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回 門下生當堂對供 殺人賊自行投案(2 / 2)

方要退堂,忽有個遊方和尚在大門喊冤。李公命速將這和尚傳進,問道:"你出家人,有什麼冤枉?"和尚道:"小僧名叫普恩,在徐州報忠寺出家。因朝山過此,昨晚在城外客店借宿,隨身盤川衣服被賊竊去。找店主理論,店主不但不管,反將小僧打罵。求大老爺看佛麵,救度小僧。"李公道:"你既是雲遊和尚,為甚不向叢林掛單,卻向客店投宿?"和尚道:"小僧一宿便行,所以免得驚動大眾,就在客店借宿。"李公道:"你這話本縣卻不明白。且問你,被竊的是什麼物件?"和尚道:"有失單在此。"說罷,雙手呈上。李公接過,舉目觀看,見上寫著:失單計開:紋銀四十四兩;單夾禪衣五件;製錢八百文;黃布包袱一條;大紅褊衫一件;紫金如意一枝。

李公看罷,說道:"客店什麼字號?店主姓什麼?"和尚道:"店主姓呂,叫呂家車店。"李公道:"你可有戒單路引?"和尚道:"有的,幸在貼身收著,沒有被竊。"說著,就在胸前取出奉上。李公接上,打開看畢,便疊起拿在左手,右手將驚堂一拍,喝道:"好賊禿!你自己殺了人,謀了人的財物,膽敢來此呈控被竊!我且問你,南關外的普恩和尚是誰殺死的?

你又冒普恩的名姓,敢來本縣嚐試?"畢竟賊膽心虛,那和尚被李公蒙頭這一拍,不覺神色俱變,身子矬下了一半。李公愈覺情真,便命左右將這假和尚拖下,重責五十小板,再行細問。

假和尚磕頭稟道:"小的情願實供,求免動刑。"不知假和尚供出些什麼來,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