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君倪開口道,“然而,你要搞定我的今天的晚餐,不僅如此,你有好吃的也不要忘了我。”
孫大誌笑著說,“沒問題,吃貨嘛,我可以理解。”
還說我吃貨,你還白癡呢!左君倪當然沒說出來,隻是心裏這樣想。要不然,左君倪也成白癡了。
“那正好,我還真有事拜托你。”孫大誌懇求道,“那啥,這情書我沒寫過,我不會要不你幫我寫一下!”
“噗,你說什麼!”左君倪口水差點吐出來,大驚失色道,“你這都要假手於人,還成啊!”
“不是,我感覺,我寫得別扭。我讀給你聽。”孫大誌腆著臉說,“啊,你真美啊,美到無法隻能用漂亮兩字形容。第一次看到你,我就深深地無法自拔,我知道你將成為我一輩子的死結……”
“停,真的好惡心!”左君倪連忙叫停,再聽下去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這事我來搞定,她應該不知道你是字跡吧!”
孫大誌不好意思地說,“知道。我跟堯堯以前是同桌,她還嘲笑我寫的字像雞爪在爬。”
“你這……”左君倪硬是把嘲諷的話憋回去,畢竟是衣食父母,雖然傻了點,但是這樣好啊,“我寫完後,你抄一遍。”
二人就這樣愉快的決定了。
左君倪其實字也寫得不咋地,已經很久沒提筆了,寫的跟孫大誌有的一拚,也犯不著嘲笑他,不過文筆還是句子流暢度,左君倪自然是比孫大誌要來得好。
雖說左君倪也是第一次寫情書,總感覺寫作文一樣,有點忐忑,莫名的。寫作文是瞎扯湊字數,情書也是瞎寫,字數上自然也不能太少,免得顯誠意不足。左君倪寫到手酸,才想到為了吃的,自己有必要那麼拚嗎?況且,寫得再好,黎堯也不會答應做孫大誌的女友,這才是事實。這樣想來,左君倪敷衍匆匆寫完。這也不少了,洋洋灑灑一麵寫滿了。
左君倪提著紙,就去見孫大誌了。孫大誌倒是真守承諾。滿滿的一大桌都是吃的,還有喝的。果然大方,冤大頭就是他了。
左君倪將紙交給孫大誌,就自個吃了起來。有飯有菜,配點喝的,人生幸福到想哭。這一刻,就是天堂。
“記得你我初見之時,我無意看了你一眼,就在那一瞬間,我就知道這場注定的……這啥字?”孫大誌指著紙上的一個字問道,左君倪湊過去看,沒辦法寫得跟螞蟻字似的,歪歪扭扭,自己也難認。
“邂逅。”左君倪一邊咀嚼一邊說。
孫大誌繼續念,“我就知道這場注定的邂逅,將你我牽係。從此我的眼裏隻有你一人,因為其他人與我無關,我何須入眼。這,哎呦,你這字真是跟我的差不多。這樣,就拿你這份交差吧!”
左君倪想提醒他,萬一黎堯也看不清楚怎麼辦!不過轉而一想黎堯可能看也不看,不要問為什麼,想想就知道了。這是現實,不過現在要傍著這尊大傻,就要學會裝傻,這樣才有利可圖。左君倪就是個心計b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