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理性相對論(1 / 1)

理性相對論

時評專欄

作者:劉清君

理性是有限的,也是相對的。有限理性是決策者為照顧其他主體利益做的主觀妥協;相對理性則是決策者因客觀條件和工具限製之力不能及。

“理性”使用頻度較高,人們也已習以為常,隻是在學術語境裏,半個世紀還“沒有公認一致的看法”。黨國英說理性是“算計”。盡管在中文裏算計有貶義之嫌,但他揭釋了理性之係統分析和價值判斷的真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西蒙(Simon)教授認為理性是有限的,並將有限理性定位為“決策科學的基石”。主要特征是將經濟分析中傳統的“經濟人”假設拓展為“社會人”,考慮一些非傳統的決策者目標函數、不完全信息和限製決策者信息處理能力的約束。楊小凱生前撰文指出西蒙“有限理性的三要件都沒抓住有限理性概念的要害”。我認為要超越學科看理性。有限理性是主觀價值的測度,而因客觀條件和環境因素的製約,理性在規律維度則是相對的,即相對理性。

就一般規律而言,人類活動有別於動物的主要特征是既具有主體尺度又具有客體尺度。前者出於主體需要和利益的考量,是合目的性的價值追求;後者是實踐要遵循自然的客觀規律或規則,表現為合規律性的真理導向。這就是合情合理。如今踐行法治,還應考慮合法律性(規則)的問題。所以理論上講,人們在追求目標時要考慮中國國情之情理、科學發展之道理和治國理政之法理,叫做合情合理合法。

回歸理性,我理解合情合理合法的“三合”在價值維度有一個“度”,這便是主觀價值追求的有限理性。主要是因為多目標的衝突和主觀偏好的差異。現實生活中價值取向是多元的,決策的目標函數有經濟的,也有政治的,社會的以及其他方麵的,這些往往是互相矛盾的。比如企業家在決定產品價格時,一味考量經濟效益去追求價格和利潤的最大化,而不顧及政治上的需要、社會的公益、文化的影響和生態環境的效益,往往是行不通的。現實中他(她)得從社會穩定的角度考慮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根據文化背景的差異考慮消費習慣等,還要在成本中安排社會公益和環境補償等開支,因而其合目的性的價格解決方案就不是價格和利潤的最大化,而是統籌兼顧、權衡政府、市場、企業和消費者多個主體利益而獲得妥協解或滿意解,就是追求“多贏”格局。其中權衡反映決策者的主觀偏好,體現在情理、道理和法理之間的優序和對不同目標的權重差異,不同的優先序和權重取舍直接影響決策方案。我理解“追求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才是西蒙“社會人”假設的核心內容。

就客觀規律而言,排除不按規律辦事的情形,相對理性由規則和工具決定。首先是由於認識的局限、真理的相對性和信息的缺失。決策者理性思維推理的材料,不論是對於自然界的規律(道理),還是對於社會的習俗或是規則(情理法理)的,無一例外都始於直接實踐或是間接經驗,經由感性認識發展到理性認識,形成其對於客觀事物整體認識的知識係統。主觀上,因決策者教育背景、經曆和思維方式等因素影響存在認識上的個體差異性,就是說同樣的情理法,不同決策者的反映是不一樣的。客觀上,事物的發展是無限的,人們的認識卻是階段性的,因而真理具有相對性特征,就是說決策所依據的規律或是規則都不是絕對的。此外在複雜多變的環境中決策,常因信息不完備要麵對諸多不確定性,要估判或猜測作出決策。盡管可以不依賴信息的完備性做出決定,如羅爾斯通過規則形成社會契約的辦法,但信息的完備程度可能導致效果的天壤之別,具有很大的風險。我認為即便不考慮獲取信息的成本節約,信息的不完備性都將是一種客觀存在。綜合考慮主、客觀和信息完備性這三個因素,很難獲得全局的最優解。

其次,是因為所用的數學工具。現代經濟學區別於經濟思想的關鍵在於“有一套係統分析框架,既有利於對理論假設證明證偽、又便於學科知識積累與傳承的分析框架”!陳誌武認為“數學是建立這種框架的最好工具”。決策問題按工具標準一般分結構性、半結構性和非結構性三類,存在有解,妥協解,無解三種情形。能用數學模型完整描述的問題叫結構性問題,部分描述的叫半結構性問題,非結構性問題是不能用數學工具的。用數學工具解決實際問題有兩個環節的價值取舍,一是在建模階段的假設和簡化,模型的解不可能是原問題的最優解,畢竟模型不是原型。二是對於多目標決策多個有效解的情形,決策者要通過價值判斷進行取舍。說明因數學工具的局限隻能獲得象西蒙所言的非最優化的滿意結果。按固定規則決策的非結構性問題也是如此。

總之,理性是有限的、也是相對的。有限理性是決策者為照顧其他主體利益所做的妥協讓步,不能做到最好、適度即可。相對理性則是因客觀條件限製之所“力不能及”。強調相對理性,決不是為決策失誤尋找借口,而是突出規律規則理性,追求合情合理合法的有機統一,這也是管理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