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徹先生對於受托的財產進行了合理的經營管理。他為凱恩置辦了不少家業,其中一項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他買下了紐約的《問事報》。正是這份報紙,使凱恩走上報業大亨之路,成為一名偉大的企業家和慈善家。
在這個信托過程中,家庭婦女出身卻獨具慧眼的母親認定泰徹作為受托人後堅定不移地對其全權委托,而泰徹也隻接受委托人——凱恩母親的指令,而不理會凱恩父親節外生枝的建議。對泰徹先生來說,委托人就是委托人,而不是什麼親屬,即使對受益人的父親、同時又是委托人的丈夫,泰徹先生也不予理睬,任其在一旁喋喋不休。
所以,有盲目信托的委托者就得有盲目信托的執行者,或者說忠於職守的受托人!隻有這樣,信托關係才得以平衡,信托效果才能凸顯。
古訓的現實意義
史上有個《芒山盜》的典故。說的是北宋宣和年間,芒山有一個盜賊要被處死,母親前來訣別。盜賊對母親說:“我希望像兒時一樣再次吸吮母親的乳頭,這樣死了也沒有遺憾了。”母親答應了,盜賊卻一口咬掉了母親的乳頭,結果血流不止,母親死了。盜賊對行刑的人說:“我小時候偷來一棵菜一根柴,母親看見了,不僅不勸誡還喜歡這種不良行為,以至於後來我不能自我約束而有今天的下場,所以我殺了她。”
這個故事也許是真實的也許隻是個傳說,但其警示效果明顯。在我小的時候,此典故已經成為警世名言,家長講給孩子聽,老師說給學生聽,幾乎家喻戶曉。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任教師,父母的一舉一動,對孩子都可能產生終生影響。上行下效就是這個意思。
李某某事件發生後,人們討論最多的是其母親的態度。她那種隻護子而不顧受害人感受、不理睬社會輿論和司法正義的做法,使其站到了全國人民的對立麵。如果浪費者信托和盲目信托能夠實施,李某某或許真的能像其望子成龍的父母所期待的那樣,成為一個有才華的好青年。
浪費者信托在美國得到了廣泛的承認,隻是委托人不可以設立以自己為受益人的浪費者信托。在這種信托中,委托人通常賦予受托人強大的自由裁量權,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受益人揮霍的風險。
在這兩種信托中,既然委托人不能用知情權來保護自己,那他們憑什麼相信受托人不會損害自己的利益呢?答案是,他們對這項製度存在著信任。那就是:良好的社會風氣,健全的信用體係,規範的法製法規和值得信賴的受托人或者信托公司。在西方國家,受托人或者是德高望重的人士,或者是幾十年甚至百年老店,他們的信用記錄曆史悠久還有案可查。所以,信任者敢於信任,受信者值得信賴。
從信任者與置信對象之間的關係遠近來分,信任是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四個層次的。第一層次是家人之間的信任,也就是親族信任或血緣信任,這種信任古往今來一直存在,選擇的餘地有限;第二層次是朋友之間的信任,也就是品德信任,選擇範圍廣泛,人擇友而處,品德高的聲望高朋友也多;第三層次是合同各方之間的信任,也就是契約信任,這是高一層的階段,人們可以和不認識的人進行各種約定,違反者就被訴諸法律;第四層次則是社會角色之間的信任,也就是製度信任,這是更高層次的約定,有法製和行政手段的雙重保證。
由此可見,信任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範疇,它經曆了親緣信任、友情信任、契約信任、製度信任等多個發展階段。盡管沒有前兩層信任,如果相信契約和製度,那浪費者信托和盲目信托都不成問題。不僅子女,連江山都可以托付!
(作者為中國國際經濟谘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歡迎讀者與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