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信體小說的敘事時間(1 / 3)

俄國形式主義理論者區分了“故事”和“情節”,法國的結構主義者提出“故事時間”和“敘述時間”的概念:“從某種意義上說,敘事的時間是一種線性時間,而故事發生的時間則是立體的。在故事中,幾個事件可以同時發生,但是話語則必須把它們一件一件地敘述出來;一個複雜的形象就被投射到一條直線上。”也就是說,敘事作品都具有雙重時間,其中故事時間指的是文本敘事中每一個事件都遵循“發生——發展——結束”的自然順序,沿物理時間進行線性發展,但也會出現多個事件同時發展的現象,即我們傳統文學中“花開兩朵,各表一枝”的情況;敘事時間則指敘事文本中作者對事件進行重新編排加工後,展示給讀者的人為的時間狀態,而不管有多少同時發生的事件,在此都必須納入到一條時間直線上,托多羅夫稱其為“時間的歪曲”。

需要說明的是,書信體小說正文前往往有敘述人講述文本來源的“引子”,於是整個文本內容變為“過去式”,我們所說的即時性就隻能是“過去進行時”了。如《征鴻》開篇是“我”回到故鄉,聽說好友趙熙三年前為行刺督軍而被殺,便專程到其家中看望,趙的妻子交給“我”他在前往行刺途中寫的十封“與妻書”。後麵組成文本的這十封信便都已是三年前的敘述了,而趙熙在信中談論自己的刺殺行動,同時也回憶與妻子共處的甜蜜時光,這樣刺殺成為過去式,“甜蜜往事”就是過去的過去了。其他如《遺書》、《落葉》、《殘花》等等都是這種結構,為使討論更為簡捷精確,我們在提到書信體小說的敘事時間時,一般是指將第一層即“引子敘事”剝離後的書信體敘事,即隻涉及書信正文。如果想複原小說整體敘事原貌,隻需在二者前加上一層外部敘事即可。這時會出現兩種情形,一是寫信人預先並不知道事情的結果,敘述伴隨著事件同步進行;另一種則是事件發生甚至結束後寫信人的追憶。

1.伴隨式敘事

第一種情形敘述者並不知道事情結果,他(她)是伴隨著事件發展或在與其時距較小時寫的書信,是即時記錄式的敘述,可稱其為“伴隨式”或“日記式”。呈現的是寫信者在當下時刻對於往事和當時發生的事件的認識、感受與評價。為數不少的書信當中有諸如“我現在續寫這封信給你之時,已經在二十八日午後九時十五分了。”“現在車子不知到了一個什麼鳥站,停那麼久。(我便趁此機會寫幾句話給你。)……打住,因為震動得我不能再寫。”這樣近乎於實況直播的句子,似乎寫信人隨時隨地在做同步記錄,而且大部分事件是敘述人直接參與的。所以“伴隨式”敘事絕大多數是即時性的,其抒情段落就更是如此,關於這一點我們在前一章文體特征中傾訴性的即時性特征已經有所論證,這裏不再重複。將剛發生不久的故事來一次“實況轉播”,也可以再加上此事在敘述者內心引起的感想,它的敘事時間與故事時間基本吻合。

《一個天才的通信》是一部比較典型的“伴隨式”敘事文本,敘述內容全部是寫信人即“天才”落筆同時的內心感受,其中夾雜著他的家人貧病交加的生活現狀,而後者正是他產生一係列心理波動的客觀誘因。

先生,我答應你的事我必須做到。我想起我自己說過這話,所以

此時坐到桌邊了。……這是早上,時間應當是八點……

耽擱了一天,頭疼得不能支持,所以睡了。……我又勉強起來寫了。

今天想盡了辦法還不能把我媽送到醫院去看病。……

我一麵寫字一麵打盹。我不能放棄一分鍾。我在此是寫“天才”的

通信!木匠打起來,我又不能安靜了。……

在燈下我做了呆事了,第三次才有血出來。並不甚痛。這裏隻寫到

十二頁為止,若明早上我還能拿筆,必定還寫一點今夜的事。……但是,

先生,一切完了,一個平常的結局。燈芯一撚,熄了。

“天才”不堪生活的重負和自己羸弱的病體,最終自殺身亡,整個書信可以說是他臨終前的生活實錄和心路曆程。書信的寫作伴隨著他的生活,隻要可以勉強支持,他就要用手中的筆,記錄下自己的生活和思想,為的是寄給編輯部以換取維持生活的稿費。當然這是一個有點特殊性的書信寫作,但這類敘事時間模式在其他小說中也同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