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用高跟鞋尖踐踏著大地,撥通120,對著電話那頭的接線員沒好氣的喊:“麻煩貴醫院立刻馬上派人到鳳凰街37號,這裏有個瘋女人,懷著孩子還不知道安分守己,拿著菜刀亂砍人。”
“秦嫣,我殺了你!”女人被我逼瘋了,記得有個朋友說過我有把人逼瘋的本錢,以前不信,現在當真是信了,但我不想以生命和鮮血作為代價,太沉重了,我不喜歡。
“就憑你,怕還沒那本事!”我很惡毒,一向如此,對男人、女人都毫不客氣,我為什麼要對他們客氣,他們何時對我客氣過,偶爾的善良不過是為著以後的虛偽,我看透了,這世界,本就是一個最大的騙局。
“秦嫣,我從未見過你這樣的女人,搶了別人老公,還如此理直氣壯,你到底知不知道廉恥?”人群裏有人在責備我,放眼望去,是曾經的愛情失敗者,她前任男朋友叫什麼來著,很久不見,我都忘記了,而她似乎還記憶猶新,那表情有點噬骨飲血的味道。
“如果一個女人隻知道站在一旁看好戲那不叫本事,如果你真有本事,就好好的把自己的男人看好,別讓他把眼珠子轉到別的女人身上去,懂嗎?”我仰頭,嗤之以鼻,不屑一顧,女人很多時候不是同仇敵愾,而是各自為陣,美其名曰:愛情是自私的。
“秦嫣,你真該下地獄!”她咬牙切齒,恨不得撲上來撕毀我這張看上去還不錯的臉。
“不好意思,閻王不收我……”
“你是個狐狸精,狐狸精!”女人又開始叫囂,英雄的眉頭越皺越緊,回頭望了我一眼,滿眼的不讚同,他後悔救我了,我明白,可我不在乎,不知道為什麼放蕩久了,對什麼也不在乎了,除了死亡。
“好了,唱戲的也唱夠了,演戲的也演夠了,看戲的也該回家了,大家還是散了的好!”我被迫停下的雙腳又開始朝前運動,不想就這個糊塗的問題討論下去,到時候誰的臉都掛不住,女人最應該明白的就是什麼叫“適可而止”。
“秦嫣,我不會放過你的,我一定不會放過你的。”女人的眼睛睜得越來越圓,雙手緊握成拳,而我不曾注意到這些變化,隻是努力的走著,什麼都不顧。
“你去死吧!死吧!”
是什麼冰涼沁入我的後背,再轉身是她奮力的又一刀,直沒進肩頭,我不敢置信的望著她驚慌失措的臉,再望進右肩深處,好多血,讓我想起了小時候學過的一篇課文——趵突泉,記得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裏還寫道:“濼水出曆城縣故城西南,泉湧上奮,水湧若輪”。
嫵媚的笑,那時未能領會的,現在仿佛全然領會,洶湧而出的血沾染汙穢的身體,泉水般灌溉著地麵,慢慢的朝四周蘊染開去,好美好美,像十二歲生日時父親送我的那盆月月紅,嬌豔欲滴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