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荷蘭鬱金香事件(3 / 3)

一個偶然的事件導致了鬱金香的多米諾骨牌效應。一天,一位“鄉巴佬”式的外國水手,將一個昂貴的鬱金香球莖錯當成洋蔥頭,就著熏魚吃掉了。憤怒的球莖主人把水手告到法官那裏,引起了一場動靜不小的法律糾紛。

這名外國水手“荒唐”的舉動,無意中卻戳穿了漂浮不定的鬱金香泡沫。人們開始懷疑,鬱金香真的值那麼多錢嗎?於是,原先堅固無比的信心防線迅速坍塌。前不久還奇貨可居的鬱金香合同一下子就變成了燙手的山芋。持有鬱金香合同的人寧可降價也要拋給別人。當人們信心動搖之後,鬱金香價格立刻就開始下降。價格下降導致人們進一步喪失對鬱金香市場的信心。持有鬱金香合同的人迫不及待地要拋出。可是,在這個關頭很難找到“傻瓜”。

1637年2月4日突然崩潰。一夜之間,鬱金香球莖的價格一瀉千裏。雖然荷蘭政府發出緊急聲明,認為鬱金香球莖價格無理由下跌,勸告市民停止拋售,並試圖以合同價格的10%來了結所有的合同,但這些努力毫無用處。

在1637年2月24日花商們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開會決定,在1636年12月以前簽訂的鬱金香合同必須交貨,而在此之後簽訂的合同,買主有權少付 10%的貨款。這個決定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加劇了鬱金香市場的混亂。一個星期後,鬱金香的價格已平均下跌了90%,而那些普通的品種甚至不如一顆洋蔥的售價。買主和賣主的關係糾纏不清。絕望之中,人們紛紛湧向法院,希望能夠借助法律的力量挽回損失。

在 1637年4月27日,荷蘭政府決定終止所有的合同。一年之後,荷蘭政府通過一項規定,允許鬱金香的最終買主在支付合同價格的3.5%之後中止合同。按照這一規定,如果鬱金香的最終持有者已經付清了貨款,那麼他的損失可能要超過當初投資數量的96.5%。如果還沒有支付貨款的話,他很僥幸,隻需支付合同貨款的3.5%,那麼賣給他這個合同的人就要遭受非常嚴重的損失了。於是,成千上萬的人在這個萬劫不複的大崩潰中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

在這個打擊之下,荷蘭的鬱金香投機市場一蹶不振,再也沒有恢複過元氣來。 鬱金香的一度輝煌刺激了花農們的積極性,他們不斷改進鬱金香的種植技術,增加產量,開發新品種。鬱金香的栽培技術逐漸被廣大民眾所掌握,產量大幅度增加,價格也穩定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美麗的鬱金香終於從充滿銅臭味的投機市場又回到百花園內,並且成為荷蘭的國花。

鬱金香風潮無疑給整個荷蘭經濟,甚至歐洲經濟帶來一場災難,大量資金被吸引到投機活動上,其它行業的投資必然大受影響,經濟生活顯得很不正常。等到泡沫破滅時,眾多的人破產、失業,收入水平大大下降,人們不得不壓縮開支以求生。緊接著,企業的產品就更加賣不出去、更多的企業倒閉、更多的人失業,社會經濟不可避免地被推陷入危機之中。

1636年荷蘭的鬱金香泡沫,是有據可查的人類曆史上最早的泡沫經濟案例。現在,任何人想要講述投機泡沫帶來經濟崩潰的曆史,都不能不提到鬱金香泡沫。今天的經濟學家都把在這次鬱金香狂熱視為“博傻理論”的最佳案例。博傻理論(greater fool theory),是指在資本市場中(如股票、期貨市場):人們之所以完全不管某個東西的真實價值而願意花高價購買,是因為他們預期會有一個更大的笨蛋會花更高的價格從他們那兒把它買走。

(五)鬱金香泡沫的輪回

每當回過頭來審視這起“鬱金香狂熱”事件時,人們常會覺得非常好笑,畢竟鬱金香這種植物成為投機對象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許多人甚至認為,這起事件屬於曆史上極為特殊的偶發事件,以後不會再度發生,至少在荷蘭不可能再度發生。但令人震驚的是,曆史卻如此相似,就在鬱金香狂熱事件過後不到100年,還是在荷蘭,人們又一次陷入到狂熱之中,隻不過這一次的對象變成了另一種植物——洋水仙。

有人說,泡沫就像病毒一樣,隻要有適宜的環境,病毒就會傳染開來。曆史上,荷蘭的“鬱金香泡沫”不過是個開始,泡沫依然在適合的時間膨脹起來又必然被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