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巴黎)徐誌摩先生的耳朵
近來正是窘極,要想在聲樂範圍之內,找些有趣的題目研究,竟是左也找不著,右也找不著。
多謝啟明,將《語絲》首七期寄給我看。看到第三期,我不禁心花怒放,喜得跳起來說:“好!題目有了,徐誌摩先生的耳朵!”
先模仿徐先生的文筆說一句話:我雖不是音樂家,我可愛研究理論的音樂。
就我一知半解的程度去推測,或者是根據了我讀過的三本半破書去推測,我總是模糊到一萬零一分。我的耳朵,當然隻配聽聽救世軍的大鼓,和“你們夫人的披霞娜”;但那三本半破書的作者,或者比我高明些,或者也能聽聽“害世軍”的大鼓,和你們丈夫的披霞娜。
然而徐先生竟是那麼說而且是很正式,很鄭重的宣布了。
我們研究這問題,第一要考察這現象是否真實。
“鄉下”的看鬼婆婆(或稱作看香頭的),自說能看見鬼,而且說得有聲有色:東是一個大的,西是一個小的,床頂上一個青麵獠牙的,馬桶角裏落一個小白臉!但我若是個光學家,我就決不睬她;因為她隻是看鬼婆婆罷了!
現在卻不然。徐先生是哲學家,是詩人;他學問上與文藝創作上的威權,已可使我們相信到萬分,而況他是很正式,很鄭重的宣布的。
因此現象真實與否的一個問題,可以不成問題。若然有人對於徐先生的話,尤其是對於徐先生這樣正式,這樣鄭重的話,還要懷疑,那麼,此人真該“送進瘋人院去”,此人一定不能“數一二三四”,因為他不知道徐先生與鄉下看鬼婆婆之間,有多大的區別。
次一問題是:在徐先生能聽我們所聽不到的這一件事實上,或者說在這一個真確的現象上,我們應當推測,有幾種可能,可以使這真確的現象成立?
於是我就就我的一知半解來推測了:
第一推測:徐先生所能聽的音,或者是極微弱的音,是常人聽不見的,這個假定如果對,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具自然的microphone。
第二推測:亦許徐先生聽到的是極遠的音,是常人聽不到的。那麼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一具自然的無線電受音器。
第三推測:亦許徐先生能聽一秒鍾一顫動的低音,以至於一秒鍾一百萬顫動的高音。那麼,徐先生的耳鼓膜,一定比常人特別sensible。我們可以說,這是雙料道地的耳鼓膜。
第四推測:亦許徐先生的耳朵不但能聽音而且能發音,發了之後還是自己聽。這樣,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一具——有一具什麼呢?啊,慚愧,這個名詞還沒有發明呢!
這幾個推測當然是不完備的。“天地大著”,幼稚的科學,何能仰測高深於萬一呢?幸而我不久就回國。到北京後,我要用性命擔保我的誠意,請徐先生給我試驗試驗。屈徐先生為sujet當然萬分對他不起;但為探求真理起見,徐先生既不像上海新世界賣野人頭的一樣胡謅,我想他當然一定可以俯允我的要求。
徐先生!我們試驗時,在未入本題之前,可先作兩個附帶試驗(便這附帶試驗,也就重要得可以了):
第一,我知道聽音是耳鼓膜,而你卻說是耳輪。
第二,你說皮厚皮粗不能聽音,我就不知道那一部分的皮是有聽覺的。還是人體皮膚的全部呢?還隻是某一局部(例如臉皮)?
至於歸到問題的本身,那自然尤其重要了。惟其重要,所以更難。最難的是徐先生的耳朵,不能割下觀察與試驗。但我總想盡我能力,打破難關。
萬一竟是無法,我要與徐先生情商,定一個極遼遠的預約:
到徐先生同太戈爾一樣高名高壽之後,萬一一旦不諱,而彼時我劉複幸而倘在,我要請他預先在遺囑上附添一筆,將兩耳送給我解剖研究,至少也須是兩個耳輪,能連同它的細皮,自然更好。
我研究完了,決不將它丟到荒野中去喂鳥(因為這不是一件鳥事),一定像德國人處置康德的頭顱一樣,將它金鑲銀嵌起來,供在博物院裏。
若然不幸,我死在徐先生之前,我當然就沒這樣的好福分去研究。但我想“天地大著”,此間總有許多同我一樣的好事者;我們總有一天能將這“甘脆的mystic”研究出個究竟來,隻拜望徐先生能多多賜助罷了。
(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巴黎)
寄周啟明
啟明兄:
前三日寄出一篇小文,想已收到。
你寄給我的《語絲》,真是應時妙品。我因為不久就回國,心目中的故鄉風物,都漸漸的愈逼愈近了。在報紙上偶然看到了隆福寺琉璃廠等地名,心中總以為這就離我大門不遠,我可以隨意去走走,花上一毛兩毛,拾幾本不相幹的書。若然想到了朋友們,那竟是個個都到了麵前了。啟明的溫文爾雅,玄同的激昂慷慨,尹默的大棉鞋與厚眼鏡,什麼人的什麼,什麼人的什麼……嘿!這都隻是些幻覺,並沒有什麼“幹脆的mystic”!
然而《語絲》竟把諸位老朋的真吐屬,送到了我麵前;雖然其中也有幾位是從前不相識的,但將來總是很好的朋友。那麼,你也可以想見我是多麼的快活了!
《語絲》中使我最愜意的一句話,乃是你所說的:“我們已經打破了大同的迷信,應該覺悟隻有自己可靠,……所可惜者中國國民內太多外國人耳。”我在國外鬼混了五年,所得到的也隻是這一句話。我在兩年前就有把這話說出的意思,但恐一說出,你就第一個罵我(因那時你或尚未打破大同的迷信)。別人罵我全不相幹,因你是我的“畏友”(五年前的舊話重提了),不得不謹慎些。現在你先說了,我也就放肆了。
我們雖然不敢說,凡是“洋方子”都不是好東西,但是好東西也就太少。至少也可以說:凡是腿踏我們東方的,或者是眼睛瞧著我們東方這一片“穢土”的,其目的決不止身入地獄,超度苦鬼!
想到上海流氓有“外國火腿”這一個名詞,有一部分人以為本國火腿當然不好,外國火腿卻是當然該吃。因此他們說:外國人所以待中國人不好者,是中國人先自不好的緣故。又一部分人能於在外國火腿中分別牌號:白牌的火腿就不好,紅牌的就是蜜甜的。但就我原始基本的感覺說,隻須問是不是火腿,更不必問什麼。我用“原始基本”這四個字,乃是把我自己譬作一個狗,無論是中國人英國人俄國人,他若踏我一腳,我就還他一口。這種思想當然不易為“人”所讚成,因為《邏輯啟蒙》上說,“人者,理性動物也””但我在此處,隻是說說我個人的意思;我並沒有功夫,精神,興趣來宣傳我這種主義。因此“他們”也盡可以安心,不必顧慮著有一條“惡狗攔當路”。
其實其實,夢也可以做醒了!別的不說,便說賠款這一個問題罷!日本是退還的了,其結果怎樣?英國也將要退還了,結果怎樣,睜著眼睛看罷!還有許多人要想法國退還,替中國人辦學,卻不知道法國巴黎大學的物理學教授郭東先生天天在那兒皺眉歎氣,說國家太窮了,有許多重要儀器都辦不了。
我們吃了敗仗,我們賠,我們咬緊了牙齒賠,還有什麼話說。上海流氓大叫三聲好漢,自己戳個三刀六洞,這又是我的原始基本的辦法了!
因為溥儀君的一件事,你與玄同都做了一篇文章。玄同文章中還有點牢騷,你的卻完全是至誠的忠告。無如這位世兄,一則是年紀尚輕,程度尚低,二則是被他不良的家庭教育壞了,你們的話,說上去總不免有些隔靴搔癢。
但是我有些不明白,為什麼你們這樣起勁?據玄同所說,他從非人升而為人,也不過同青皮阿二出了習藝所一樣。那麼,為什麼天天有青皮阿二出習藝所,你們並不天天寫信做文章,卻偏在這位世兄身上賣氣力?若說你們心中,欲存著他是“前皇帝”的觀念,那麼,你們也就逃不出“狗抓地毯”的一條定律了!
次一件事,是你與某君所討論的女褲問題。我想:這種的事不如不談也罷。我並不以為這件事不能談,也並不說你們的主張不對。但我總以為服裝問題,隻有“時尚”是個真主宰;科學家與審美家,都處於無能為力的地位。即如反對纏腳,若單靠了生理學家與審美學家的呼喊,恐決沒有多大的力量;而從前墊高底裝小腳的太太,現在一變而為塞棉絮裝大腳者,一大半還是受了洋婆子“裙翻駝鳥腿”的影響。又如高底皮鞋,外國的生理學家沒有一個不反對的;但是不幸,他若替他夫人化一百法郎買一雙鞋,他就糊塗了!又外國女人盛夏時可以披皮,嚴冬時可以披紗。你若要從這裏麵找出個理由來,恐怕也就很不容易。
外國女人穿短褲(說外國女人不穿褲,我有點不相信;我雖沒有到外國女人身上查驗過,但衣服鋪子的廣告上,總畫著許多女褲,想來是穿的),在現在是沒有例外的了。但我看見古裝跳舞裏,也有長過於裙的女褲(式樣同中國太太的差不多)。又最近二三年來,法國女人在家裏喜歡穿pyiama;當初隻是當作寢衣,現在竟當作隨便的家常衣。這種衣服的式樣,十之九是一套中國男人穿的小褲褂,隻是多上些花邊,褲管也很長。從這兩件事實上看,可見褲管短長,本身並不具有根本的美醜;美醜乃是時尚造成的。那麼,現在“裙翻駝鳥腿”的時尚,在中國已有了極大的勢力,再過幾年,長褲準可消滅;你們兩位,不是有些多事麼!
在外國研究服裝的,可以分作三派。一派是生理學家,就是反對細腰,反對脂粉,反對高底皮鞋的。他們的勢力極小,連“刑於寡妻”也不夠。第二派是成衣美術家,附庸著成衣美術評論家,而舞台衣飾美術家,也可歸並在一起算賬。他們的勢力很大,便就巴黎一處說,所出周刊日刊,就有好幾十種。有時他們打起筆墨官司來,——例如一九二一至二二兩年間的長裙短褲問題——一打可以打上半年,而且巴黎一動手,倫敦紐約等處也同時響應。第三派是服裝史家,他們所出專書,就我在書攤子上所看見的說,也就有數十種。他們研究的結果,於曆史上有極大用處。譬如年年五月中的貞德節,節場上賣東西的,變把戲的,以至於咖啡館跑堂的,都穿起貞德當時的衣服來,連房子城堡,也做成當時式樣,我們進去看看,有多大的趣味!至於曆史戲的服裝,那是不容說,尤其可以借著這專門學問,得到無限的幫助。
你們喜歡研究服裝麼?我希望你們做這第三派的服裝史學家。
你批評林琴南很對。經你一說,真叫我們後悔當初之過於唐突前輩。我們做後輩的被前輩教訓兩聲,原是不足為奇,無論他教訓的對不對。不過他若止於發衛道之牢騷而已,也就罷了;他要借重荊生,卻是無論如何不能饒恕的。
就《語絲》的全體看,乃是一個文藝為主,學術為輔的小報。這個態度我很讚成,我希望你們永遠保持著,若然《語絲》的生命能於永遠。我想當初的《新青年》,原也應當如此,而且頭幾年已經做到如此;後來變了相,真是萬分可惜。
說到文學,我真萬分的對她不起。她原是我的心肝寶貝!我雖不甚喜歡批評的文學,卻愛自己胡謅幾句(當然也說不上是創作)。可是自從到了歐州以後,一層是因為被一加二減直線曲線纏昏了,二層是因為講究文學的朋友竟是沒有,詩爐裏生不起新火,竟幾乎把她忘了:她竟如被我離棄得很渺遠的一個情人一樣。
但有時倦乏了,竟還想著她;她也有時居然肯來入夢!
我出國後作的詩,大都已抄給你看了。
我搜集的《國外民歌》,中間真有不少的好作品。我本想選擇到了相當的程度,好好排比之後,出一部專書。現在卻擬改計,譯一些發表一些,將來譯多了再整理。發表的地方,頗想借重《語絲》,不知你要不要把它一腳踢出。但如《歌謠》裏也要,就隻有平半分贓之一法。
我希望回國之後,處於你們的中間,能使我文學的興趣,多多興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