財政收支或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業務活動應當負有的直接責任以外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其次要分清責任性質,即法律責任、經濟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工作失誤責任;再次要褒貶結合,離任審計不僅要查明被審計人履行職責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而且還要總結工作的成績,進行綜合評價。

5.認定性原則

由被審計責任人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簽字,達成共識。同時,劃分統一的評價標準和處理意見,按照人事部門的考核要求,確定為四個檔次,即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