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啞,來到了一座城,是的,我在這兒,這個在我的計劃裏麵從未想過會來的城,它在我眼裏沒有任何魅力可言。也許我沒有權力說這話,但是我還是要說,我不喜歡這個城市的語言,這個城的語言讓人心情狂躁。
走在這座城市的任何一個地方,我都強烈感覺到這裏太擁擠,在不得不擠公交車上班的日子,尤其恐怖,人像倒插在鍋裏的玉米包一樣,互相啃齒著,從車窗冒出一股股人體蒸汽,把車外人熏得眼睛和嘴巴一起張大。
這座城是怪城,也許所有的城市都是怪城,怪城讓每個人都變得很怪。我周圍充斥著一批怪人。
何總,一個掛職記者,幾乎從來不幹記者的活,沒人知道他幹什麼活,但知道他有一個特別讓人能夠記住的地方,他用臉盆和別人拚啤酒,每天都爛醉,每天都,但如果你入獄,他可以幫你減刑,是的,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他辦得到。
賤貨,一個電視台攝像,後改為編導,在我看來,他隻適合導,編對他來說很難,他說無厘頭的話,最喜歡的是襲胸,但他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襲胸,而是用嘴,用說的,不管男女的,開口就說。他不忌諱,應該說他不忌諱別人會不會忌諱,兩年前,我第一次見到賤貨的時候,他的口無遮攔讓我厭煩,不過現在卻越來越覺得他的話透著很多真實。
炸藥包,一個失意的人,很多不順讓他變得有點人格分裂,一旦喝醉酒,他就會開始發泄對這個世界的不滿,對某個人的不滿,而且每次都是早已經計劃好了,要拎著炸藥包去炸那個他怨恨的人全家,據說十幾年來沒有一次真的去炸過,但卻因此而得了炸藥包的名。
大麥,我相處了三年多的男友,電視台的一個記者,博學多才,兩年前他曾戲說我就算讀到博士也依舊不能與他的學識較量,直到到今天我才發現,兩者沒有什麼可比性。他會笑我無知,這往往會激怒我,因為我沒有看到玩笑的成分,我們常會因為一些類似的事情鬧得很不愉快,但大體還是好的,至少現在是這樣,不過我肯定在慢慢變化著。
而我,阿啞,生活在這些怪人堆裏麵的人,這個城市中不起眼的一個小亮點,我覺得我在這個城市中的狀態是忽閃忽閃的。因為我很少出門,但出門的時候絕對會把自己打扮的無比漂亮。誰不這樣呢,也許全世界的女孩都這樣,但我不認為其她的一切有我這麼特別。
搬到這個城市兩年了,兩年的時間除了讓我升了職,有了自己暫時的窩,遇到了這麼多的怪人,還讓我出落了成了我一直想成為的女人,這讓我很興奮。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有醜小鴨變白天鵝的夢,但最終我實現了,走在大街上,頻頻的回頭率讓我得意不已,還好的事,沒有因為狂亂的幻想讓我跌倒,我可以好好的享受我的美好。
從到這個城市之前開始,我一直不認為我該來,除了大麥,我不知道我來這裏的理由,也許他就是理由。但漸漸的,我發現這個理由越來越不能說服我。每當有人問我,你的家離這裏這麼遠,怎麼想到來這裏的時候,起初的我不加猶豫的回答因為大麥,漸漸的,我開始猶豫,開始想是這樣的嗎?是這樣的嗎?當不能得到心裏肯定的回答之後,我開始改變我的回答,不再提起大麥,我會說我來這裏體驗生活,我來這裏開創事業,我在這裏,因為相信這裏有我的機會……,誰知道呢,問的人也大都不是想真的知道,這個問題漸漸變成了陌生人和我搭話的規程,我也漸漸習慣了瞎編亂造。
怪城裏麵有很多怪人,怪人們牽連著很多怪事,也許我也是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