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4章 本領三十:用法律保護自己—把握好你的護身劍(1)(2 / 3)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製定了該法。

其中詳細規定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功能,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

7《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該法規定國家實行九年製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確定推行義務教育的步驟。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都有權利和義務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總之,每一個人都生活在法律組織、規劃的社會中,法律也是社會生存最基本的準繩,任何不懂法的人,都將在生存中麵臨一種潛在的威脅。

普通人如此,名人也是如此。克林頓是法學博士,律師出身;卡斯特羅參加革命前專門研究法律;李光耀曾經以英國劍橋大學法學第一名的成績畢業,律師出身;韓國總統盧武鉉也曾經主攻法律,做過律師。

所以,從大方向上講,青少年朋友要想成就一番事業,必須懂法;從小的方向講,要想在社會中安定地生存,也必須懂法。青少年朋友應該從現在做起,多接觸法律,多了解法律,為將來的社會生存樹立安全的保障。青少年朋友可以多看報紙、雜誌和電視中有關法律問題的報道,也可以通過網絡了解法律術語,還可以在生活實踐中,驗證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設身處地地將自己想像成某事件的當事人,然後分析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下,應該怎麼做。青少年朋友不但要知法,而且還要做到會用法。

名人名言:

不論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擺脫法律的光榮束縛。這是一種溫柔而有益的束縛,即使是最驕傲的人,也同樣會馴順地接受這種束縛,因為他不是為了受任何其他束縛而生的。

--[法國]盧梭

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法治社會,在這裏,無論是誰,不守規矩、違反法律,就必然會付出慘重的代價。法律是不允許人在行為上有失誤的,否則,法將不法。古往今來,維護法律尊嚴的人不勝枚舉,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例子也是數不勝數。

戰國的時候,吳王想為難孫武,便命令孫武將吳王的妃子和宮女集中起來,教她們隊列。吳王非常寵愛的兩個妃子故意不聽從孫武的號令,被孫武就地斬首,就連吳王的求情都不起作用。這個故事一直被人們當做法令如山的典範。

劉邦入關後,明令約法三章,包括他自己也堅決不能觸犯,否則就按律治罪。

福建省連江縣東岱鎮,兩個學生因為一點小事發生口角,並致互毆,結果其中一方失手將另一方打死。失手也要承擔法律責任,結果兩個家庭也因此改變了原本正常的生存軌道。

湖南省長沙市,4名十五六歲的學生,為了上網聊天、玩遊戲,產生了盜竊的邪念。先後多次入室盜竊,還天真地認為小偷不是什麼大問題,抓住了最多批評教育。可是沒想到,等待他們的下場卻是觸犯《刑法》和5年的有期徒刑。

天津市的一位青少年,為了"好玩"、"炫耀一下自己的水平",用黑客手段攻擊某網站,導致該網站不能正常運行。也許他認為自己隨便搞些"惡作劇"並不算什麼,可是,一旦玩笑開到了法律的頭上,則必然要受到法律嚴厲的製裁。

從古至今,任何人都是在法律的約束和保護之下生活的,人們的生存活動也是與法律密切相關的。一個人違法犯罪,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家庭、他人和國家。一些本來是天真活潑、求知好學的青少年,因違法犯罪受到懲處,甚至成了囚犯,既中斷了學業,虛度了年華,又影響了自己光明美好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