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從前不曾體驗過的,是刺激、精彩、放肆和自由的。他似乎對於對於世俗所謂的道德禮儀有著完全偏執的不屑一顧,什麼事情屬於傷風敗俗,驚世駭俗的,他就慫恿著我去做什麼事情。以至於我一個姑娘家飲酒打架、像個大男人一樣挽起褲腳在海邊摸魚捉蟹、滿山轉悠抓鳥獵兔的,變成了常有的事。
他讓我玩得很瘋,也玩得很忙,忙得完全沒有時間想過自己可能會遇到的可悲處境,沒有時間去想著怎麼樣為吳總鏢頭報仇,沒有時間去想著蕭慕白,甚至也沒有時間去想著姊姊。在他身邊,隻要我有精力,隻我願意,我完全可以跟著他從早上玩到晚上,再從晚上玩到早上。這樣的玩法,簡直比聽到青陽城外白雀山上的法華寺聽主持高僧了空大師講禪還有用,自從我到了他那兒之後,我竟從來沒有再發過惡夢。
這樣的日子是愉快而有意義的,隻一樣,我不能在他麵前提個走字。
這讓我發現,原來翼安王這個人最大的特色竟是喜怒無常,翻臉比翻書還快。
每次隻要我一提及要走哪怕是透露出那麼一點兒意思,他不管前一刻笑得有多開心多燦爛,對我有多親熱多關切,下一刻立馬就翻臉變得冷酷無情,對我橫眉豎眼並且大加刁難。他就有這本事,可以不管在任何場合之下,不管在任何人員麵前,隻要我敢說個走字,他就立即毫不留情地提及蕭慕白和我的“奸情”,還不停地嘲笑我,說我如此急不可耐地想要對蕭大莊主投懷送抱,簡直就是送貨上門,但好歹人家蕭莊主是正人君子,怕是不愛這種調調,這斷袖之癖可不是每個人消受得起的。
我被他氣得七竅生煙,少不得要跟他唇槍舌戰一翻,每次不是他被我激得暴跳如雷,發脾氣走人,就是我被他氣得張牙舞爪地衝上去跟他拚命。最最可恨的是,每次我暴怒之下動手打他,他居然每次都能笑嘻嘻地承受了,活像我雨點般的拳頭不過是在他身上不過隻是撓癢癢一樣。結果每次我的暴力手段都會以我累得半死不想再打他而完敗告終。
就這樣,我暫時忘記一切,在他這兒住了下來,不得不承認,除了他不許我離開流海城令我十分惱怒和無可奈何之外,總體來說,我在這裏的日子過還是蠻開心的。我對他也是從一開始怕他怕到要命,到漸漸的不再顧忌他的身份、地位甚至性別,不再把他當成高高在上的小王爺。我對他發火的時候打他踢他咬從來就不手軟,他倒是從來不還手,隻是被我打狠了就會點我的穴道,要不然就故意整我,在半夜三更地出入我的房間把我拖起來喝酒。
漸漸的,二個多月過去了,天,愈加熱起來,而我除了黑了,身上也開始長肉了,人也更壯更有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