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園區和基地發展重點
整合優勢資源,引導各方資金,集中力量建設若幹文化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發揮其產業集聚和孵化功能,使之成為陝西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支撐和示範基地。
西安臨潼文化旅遊產業區以秦兵馬俑、秦始皇陵、華清池等珍貴曆史文化遺跡為主體,以驪山、渭水等自然環境為依托,建設秦始皇陵遺址公園、華清池椒園和芙蓉園等,形成集旅遊觀光、娛樂休閑、度假療養等為一體的綜合型文化旅遊園區。
西安曲江新區文化旅遊產業區以盛唐文化為特色,建設大雁塔文化廣場、大唐芙蓉園、大唐不夜城、唐城牆遺址公園、曲江海洋科普世界、中國西部國際博覽中心等重點項目,形成集旅遊、休閑、娛樂、會展、科教等功能為一體的新型文化旅遊產業園區。
西安高新區現代文化產業創業園以數字化、信息化高科技文化產業為特色,依托軟件園和高新技術平台,建設數字文化產業園和文化娛樂區、動漫遊戲區、體育休閑區、中央商務文化區,形成現代文化主題突出的產業園區。
延安革命文化區綜合開發延安革命舊址和延安革命紀念館等革命文化資源,充分發揮其愛國主義、革命傳統和延安精神教育基地的功能,使之成為紅色旅遊首選地。
黃帝陵人文始祖文化園以人文始祖文化為主體,重點完成黃帝陵二期整修工程,擴大遊覽區域。搞好一年一度的祭祀大典活動,開展海外民間祭祖活動,把黃帝陵建成海內外炎黃子孫尋根祭祖活動的文化園區。
法門寺文化園區以佛教文化為主題,規劃建設佛、法、僧三區,重點建設合十舍利塔及廣場、佛教文化壇,擴建法門寺博物館,恢複法門寺唐代風格佛教建築群,使之成為集佛教文化旅遊、佛教文化研究、佛事活動為一體的國際佛教文化中心。
楊淩現代農業觀光休閑區以楊淩高科技農業為依托,建設農業博覽園,開發田園風光旅遊,形成農業觀光、農業科普、休閑健身園區。
中國西部影視基地利用西影品牌、民營影視製作和人才優勢等,加快西部影視城和西影數碼影視製作基地建設,形成影視拍攝、製作、交易和觀光旅遊、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影視基地。
西安印刷包裝產業基地推進印刷行業資源的重組和集聚,推進印刷技術和設備的換代升級,建設集材料供應、生產加工、產品銷售、物流輸送、教育科研及信息服務等為一體的印刷綜合產業基地。
西安禦苑生態旅遊區以秦嶺北麓自然生態風光為依托,重點建設西安秦嶺野生動物園、西安園藝博覽園、西安生態科技園,形成集觀光旅遊、休閑度假、健身娛樂為一體的綜合性自然生態旅遊區。
4.文化品牌發展重點
發揮陝西特有的文化資源和自然風光優勢,突出地域特色,精心策劃係列文化活動,打造強勢文化品牌。
曆史文化品牌保護和利用好秦始皇陵及兵馬俑世界文化遺產;加快申報西安碑林、西安古城牆、靖邊統萬城、西安古漢城、漢唐帝王陵、華山風景名勝區六個世界文化遺產;打響西安、鹹陽、延安、榆林、漢中、韓城六個國家級曆史文化名城品牌;打造絲綢之路品牌。開發和利用好人文始祖文化品牌和周、秦、漢、唐曆史文化主題品牌。
革命文化品牌弘揚延安精神,打響以延安革命聖地、西安事變舊址為代表的革命文化品牌。
民俗文化品牌打響秦腔、眉戶、商洛花鼓等傳統戲曲品牌,開發以安塞腰鼓、戶縣農民畫、鳳翔泥塑、長安古樂、陝北民歌以及皮影、剪紙等為代表的民間工藝美術和表演藝術,形成特色鮮明的陝西民間藝術品牌。
現代文化品牌打響西部影視、陝西作家群、唐樂舞係列、長安畫派、西安仿古入城儀式等品牌。
宗教文化品牌打響以法門寺、大慈恩寺、玉華宮等為代表的佛教文化品牌和以樓觀台、白雲山等為代表的道教文化品牌。
自然風光品牌重點打造以華山、太白山、終南山為主體的秦嶺山脈自然景觀品牌;以南湖、瀛湖、金絲大峽穀、柞水溶洞等為依托的青山綠水品牌;以紅堿淖、毛烏素沙漠為特色的塞外風光旅遊品牌;以壺口瀑布、洽川濕地為代表的黃河旅遊品牌等。
四、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措施
1.推進文化產業體製機製創新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調整機構設置,理順文化管理部門職能,建立全省統一協調的文化產業管理體係。強化行業管理和宏觀調控職能,逐步實現由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
不斷深化國有文化單位體製改革。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積極推動文化體製改革。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深化“三項製度”改革,同時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促其穩定健康發展;經營性文化單位要逐步轉製為企業,加快公司製改造步伐,建立現代企業製度。黨報黨刊等重要新聞媒體實行宣傳業務和經營業務分離,宣傳業務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經營部分剝離轉製為企業。
積極組建文化產業集團。以資本為紐帶,打破地區、部門、行業、所有製界限,加快集團化建設。發展壯大已成立的西部電影集團、陝西省旅遊集團,盡快組建陝西新華發行集團、陝西出版集團、陝西廣電集團、陝西日報報業集團,積極創造條件,籌備組建出版、演出、會展、體育等文化產業集團。各市可根據自身情況培育組建文化產業集團。
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把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作為發展文化產業的戰略舉措,形成國有、民營等多種所有製企業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的產業格局。鼓勵國有文化事業單位人員創辦或領辦民營文北企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和外商興辦國家法律法規無明令禁止的文化企業,允許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股、兼並國家政策許可的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