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員的職責(京劇演員一)管波
“調解員”是勸解雙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人,其職責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勸解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解決糾紛,達成協議。底句中“管”作管理之義,“波”比喻糾紛。底麵文義,鉤連相生,雅俗共賞。
管波,1970年出生在營口,國家京劇院演員,宗荀派,劉長瑜的學生。原在營口京劇團,研究生班畢業後,調入國家京劇院。她嗓音甜美,唱工保持了荀派纏綿委婉的韻律和優美深情的品格。做工活潑灑脫,扮相清麗,舉手投足表現出荀派的嫵媚,富有大家風範。無論長相、演唱,還是表演,都酷似劉長瑜,代表劇目有《白蛇傳》、《金玉奴》、《杜十娘》、《玉堂春》、《紅娘》、《勘玉釧》、《春草闖堂》、《桃花村》等。管波勇於創新,多次在京劇交響音樂會上任主唱,頗受好評。有“小劉長瑜”之譽。丈夫張順翔是中國京劇院一級演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