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你們認定侯勇隻偷了三千塊錢,對吧。”我說。
“還有三個購物卡。”徐副局長說。
“你給項書記是怎麼彙報的?”
“很簡單,我就說了一句,這個侯勇是個精神病。”徐副局長說。
“精神病,你沒搞錯吧?他怎麼會是精神病?”
徐副局長從抽屜拿出兩隻紙,遞給我,“你看看,這是三年前,我們公安局帶著侯勇去精神病院做的精神病鑒定報告,這是複印的,上麵還有侯勇的相片。”
我看了看,果真是精神病院的鑒定報告,相片也是侯勇的。
“這肯定是假的,偽造的。”我說,“我見過侯勇,他很正常。”
“精神病是這樣的,不犯病的時候和正常人是一樣的,犯病的時候六親不認,說砍人就砍人。”徐副局長說,“你找一個精神病當證人,這有用嗎?”
“不是,他交代是有人讓他去白書記家偷畫的。”我說。
說完這句話我就後悔了,我不該輕易把這事就告訴徐副局長。
“偷畫?偷什麼畫?”徐副局長說。
“先不說這個,你們憑什麼帶侯勇去精神病院?”
“好吧,那我就告訴你,和平二橋你知道嗎?”徐副局長問。
“這我當然知道了。”
“和平二橋經常有人從橋上跳下去,自尋短見,這個想必你也知道。”
“你是說侯勇跳橋自殺?”我說。
“不是他自己自殺,是他鼓勵人自殺。”
“鼓勵自殺?”
“對,他隻要看到年輕漂亮的女孩,他就鼓勵人家,讓人跳下去,勸人跳。”徐副局長說。
“這什麼意思?”我問。
“女孩聽了他的話,就跳下去了,他也跟著跳下去,把人救起來。”徐副局長說。“另外說一句,他水性極好。”
“哎,這是好事啊。”我說。
“把女孩救上來後,他就要和女孩談戀愛。”徐副局長說。
“這很正常啊,把人都救了,這要求不過份。”我說。
“有的女孩給他談了幾天戀愛後,又跳橋了,死了。”徐副局長說。
“那這就和侯勇沒關係了。”我說。
“是沒關係,但侯勇一天會救兩個女孩,都要和他談戀愛,再後來,隻要是女的跳河,他都要。”徐副局長說。“有一次,他還把一個六十歲的老婆婆領回家,你說這正常嗎?”
“然後你們公安局就去給他做精神鑒定?他是一個農民工,渴望有個女人也很正常。”我說。
“正常?好,他把女孩領回家後,他還鼓勵人家跳橋。”徐副局長說。“女孩真跳了,他在一邊看著,卻不救了。”
“這也正常,有的人想死,你還真的攔不住。”我說。
徐副局長抽了一口煙,“你是怎麼去市紀委工作的?能告訴我嗎?”
“我是區文明辦調過去的。”我說,“你問這個幹什麼?”
“文明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辦公室?對吧?”
“是啊,有問題?”我說。
“沒問題,現在的人啊,很多都有精神病,有的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徐副局長說。
“你說我有精神病?打算也帶我去精神病院鑒定?”我說。
“我什麼時候說你有精神病了?但是,我覺得你有必要找個心理醫生,對了,你們精神文明辦是幹什麼的?現在老人摔倒沒人敢扶,拐賣孩子的事常有,大米是有毒的,奶粉是有毒的,去飯店吃飯,能吃到倆老鼠。”
“我現在不在精神辦了。”我說。
“你說精神辦?不是文明辦嗎?”徐副局長說。
“不說這個了,你說我們這人證,就這麼廢掉了?我還把他們一家三口都接到我們紀委招待所養著呢?”
“小夏啊,不是我批評你,就你這麼辦事,你焦書記能不挨批嗎?”徐副局長說,“還是被我們寧州一把手,市委書記批,很批了一頓,你可以啊,我看那姓焦的書記,跳河的心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