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沒事兒(2 / 3)

再後來沒幾,洪鈞又因為一次語文課上吳大可幫他話,發現這子也並不是全然的廢物。

不但有仗義的時候,而且還具有相當的口才,挺有點詭辯的本事。

這就更為倆人之間增進了友誼的基礎。

這事兒又是怎麼回事啊?

敢情起因是一篇作文《一件好事》。

相信所有的人恐怕都寫過這樣的命題作文。

像撿錢包、做家務、幫媽媽洗洗涮涮、扶老奶奶或殘疾人過馬路,幾乎是每次寫這個題材,都一定會發生的好事兒。

恐怕也正因此,大家都會覺得這題材俗得不能再俗了,很難寫出新意。

而這次洪鈞班裏四十三人,也依然是老套路,光撿錢包的就有二十多個。

其中有一打人更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還都是公園門口撿的。

好像周末除了去公園就沒地方可去了,他們能做的好事也就是撿撿錢包了。

最逗的是一個人居然寫自己被錢包絆個跟頭。

好像自己輕若鴻毛,好像下的人都是睜眼瞎一樣。

不過唯一的偶然性卻發生在洪鈞身上。

這子出乎所有人預料,成了班裏獨有創意的人。

他模仿著《水滸傳》、參考了金大師的《飛狐外傳》。

把自己教訓了一個欺負弟弟的壞孩子,除暴安良的過程寫成了作文。

當然,重點還在於美化自己,

文章裏他把自己的本事吹成了下無敵手的大俠。

自己三叔教給他的“背挎”、“手別子”、“羚羊掛角”全使出來了,揍得對方連連求饒。

隻是由於作文要求是真人真事,丟人的結局終歸不可避免。

別忘了,江湖之上可還有朝廷的法度呢。

那挨打孩子的媽媽一來告狀,大俠便被大俠他爹緝拿歸案,狠狠修理了一番。

悲乎?哀哉!

語文老師不懂跤術,所以並不知道這些招式能把人活活摔死,她沒看出虛張聲勢的毛病。

倒是以洪鈞的文筆生動,題材新穎為由,給了較高評價。

而就她要繼續點評的時候,事情偏偏出了點波折。

班長兼語文課代表戴紅紅突然舉手發言了。

“老師,洪鈞作文寫他打人,這不是壞事嗎?是欺負同學啊!而這既然不是好事,那作文也就跑題了呀!”

這一下,語文老師還真思考起來了,似乎也意識到了有點問題,開始猶豫不決。

給洪鈞恨得啊,因為要照戴紅紅這意思,這篇作文別高分了,就得不及格了。

可他冥思苦想竟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結果出乎意料的,這個很關鍵的時刻,倒是吳大可鼓足勇氣站起來撐了他一把。

“老師,一件好事是作文命題不假,可沒必須自己做好事啊。隻要有關一件好事的事兒都可以寫,別人做的也是好事,對不對?”

“當然,我也覺得洪鈞打架有問題。可別忘了,他出發點是好的,隻是采取方法有誤。而且回到家,他的爸爸還教訓了他,不但糾正了他的錯誤,主持了正義。還教會了他什麼才是真正的好事。”

“要照我看,這篇作文立意好,主題深刻,引出了“好心會辦壞事”的道理,闡明了壞事和好事會相互轉化的辯證法。提醒我們做好事的時候要懂得先思考。所以我認為,這比那些表麵上平鋪直敘的作文強多了。您是不是?”

好嘛,這番臭拽,角度刁鑽啊。

立刻讓戴紅紅撅著嘴巴啞口無言了。

語文老師卻由此全盤打消了顧慮,給洪鈞的作文定了個五分滿分。

最絕的是許久之後才傳出一個能笑死人的消息,原來戴紅紅就是那位作文裏寫自己被絆倒的主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