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積累速度日益提高,近30年來全世界所創造的知識,相當於人類在此以前五千年文明所創造知識的總和,人類進入了一個被稱之為“知識爆炸”的時代。過去十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主要成員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0%以上是依賴知識。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已由20世紀初的5%—20%提高到70-90年代的70%—90%。每五至七年將有一半知識被更新或淘汰。以計算機硬件技術為例,從20世紀的60年代起,摩爾(Moor)定律一直在生效,即18個月硬件性能提高一倍,而價格卻降低一倍。這進一步說明了人類社會的發展有賴於先進文化的指導與支撐。在經濟全球化、經濟文化一體化的今天,文化的作用變得十分突出,已成為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成為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標誌和重要組成部分,它同社會生產力一起,共同推動社會的發展。
現在,人們普遍使用“文化力”這個概念,旨在強調文化也是一種力量。“文化力”是時代發展的產物,是在文化、經濟一體化大背景、大趨勢下出現的。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使人們越來越看清楚這麼一個道理:經濟與文化血脈相通。文化也能創造財富,文化也是生產力!“文化力”就是經濟中的文化,文化中的經濟。
在知識經濟為主的社會發展中,經濟與文化具有“一體性”的發展關係,二者可以形成巨大的合力,相互帶動,充分共享。文化能給經濟以精神、思想、智力的有力支持,經濟則為文化提供產業運作、績效管理等方麵的有益借鑒,以充分發揮文化內在的經濟動因和經濟深層的文化內涵。文化產業,正是這方麵的具體反映。
事實上,世界發達國家同樣把文化提到戰略高度來重視。日本、韓國有“文化立國”,英國有“創意大不列顛”,新加坡有“文藝複興城市”,加拿大政府大力推動文化經貿等等,以文化作為發展戰略目標,使單純的發展文化逐步轉為文化帶動社會全麵發展。
我們正在進入“文化時代”。在這個時代裏,文化無處不在,無處不用。在經濟領域,生產力已智能化,知識和信息對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作用,顯然已經超過了資本和自然資源。知識經濟就是在充分知識化的社會中的經濟。經濟的精神化正成為一個令人矚目的全球性大趨勢,用哲學語言來表述,財富是人類精神活動的物化。
有一本《文化是個好生意》的書中說:“文化是資本”,一言中的。有著“朝陽產業”、“支柱產業”之譽的文化產業,正方興未艾,它是經濟與文化融合發展的主力軍。
《中國文化產業藍皮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中認定文化產業的概念是,就所提供產品的性質而言,文化產業可以被理解為向消費者提供精神產品或服務的行業;就其經濟過程的性質而言,文化產業可以被定義為“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係列活動”,一言以蔽之,文化產業是指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為這種生產和經營提供相關服務的行業。就是從事文化產品的生產、提供文化服務的一種特殊行為,其本質特征是把人類知識的、智力的、精神的、藝術的和信息的活動及其成果以一定的物質為依托,變成供人們消費、享用及交換、買賣的文化產品。
出於這樣的理解,《中國文化產業藍皮書》提出,從行業門類上,把文化娛樂業、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音像、網絡及計算機服務、旅遊、教育等看作文化產業的主體或核心產業;把傳統的文學、戲劇、音樂、美術、攝影、舞蹈、電影電視創作甚至工業與建築設計,以及藝術博覽場館、圖書館等看作文化產業正在爭奪的前沿;把廣告業和谘詢業等看作是它成功開拓的邊疆。
我們在此不但要給文化產業下一個描述性的定義,還要指出文化產業的構成包括哪些基本要素。文化產業概念中的“文化”是個大文化的概念,要從產業的角度來理解。隻有適合商業運作的文化藝術產品或服務才能作為產業經營的對象,而不是把任何文化藝術都商業化。具體來說,文化產業經營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需要包括三個要素的全部或部分,既要提供信息傳播功能,滿足休閑娛樂功能,還要具備文化藝術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