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品的特殊本質在於其思想價值和審美意義。我們在一般的物質產品中很難看出創造者們的思想、感情和人格。文化產品通過作家、藝術家們的個人創造,對人們的精神世界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它不但能振奮人們的精神,陶冶性情,以文化人,寓教於樂,具有審美功能、知識功能、教育功能;它還可以腐蝕人的靈魂,削弱人的鬥誌,起到負麵作用。所以說,文化產品有著一種精神目的,為物質產品所不具有。所以說,文化市場有一般市場的規律,也應該按著一個特殊的市場規律去運行,去接受管理。
隨著我國從計劃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的轉軌變型,要求文化建設必須轉換到市場經濟體製的總體框架內運行。要按照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目標和要求,建設相應的文化市場基本製度和基本規範,形成相應的現代文化市場體係,進而把我國由文化資源大國建設成為文化產業大國。
由於近年來國內市場經濟的發展,促成或帶動了文化市場的轉軌變型,成為適應市場經濟較有活力的市場競爭主體,文化的產業化程度逐步加大,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不斷上升。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在本世紀初的國內生產總值比重中,第一產業已經從當年的27.1%下降為15.2%,第二產業已經從當年的41.6%上升為51.1%,而第三產業則從當年的31.3%上升為33.6%。第三產業的從業人員比重比當年提高了9.4個百分點,吸收的從業人員在13年間增加了1個億,占全社會新增從業人員總量的57%,成為吸收勞動就業的主導力量。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文化產業,大文化、大市場、大產業的雛形已凸現,“通過文化生產來生產文化,通過文化消費來消費文化”是文化市場與文化產業相輔相成的互動結果。
(三)文化市場對於促進文化事業及文化產業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首先,文化市場的發展,有利於文化的社會作用的極大發揮。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培育了內涵豐富的文化市場,極大地滿足了人們求生、求知、求樂、求用、求富、求美等需求,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逐漸發展壯大。
其次,文化市場的發展,有利於文化產業的壯大。文化市場與文化產業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文化市場的繁榮和發展對文化產業的發展有推進作用;文化產業的規模化發展也勢必帶動文化市場的繁榮和發展。要發展文化產業,必須以文化市場繁榮為前提。兩者在良性互動的雙贏格局中建設彼此支撐的共同繁榮的經濟文化共同體。
第三,兩者的互動,共同促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繁榮。文化的市場化、產業化,改變和更新了人們的文化觀念,樹立起了按照發展了的市場規律所要求的文化經營意識;樹立起了麵對世界文化大發展格局下我們文化滯後發展的憂患意識,激發了人們應對時代要求發展文化事業的活力。
文化市場的發展,要求生產出更多優秀的文化產品,提供更好的優質服務,這就要求文化部門在原有的舊體製下解放出來,轉變觀念,改革落後體製,建立適應市場、服務社會、提高效益的有活力的文化發展機製。文化市場把文化體製的改革提到了一個非常關口。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新格局,文化部門就必須轉換機製,調整機構,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完成曆史賦予的使命。
“文化與發展”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98年提出的一個主題。該組織在當時召開的文化政策促進發展政府間會議上,將文化問題列為未來十年中全球發展的首要問題。專家認為,中國的文化問題應該集中地表現在文化產業發展與文化市場管理這兩個既矛盾衝突又相互促進和統一的問題上,這也是“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的根本精神的反映與表現。
文化產業是一把雙刃劍,它在開拓文化市場,使文化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市場化、商品化、社會化的同時,可能造成因過分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忽略或犧牲社會效益的弊端;它在大批量生產文化產品,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時,可能把一種文化風格普遍化,從而改變人的自由個性;它在融入世界文化產業體係,促進對外文化交流的同時,可能為外來文化衝擊或異化民族文化打開方便之門。因此,在新形勢下,我們既要從貫徹發展先進文化的要求來深刻認識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性,又要從推進先進生產力發展,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文化利益的高度,來加深認識發展文化產業的戰略意義。由於文化產業的意識屬性,我國在發展文化產業的時候,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要通過“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兩分法的指導思想,指出“國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業”,同時強調要“完善文化產業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這就肯定了文化產業的合法地位,明確了分類管理的原則,為發展文化產業提供了理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