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紅衣男子自貴妃躺椅上下來,走到她床邊,用玉簫挑起她的下巴,嘴角含笑:“看來是不會死了,那就自己離開罷,別裝瘋賣傻。”
說完,紅衣男子拿起紅手帕擦拭著剛剛碰過她下巴的地方,然後將手帕扔到她麵前,轉身離開房間。
藤芷煙瞅著他離去的背影,喃喃道:“難道人妖也可以如此之拽嗎?”
她拾起地上的紅色手帕,方正手帕的一角繡了一朵比手帕顏色稍微深一點的花朵,那是血蓮花。
這個人妖竟如此喜歡血蓮花……
藤芷煙用了半天時間徹底說服自己相信她穿越了,而且上天對她不薄,讓她穿到這麼一個漂亮的人妖身邊。憋屈的是這人妖總是笑裏藏刀,他笑得越歡,黑色的眸子越冷。
藤芷煙給了自己三個不能離開這裏的理由。理由一,她一直夢想著能親眼看到人妖,現在如願了,她沒道理不珍惜。下次要看,隻怕得等回去了以後。到時她又得緊緊巴巴地攢錢。怎麼算都是一筆不劃算的買賣;理由二,她一現代人對這古代一點都不熟,她讀書那會,地理課和曆史課都是睡過來的,所以她是一個不懂曆史的職業性路癡;理由三,跟著這人妖,不需要出水費、蠟燭費和夥食費。
從審美學和經濟學的角度看,她都不該離開這裏。但是自從她醒來那天看到過那個人妖之後,就再也沒有見過他。隻是偶爾躺在床上發呆時,會有悠揚的簫聲傳來。
在她穿來這裏的第三天,他出現了。窗外春雨霏霏,絲絲密密,和著叫囂的春風淩空亂舞。素日溫和的春風似發了瘋一般吹得窗子左右拍打。窗邊的血蓮花在風中搖擺不定。
房門打開,他依舊是一襲紅色的長袍。春風而過,吹著他紅色的衣角翻飛,猶如急速盛開的血蓮花。他逆光而立,柔弱的光線從屋外打在他身上,在他身前投射了大片的陰影。
她看不見他的表情,但是她知道他一定嘴角帶著笑,眼裏一片冰冷。
他的身子慵懶地依靠在門邊,轉動著手裏的玉簫,聲音裏少了上次的慵懶,多了幾分不耐:“三日了,你該走了。”
藤芷煙躺在床上掙紮著遲遲不願起來。他說的沒錯,她能下床了,能走路了。說也奇怪,從那麼高的山崖下墜下,全身傷筋動骨,皮開肉綻,少說也得一個月才得以見好才對,可是僅僅三日,傷勢就在往好的方麵發展,隻是走路的時候不怎麼平穩。足以可見,那人妖定不是泛泛之輩。
自從小時候被鄰居家的大哥哥誇過她長得漂亮之後,她就特別在意這張臉。之前從山崖下墜下的時候,她雖然是用胳膊護著臉,但是她在銅鏡裏看到的卻是一張不同於她以前的那張臉。
她驚呼出聲,旁邊的柳墨淺卻隻是淡淡地應她:“我救你時,你的臉已經毀了,我便為你換了一張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