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八月裏(2 / 2)

所以,那天夜裏。在廣東汕頭澄海這個城市裏,奧斯尼通往卜蜂蓮花的路上,就有了我們四個瘋子的身影。一直在雨裏穿梭著。到了卜蜂蓮花,我依照慣例是要去遊戲廳投籃的。新的快餐還沒吃,當然是去二樓吃了。

之後,我們一起玩了一會兒。很晚才回去呢!記得剛來那時候,第一次帶他們來這兒,是七月的假日—十六號的晚上。那天是頂著台風和暴雨去過萊蕪島回來之後才去的卜蜂蓮花。我們那時候,倆人合作投籃。是新去兌換的遊戲幣呢!

最離奇的事情,就是那天去了海邊之後,我全身發紅發癢。知道是為什麼嗎?是曬的。難以置信了吧!因為那天起初是台風加暴雨的。可是後來出了會兒太陽。這是我付出的代價了。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首尾呼應了。我們四個一起來卜蜂蓮花也就僅僅這兩次而已了。首尾呼應,也就是最終回到原點,一切都和原來一樣了。我們四個之間也是吧!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們之間相互了解得不少了。

那晚,回去的路上,我們一直踹著路上的積水。雨還沒停。

回去之後,我們個個一身水了。但是,那時候,我已經感覺到盧子的話是百分百正確的了。果真是沒有遺憾了。至少那天晚上,我很滿足了。不單單是指玩夠了。我想說的話,也終於說出來了。我想整肯定是盧子的功勞了。我喜歡盧子這樣性格的人,務實,也有點搞笑。他整個人,就是一個笑話。我一看見他,就想笑。當然除去他心情不好的時刻了。

我也喜歡新。不過那是因為他讓我覺得開心了。至於安全感,對我好不好那些問題,我從沒想過。別人讓我開心了,我自然心存感激。所以孕生了一段無始而終的故事。為了這樣一個完美的故事,我掉過眼淚。那時候,天空時不時閃過一道閃電。如今,我隻是笑著想起這段滑稽可笑的故事。

十八號的下午,新和盧子就該出發去火車站了。我本來是當他們可有可無了。過了十七號的那天晚上,我心裏就開始舍不得了。他們都是對我那麼好。新每天都給我買早餐,我卻一句謝謝都沒說過。

那天上午,他們沒結到工資。差點那頓說好要請的飯又沒了。我臨時去問雙姐借了一百塊錢,仍然一起去了“阿文小炒”,就是上次吃飯的那地方。十分突然地,我又決定帶他們去千樹園了。因為我不小心在去飯館的路上看見了千樹園就在前麵轉彎幾百米的地方的一個牌子。這樣的話,一百塊肯定不夠花了。我擅自決定坐車去銀行拿錢然後吃完飯就能一起去那邊玩了。

那頓飯,我們依然拿了兩瓶酒。中獎了。一個“再來半瓶”,一個“一塊”。再加一塊錢就能再來一瓶了。可是老板說我們最後再一起付賬。誰知,這一瓶居然是“一塊”!興奮的我呀,沒話說了!我順便給老爸打了個電話,讓他幫我和千向主管請個假。吃完飯喝完酒,我們都有點暈了。不對,他們是喝酒上臉,也就是容易臉紅的意思。隻有我是真暈了。我喝了大半了。不過,也隻是暈的有點時間長了而已。

然後坐車去了千樹園。每人20的門票。進去後,看了風景蕩了秋千躺了吊床,還去了動物園和鬼屋。不過,那天真是夠黴的。看風景,水車被人拆了閣樓也不見了;蕩秋千,摔了我一跤還出血了;去遊泳池,沒水了;去鬼屋,根本就沒鬼隻有幾隻蝙蝠和幾聲音響裏傳出來的叫聲而且好小還每人十塊的門票;去動物園,獅子猴子馬全沒了,隻有一隻不會開屏的孔雀和兩隻野山雞;龍眼樹上龍眼一顆都沒有;套圈圈一個都沒中;吃了四塊錢的過甜的融化得極快的冰淇淋……真是衰到外婆家了。

一圈完了之後,我們就回去了。我和千晚上還得上班呢!他們倆,收拾收拾行李就該走了。那天下午,我和千一直等到他們結了工資取了行李才一起去吃東西的。說好請我們吃飯的,趕著上班也沒時間了。吃了一份蒸餃。新給我們每人買了一瓶水。我還執意拉著他們去隔壁的麵館吃那裏的麵,因為真的很好吃。

我臨走前,把新在千樹園摘給我的棕櫚樹果,給他一個。結果,他久久不接。雖然他不知道是什麼東西。但是他這樣的反應,讓我覺得他這兩天都隻是在敷衍我而已。並且我對他們倆的不舍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我連頭都沒回,就這樣消失在他們的視線範圍裏。

之後,我們幾乎沒聯係了。偶爾扣扣上會說說話,但是很少,少到可以說不聊。電話號碼還在手機裏存著,卻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樣。

這就是我和新、盧子的交情。

說深好像也不淺,說淺貌似也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