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亦東帶她來的便是這個教堂,簡陋,破舊,雜草叢生。她隱約知道他是信耶穌的,所以便也沒有多說什麼,隻是傻傻的任由她牽著她的手跑向教堂,感覺前麵就是刀山火海,有他在便是天堂了。
她以為應該會是有神父的,可是沒有什麼都沒有。他隻拿出了一張紅紅的印著合歡花的喜帖,他說:“我知道你喜歡這些古典的東西所以便做了一個……作為聘禮。”當時他的臉有些微微的紅,趙一冉的臉也有些紅,不過還是伸手接了過來。
她打開來,中間貼著是他們兩個人的合照,其實趙一冉很想找出一些什麼的,比如戒指啊什麼的,她翻來翻去,從上到下的看了一通,什麼都沒有。她抬頭看他,眼神充滿疑問。
他似乎也看出了她的窘迫,便從口袋裏拿出了簽字筆,握著她的手寫道“今日韓亦東願與趙一冉在此訂立白頭之約,一生一世,不離不棄。訂立人:韓亦東 趙一冉”。他心血來潮,握著趙一冉的手寫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他把所有的情詩都寫了一遍,直到那合歡箋上再也容不下別的文字。
他拿出了用鉑金和比目魚骨鑲在一起做成的戒指,對著趙一冉一字一句的說道“這是我給你的結婚信物,我要娶你、愛你、保護你。無論貧窮富足、無論環境好壞、無論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實的丈夫。你願意跟我在一起嗎?”
遇上這樣的男子,遇上這樣的求婚,請問有那個女人能保持清醒麼?
所以趙一冉傻傻的同意了,從此他也成為她一生的劫數。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去的,感覺身上綿軟綿軟的,像是踩在棉花上做了一個美麗的夢。直到第二天早晨在韓亦東的早安聲中蘇醒,她才反應過來,她已經嫁人,成為了女人。
“請新娘誦結婚誓詞。”神父催促!
“我趙一冉願接受你韓亦東成為我的合法丈夫,從今以後永遠擁有你,無論環境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疾病,我都會愛你,尊敬你並且珍惜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我向上帝宣誓,並向他保證我對你的神聖誓言。”
這話趙一冉是對著韓亦東的眼睛說的,她要他知道,她這一輩子都賴定他了。媽媽說的對,與其這樣唯唯諾諾的躲在暗處愛著,不如光明正大的為自己搏一把,若是他依舊不會愛你,那麼離開他的身邊,讓別人愛他;若是他還愛你,那就永遠不要放開他的手!
“現在請新郎新娘交換戒指,作為結婚的信物。”
當韓亦東將那套閃著熒光的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的時候,她的心不受控製的跳動,眼睛也是酸酸澀澀的,因為那戒指竟會是“得成比目”,她禁不住的抬頭的看他,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好像隻是機械的做著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