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彩萱帶著銀兩去了城中,本應有陳叟陪同前往,誰知家中孩童突患風寒,昨天夜裏匆匆趕回去了。
說是在天亮之前回來,讓她勸下了。
彩萱走的時候,小狐狸還窩在床上睡覺,看她出門,也隻是抬頭淡淡的瞧了一眼。
彩萱在門口猶豫了片刻,跑回去將那白團子從被窩裏撈出來抱在懷裏,這才滿意的出門了。
帶著這狐狸,一來可緩解她一人出行寂寞,二來嘛,可要她不必憂心回來後不見了這懶家夥。
彩萱將它抱著,隻感覺這狐狸比剛來時胖了不少,個頭也躥的很猛,雖然隻是十幾天時間,可已經沉了很多。
雖說撿到這狐狸後,彩萱也沒有特別歡喜的跟它說話或是玩鬧過,可在它乖巧陪伴自己度過了這麼多漆黑寂寞的夜晚後,心中其實也有了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
這是可能她過得最辛苦的一段日子,所以這些時間的點點滴滴,都像是篆刻在她的心上,那幾間貧寒的屋子,每日忙碌的陳叟,包括這隻意外出現在她生活中的狐狸,都是彌足珍貴的東西,比起自己曾經住的亭台樓閣,曾經見得水榭花台,都要印象深刻。
那白狐狸被她從溫暖的地方拎出來,倒也沒鬧脾氣,隻是迷迷糊糊的半睜著眼睛打了個哈欠,隨後就昏沉的跟著她上路了。
彩萱覺得,它長得這麼快,估計即便某日原主人找上門來,也認不大出來,因此也是放心的,但手上卻毫不不含糊將它用寬大的袖子遮掩全了。隻留一雙半睜不睜的眼睛在外麵。
走到街上,才發覺城中似乎出了什麼事情。
她住的地方偏,又不常來人,具體情況便一無所知,隻是看見路中央一行人騎著高頭大馬呼嘯而過,皆是腰掛玄鐵龍紋刀,身著錦繡黑金暗紋袍,最前邊的人,頭戴暖玉冕,墨發黑眸,神采飛揚,因馬匹顛簸,倒是看不清容顏。不過單論那氣勢,也知不是尋常人家。
彩萱隨著道上的百姓退到一邊,給那隊騎兵讓開了路,領頭的男子身材高大英武,掠過她身邊的時候,似乎轉頭瞥了一眼。
那雙桀驁的眼有些熟悉,彩萱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後來又想估計是父親當年那些朋友的家眷之類,便沒有在意。
一隊人瞬間不停,蹄聲噠噠,揚塵遠去。
準備走時,聽旁邊一婦人問身邊人,“那些官爺什麼來頭?竟敢在鬧市縱馬,真是大膽作為。”
她身邊看起來似乎是丈夫的男人瞟了一眼,回答:“看那身衣裳,似乎是東廠的護衛。”
身邊女人接了句:“東廠呀,隻是護衛就這麼大排場,嘖嘖……”
待那隊騎兵走遠,街道便恢複之前的喧囂,道路兩旁的百姓都散去,一時間熙攘喧囂,將之前那些人身上冷冰冰的肅殺之氣都掩蓋不見了。
彩萱也收回目光,抱著懷裏的小家夥,轉身朝城中的奴隸市場走去。
而她懷裏原本閉眼假寐的狐狸,那雙赤紅的眸子不知什麼時候徹底睜開了,小腦袋趴在她肩頭,透過擁擠的人群,向遠方望去。
市場中人不是很多,彩萱逛了十多個地方,看了不下百個奴隸,最後用十兩銀子買下了一個清秀的丫鬟。
那女孩年紀不大,與彩萱恰是同齡,父母早亡,因哥哥欠下賭債被逼簽了賣身契,長得一副機靈樣子,周圍有幾個肥頭大耳的家夥也看上了,彩萱不忍她小小年紀便賣錯人家毀了生活,於是出高價將她買下。
商販把契約遞給她的時候,彩萱清楚的看見那站著的小姑娘,麵色一緩,偷偷鬆了口氣。
看這情形,想必也是個懂事的。
丫鬟雖買的貴了些,可彩萱也有自己的打算,將來自家錦緞莊開張了,前堂招呼客人的,還需合客人眼緣不是。
若是花幾兩銀子買個五大三粗的,對開門做生意反而不好。
那丫鬟跟她走了,彩萱一路上將自家情況大致說了下,小丫頭靜靜聽著,亦不插嘴,在她看來還算懂事。
當問及名字時,方才回了一句,奴婢現在入了奴籍,名字就隨主子叫了。
彩萱低頭想了想,道:“你入我彩家,便冠主家姓,名字,單一個月字,取合家團圓之意,喚作彩月,如何?”
小丫鬟一聽居然能冠主人家姓氏,不由得幾分高興,大眼睛彎成弦月,忙蹲身行禮謝過了,隨彩萱回了城角的店鋪。
回到院子,彩萱叫彩月跟著進了屋子,這才將手上抱著的白團子放了下來,彩月見了瞪大眼睛,頗為稀奇的盯著看了半晌,才說道:“小姐若是不將它放下,我當是隻貓呢,誰料卻是個白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