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新會計準則中的借款費用資本化(1 / 2)

淺議新會計準則中的借款費用資本化

財會研究

作者:朱燕

摘要: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對於企業當期損益和資產有著直接的影響。本文在對借款費用資本化進行闡述的基礎上,分析了新會計準則中借款費用資本化存在的問題,並針對性提出了改善措施,具有參考價值。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借款費用 資本化

國家財政部於2006年2月公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範圍進行了擴大,並且對其確認和計量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從而極大地提高了企業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更為合理地反映出企業在各個期間的經營績效。

一、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概述

所謂借款費用資本化,是指企業由於構建或者是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產生的借款費用,在一定的條件下,這部分費用並不以當期利潤折減項目的形式計入到財務費用中,而是使用資本化,使其成為可銷售的各種存貨、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投資性房產等的一部分。

在新會計準則中,對如何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開始的條件。隻有同時滿足下述三個條件,即企業已經借入資金、企業已經支出資產、企業已經開始使資產達到預期可銷售或者是可使用狀態的購建或生產活動,才能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開始;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暫停的條件。當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生產或者是銷售過程中由於企業管理決策或是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而導致超過3個月以上的非正常中斷,則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暫停;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停止的條件。當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期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時,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停止。

二、借款費用資本化存在的問題

相較於舊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計量和確認、資產範圍、借款範圍等做了更全麵的規定,但是由於企業資產構建和生產活動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在實際中對借款費用資本化進行確認時難以形成統一的標準,仍然存在著如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一)借款費用資本化確認和計量的可靠性不夠

根據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對企業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主要在於:確認資產是否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條件;確認用於購建上述資產的資金來源;確認予以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期間。在這種背景下,借款費用資本化確認和計量的可靠性和準確性就會不夠,主要體現在:就企業的存貨來講,企業能夠使用借款費用來生產各種不同的存貨,但是存貨生產過程中究竟使用的是企業的自有資金還是借款費用,則很難準確地進行區分;確認借款費用資本化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購建的資金必須來源於有償借款。但在實際運作中,由於企業的經濟業務通常會涉及其自有資金、多筆一般借款和專門借款,容易出現資金混合使用的現象,在此時想要將資金支出中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劃分開來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在確認利息費用是否由購建活動承擔具有較大的主觀判斷空間;雖然新會計準則對如何確認借款費用的開始作了詳細的規定,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前期的管理和技術是否要包含在生產和購建活動中,借款費用資本化開始是否以此階段的支出作為依據,則主要是依靠企業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