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濛是北大的校花,同時也是史學係最受歡迎的係花,所以在學校可以說是深受同學的寵愛。她最愛的就是在學校和同學在一起,一是因為被寵愛的感覺很好,二是因為……
“你給我去死!蒙超傑!你就是為了這隻狐狸精才要和我離婚!你為什麼要這樣子?!”
“為什麼要我去死?為什麼不是你去死?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外麵養了個小白臉,周燕惠,我告訴你,我早就知道了!”
“你你你你……”
“哎呦,傑哥哥,我們幹嘛要和這個女人吵啊,我們不急不急啊~我們先去吃晚飯,別生氣了哦……”
“好,還是你最聽話了。”
“蒙超傑,好,我和你離婚,那女兒你帶。”
“你生的我才不要,你自己養去!”
“為什麼我要養?女兒你沒分嗎?我才不要!”
……
這樣的爭吵已經從她十歲就開始了,吵了這麼多年,她慢慢的也就習慣了。至少她爸媽還是很疼她的,可是今天他們竟然說了這樣的話。真是諷刺,這是她的父母啊!她以為就算全世界都會不要她,他們都會永遠寵她、保護她,如今他們這樣的話,嗬,好諷刺幼稚的自己……
門外的蒙濛無力的鬆開放在門把上的手,原來自己在他們心中什麼也不是,什麼也不是……她深吸一口氣,麵帶笑容走了進去。
“爸媽,我回來了。咦?狐阿姨你也來了?好久不見漂亮了很多啊。”
小三同學似乎有些喜出望外:“哎,好久不見。不過我不姓狐……”
蒙濛還是笑著:“狐狸精阿姨,不是麼?”
小三的臉頓時就青了。
她爸責怪道:“濛濛,你怎麼能這樣說?!”
“我怎麼就不能這樣說?要不是她,爸你會夜不歸宿?會想和我媽離婚麼?”她質問道。
她媽在旁邊得意的笑了。她瞥到,轉過身質問:“媽呢?要不是你先在外麵找了對象,爸會去找小三麼?你這是自食其果!”
蒙濛痛苦地雙手抱住額頭,連連後退:“你們都不要我,那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你們為什麼變成這樣子了?你們不是我的爸爸媽媽……不是不是……”
她突然拿起茶幾上的水果刀,放在脖間,大聲地問:“你們為什麼要離婚?!為什麼不要我?!”
“濛濛,不要啊……”
“濛濛,我們好好說,可以麼?!”
看著瞬間慌了神的父母,她有些猶豫。
“我和你爸都養,都養……”
“對,我和你媽都養……”
結果,原來還是把我當成累贅……蒙濛眼神慘淡下來。她緩緩往後退,很快就退到陽台邊。下麵,是幾十米高的地麵。
“這樣死去,也許也不錯……”她喃喃道,嘴角浮起一抹笑。小米啊,這種情節我以為小說才會有,沒想到我會親身經曆……
她向來是以怕疼而出名的,一點點小碰撞她都會哭。但現在她是被憤怒和絕望衝昏了頭腦,毫無猶豫的就用鋒利的水果刀在她脖間重重劃了一刀,她的身體往後仰,跌了下去……
“濛濛!”
這樣,你們就能各過各的,逍遙自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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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坑啦開坑啦~絕對不棄坑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