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儀第四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雖至士之為將相者皆有法。雖至百工從事者亦皆有法。百工為方以矩,為圓以規,直以繩,正以縣。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雖不能中,放依以從事,猶逾己。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辯也。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當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為父母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學奚若?天下之為學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學,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為君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為治法。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
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於天。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今天下無小大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犓羊,豢犬豬,潔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故曰: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曰:殺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是以知天欲人相愛相利,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
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愛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為天子,天下諸侯皆賓事之。暴王桀、紂、幽、厲,兼惡天下之百姓,率以詬天侮鬼,其賊人多,故天禍之,使遂失其國家,身死為僇於天下。後世子孫毀之,至今不息。故為不善以得禍者,桀、紂、幽、厲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湯、文、武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
七患第五
子墨子曰:國有七患。七患者何?城郭溝池不可守,而治宮室,一患也;邊國至境,四鄰莫救,二患也;先盡民力無用之功,賞賜無能之人,民力盡於無用,財寶虛於待客,三患也;仕者持祿,遊者愛佼,君修法討臣,臣懾而不敢拂,四患也;君自以為聖智而不問事,自以為安強而無守備,四鄰謀之不知戒,五患也;所信不忠,所忠者不信,六患也;畜種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事之。賞賜不能喜,誅罰不能威,七患也。以七患居國,必無社稷;以七患守城,敵至國傾。七患之所當,國必有殃。
凡五穀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為養也。故民無仰則君無養;民無食則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務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節也。五穀盡收,則五味盡禦於主,不盡收則不盡禦。一穀不收謂之饉,二穀不收謂之旱,三穀不收謂之凶,四穀不收謂之饋,五穀不收謂之饑。歲饉,則仕者大夫以下皆損祿五分之一;旱,則損五分之二;凶,則損五分之三;饋,則損五分之四;饑,則盡無祿,稟食而已矣。故凶饑存乎國,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三,大夫徹縣,士不入學,君朝之衣不革製,諸侯之客,四鄰之使,雍飧而不盛;徹驂騑,塗不芸,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今有負其子而汲者,隊其子於井中,其母必從而道之。今歲凶,民饑道餓,此疚重於隊其子,其可無察邪?故時年歲善,則民仁且良;時年歲凶,則民吝且惡。夫民何常此之有!為者寡,食者眾,則歲無豐。故曰:“財不足則反之時,食不足則反之用。”故先民以時生財,固本而用財,則財足。
故雖上世之聖王,豈能使五穀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無凍餓之民者,何也?其力時急,而自養儉也。故《夏書》曰:“禹七年水。”《殷書》曰:“湯五年旱。”此其離凶餓甚矣,然而民不凍餓者,何也?其生財密,其用之節也。
故倉無備粟,不可以待凶饑;庫無備兵,雖有義不能征無義。城郭不備全,不可以自守。心無備慮,不可以應卒。是若慶忌無去之心,不能輕出。
夫桀無待湯之備,故放;紂無待武之備,故殺。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皆滅亡於百裏之君者,何也?有富貴而不為備也。故備者,國之重也。食者,國之寶也;兵者,國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國之具也。
故曰:以其極賞,以賜無功,虛其府庫,以備車馬衣裘奇怪;苦其役徒,以治宮室觀樂;死又厚為棺槨,多為衣裘。生時治台榭,死又修墳墓。故民苦於外,府庫單於內,上不厭其樂,下不堪其苦。故國離寇敵則傷,民見凶饑則亡,此皆備不具之罪也。且夫食者,聖人之所寶也。故《周書》曰:“國無三年之食者,國非其國也;家無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謂國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