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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本篇第一節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二月《文學》月刊第四卷第二號,其他三節都被國民黨檢查官刪去。)病後雜談之餘

——關於“舒憤懣”

我常說明朝永樂皇帝的凶殘,遠在張獻忠之上,是受了宋端儀的《立齋閑錄》的影響的。那時我還是滿洲治下的一個拖著辮子的十四五歲的少年,但已經看過記載張獻忠怎樣屠殺蜀人的《蜀碧》,痛恨著這“流賊”的凶殘。後來又偶然在破書堆裏發見了一本不全的《立齋閑錄》,還是明抄本,我就在那書上看見了永樂的上諭,於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樂身上去了。

那時我毫無什麼曆史知識,這憎恨轉移的原因是極簡單的,隻以為流賊尚可,皇帝卻不該,還是“禮不下庶人”的傳統思想。至於《立齋閑錄》,好像是一部少見的書,作者是明人,而明朝已有抄本,那刻本之少就可想。記得《彙刻書目》說是在明代的一部什麼叢書中,但這叢書我至今沒有見;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將它放在“存目”裏,那麼,《四庫全書》裏也是沒有的,我家並不是藏書家,我真不解怎麼會有這明抄本。這書我一直保存著,直到十多年前,因為肚子餓得慌了,才和別的兩本明抄和一部明刻的《宮閨秘典》去賣給以藏書家和學者出名的傅某,他使我跑了三四趟之後,才說一總給我八塊錢,我賭氣不賣,抱回來了,又藏在北平的寓裏;但久已沒有人照管,不知道現在究竟怎樣了。

那一本書,還是四十年前看的,對於永樂的憎恨雖然還在,書的內容卻早已模模胡胡,所以在前幾天寫《病後雜談》時,舉不出一句永樂上諭的實例。我也很想看一看《永樂實錄》,但在上海又如何能夠;來青閣有殘本在寄售,十本,實價卻是一百六十元,也決不是我輩書架上的書。又是一個偶然:昨天在《安徽叢書》第三集中看見了清俞正燮(1775—1840)《癸巳類稿》的改定本,那《除樂戶丐戶籍及女樂考附古事》裏,卻引有永樂皇帝的上諭,是根據王世貞《荅州史料》中的《南京法司所記》的,雖然不多,又未必是精粹,但也足夠“略見一斑”,和獻忠流賊的作品相比較了。摘錄於下——

“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姊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一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淫賤材兒?”

“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張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張氏病故,教坊司安政於奉天門奏。奉聖旨: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

君臣之間的問答,竟是這等口吻,不見舊記,恐怕是萬想不到的罷。但其實,這也僅僅是一時的一例。自有曆史以來,中國人是一向被同族和異族屠戮,奴隸,敲掠,刑辱,壓迫下來的,非人類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過,每一考查,真教人覺得不像活在人間。俞正燮看過野史,正是一個因此覺得義憤填膺的人,所以他在記載清朝的解放惰民丐戶,罷教坊,停女樂的故事之後,作一結語道——

“自三代至明,惟宇文周武帝,唐高祖,後晉高祖,金,元,及明景帝,於法寬假之,而尚存其舊。餘皆視為固然。本朝盡去其籍,而天地為之廓清矣。漢儒歌頌朝廷功德,自雲‘舒憤懣’,除樂戶之事,誠可雲舒憤懣者:故列古語瑣事之實,有關因革者如此。”

這一段結語,有兩事使我吃驚。第一事,是寬假奴隸的皇帝中,漢人居很少數。但我疑心俞正燮還是考之未詳,例如金元,是並非厚待奴隸的,隻因那時連中國的蓄奴的主人也成了奴隸,從征服者看來,並無高下,即所謂“一視同仁”,於是就好像對於先前的奴隸加以寬假了。第二事,就是這自有曆史以來的虐政,竟必待滿洲的清才來廓清,使考史的儒生,為之拍案稱快,自比於漢儒的“舒憤懣”——就是明末清初的才子們之所謂“不亦快哉!”然而解放樂戶卻是真的,但又並未“廓清”,例如紹興的惰民,直到民國革命之初,他們還是不與良民通婚,去給大戶服役,不過已有報酬,這一點,恐怕是和解放之前大不相同的了。革命之後,我久不回到紹興去了,不知道他們怎樣,推想起來,大約和三十年前是不會有什麼兩樣的。

但俞正燮的歌頌清朝功德,卻不能不說是當然的事。他生於乾隆四十年,到他壯年以至晚年的時候,文字獄的血跡已經消失,滿洲人的凶焰已經緩和,愚民政策早已集了大成,剩下的就隻有“功德”了。那時的禁書,我想他都未必看見。現在不說別的,單看雍正乾隆兩朝的對於中國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夠令人驚心動魄。全毀,抽毀,剜去之類也且不說,最陰險的是刪改了古書的內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庫全書》,是許多人頌為一代之盛業的,但他們卻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內廷,還頒之文風較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閱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的作者裏麵,也曾經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這兩句,奉官命改為“永遠看不出底細來。”)

嘉慶道光以來,珍重宋元版本的風氣逐漸旺盛,也沒有悟出乾隆皇帝的“聖慮”,影宋元本或校宋元本的書籍很有些出版了,這就使那時的陰謀露了馬腳。最初啟示了我的是《琳琅秘室叢書》裏的兩部《茅亭客話》,一是校宋本,一是四庫本,同是一種書,而兩本的文章卻常有不同,而且一定是關於“華夷”的處所。這一定是四庫本刪改了的;現在連影宋本的《茅亭客話》也已出版,更足據為鐵證,不過倘不和四庫本對讀,也無從知道那時的陰謀。《琳琅秘室叢書》我是在圖書館裏看的,自己沒有,現在去買起來又嫌太貴,因此也舉不出實例來。但還有比較容易的法子在。

新近陸續出版的《四部叢刊續編》自然應該說是一部新的古董書,但其中卻保存著滿清暗殺中國著作的案卷。例如宋洪邁的《容齋隨筆》至《五筆》是影宋刊本和明活字本,據張元濟跋,其中有三條就為清代刻本中所沒有。所刪的是怎樣內容的文章呢?為惜紙墨計,現在隻摘錄一條《容齋三筆》卷三裏的《北狄俘虜之苦》在這裏——

“元魏破江陵,盡以所俘士民為奴,無分貴賤,蓋北方夷俗皆然也。自靖康之後,陷於金虜者,帝子王孫,官門仕族之家,盡沒為奴婢,使供作務。每人一月支稗子五鬥,令自舂為米,得一鬥八升,用為疰糧;歲支麻五把,令緝為裘。此外更無一錢一帛之入。男子不能緝者,則終歲裸體。虜或哀之,則使執爨,雖時負火得暖氣,然才出外取柴歸,再坐火邊,皮肉即脫落,不日輒死。惟喜有手藝,如醫人繡工之類,尋常隻團坐地上,以敗席或蘆藉襯之,遇客至開筵,引能樂者使奏技,酒闌客散,各複其初,依舊環坐刺繡:任其生死,視如草芥。……”

清朝不惟自掩其凶殘,還要替金人來掩飾他們的凶殘。據此一條,可見俞正燮入金朝於仁君之列,是不確的了,他們不過是一掃宋朝的主奴之分,一律都作為奴隸,而自己則是主子。但是,這校勘,是用清朝的書坊刻本的,不知道四庫本是否也如此。要更確鑿,還有一部也是《四部叢刊續編》裏的影舊抄本宋晁說之《嵩山文集》在這裏,卷末就有單將《負薪對》一篇和四庫本相對比,以見一斑的實證,現在摘錄幾條在下麵,大抵非刪則改,語意全非,仿佛宋臣晁說之,已在對金人戰栗,囁嚅不吐,深怕得罪似的了——

舊抄本

金賊以我疆埸之臣無狀,

斥堠不明,遂豕突河北,

蛇結河東。

犯孔子春秋之大禁,

以百騎卻虜梟將,

彼金賊雖非人類,而犬豕

亦有掉瓦怖恐之號,顧

弗之懼哉!

我取而殲焉可也。

太宗時,女真困於契丹之

三柵,控告乞援,亦卑

恭甚矣。不謂敢眥睨中

國之地於今日也。

忍棄上皇之子於胡虜乎?

何則:夷狄喜相吞並鬥爭,

是其犬羊狺吠咋齧之性

也。唯其富者最先亡。

古今夷狄族帳,大小見

於史冊者百十,今其存

者一二,皆以其財富而

自底滅亡者也。今此小

醜不指日而滅亡,是無

天道也。

褫中國之衣冠,複夷狄之

四庫本

金人擾我疆埸之地,邊城

斥堠不明,遂長驅河北,

盤結河東。

為上下臣民之大恥,

以百騎卻遼梟將,

彼金人雖甚強盛,而赫然

示之以威令之森嚴,顧

弗之懼哉!

我因而取之可也。

太宗時,女真困於契丹之

三柵,控告乞援,亦和

好甚矣。不謂竟釀患滋

禍一至於今日也。

忍棄上皇之子於異地乎?

(無)

遂其報複之心,肆其淩侮

態度。

取故相家孫女姊妹,縛馬

上而去,執侍帳中,遠近

膽落,不暇寒心。

之意。

故相家皆攜老繈幼,棄其

籍而去,焚掠之餘,遠近

膽落,不暇寒心。

即此數條,已可見“賊”“虜”“犬羊”是諱的;說金人的淫掠是諱的;“夷狄”當然要諱,但也不許看見“中國”兩個字,因為這是和“夷狄”對立的字眼,很容易引起種族思想來的。但是,這《嵩山文集》的抄者不自改,讀者不自改,尚存舊文,使我們至今能夠看見晁氏的真麵目,在現在說起來,也可以算是令人大“舒憤懣”的了。

清朝的考據家有人說過,“明人好刻古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妄行校改。我以為這之後,則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變亂舊式,刪改原文;今人標點古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亂點一通,佛頭著糞:這是古書的水火兵蟲以外的三大厄。

對於清朝的憤懣的從新發作,大約始於光緒中,但在文學界上,我沒有查過以誰為“禍首”。太炎先生是以文章排滿的驍將著名的,然而在他那《訄書》的未改訂本中,還承認滿人可以主中國,稱為“客帝”,比於嬴秦的“客卿”。但是,總之,到光緒末年,翻印的不利於清朝的古書,可是陸續出現了;太炎先生也自己改正了“客帝”說,在再版的《訄書》裏,“刪而存此篇”;後來這書又改名為《檢論》,我卻不知道是否還是這辦法。留學日本的學生們中的有些人,也在圖書館裏搜尋可以鼓吹革命的明末清初的文獻。那時印成一大本的有《漢聲》,是《湖北學生界》的增刊,麵子上題著四句集《文選》句:“抒懷舊之積念,發思古之幽情”,第三句想不起來了,第四句是“振大漢之天聲”。無古無今,這種文獻,倒是總要在外國的圖書館裏抄得的。

我生長在偏僻之區,毫不知道什麼是滿漢,隻在飯店的招牌上看見過“滿漢酒席”字樣,也從不引起什麼疑問來。聽人講“本朝”的故事是常有的,文字獄的事情卻一向沒有聽到過,乾隆皇帝南巡的盛事也很少有人講述了,最多的是“打長毛”。我家裏有一個年老的女工,她說長毛時候,她已經十多歲,長毛故事要算她對我講得最多,但她並無邪正之分,隻說最可怕的東西有三種,一種自然是“長毛”,一種是“短毛”,還有一種是“花綠頭”。到得後來,我才明白後兩種其實是官兵,但在愚民的經驗上,是和長毛並無區別的。給我指明長毛之可惡的倒是幾位讀書人;我家裏有幾部縣誌,偶然翻開來看,那時殉難的烈士烈女的名冊就有一兩卷,同族裏的人也有幾個被殺掉的,後來封了“世襲雲騎尉”,我於是確切的認定了長毛之可惡。然而,真所謂“心事如波濤”罷,久而久之,由於自己的閱曆,證以女工的講述,我竟決不定那些烈士烈女的凶手,究竟是長毛呢,還是“短毛”和“花綠頭”了。我真很羨慕“四十而不惑”的聖人的幸福。

對我最初提醒了滿漢的界限的不是書,是辮子。這辮子,是砍了我們古人的許多頭,這才種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識的時候,大家早忘卻了血史,反以為全留乃是長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須剃一點,留一點,才可以算是一個正經人了。而且還要從辮子上玩出花樣來:小醜挽一個結,插上一朵紙花打諢;開口跳將小辮子掛在鐵杆上,慢慢的吸煙獻本領;變把戲的不必動手,隻消將頭一搖,劈拍一聲,辮子便自會跳起來盤在頭頂上,他於是要起關王刀來了。而且還切於實用:打架的時候可以拔住,掙脫極難;捉人的時候可以拉著,省得繩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隻要捏住辮梢頭,一個人就可以牽一大串。吳友如畫的《申江勝景圖》裏,有一幅會審公堂,就有一個巡捕拉著犯人的辮子的形象,但是,這是已經算作“勝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