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心正在流血的時候,酒就是最好的止血藥,雖然會留下難看的傷疤,但是時間會將它還原如初的。
這是胖子在向我借了兩百塊打算去酒吧泡妞時說的,胖子說這些話的時候,眼裏閃著睿智的光芒,深邃的眼神一直通向了酒吧的方向。
“但是在家裏不是一樣也可以喝?”我弱弱地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胖子立即用看白癡的目光看著我,“氣氛,知道嗎,我們需要的是氣氛。在家裏喝酒,虧你想得出來……”
…………
我現在就是在酒吧裏的一個角落。
五顏六色不停地閃爍的燈,強勁的音樂,舞池裏瘋狂舞動的人,忙碌的服務生,還有守門的保安。這就是氣氛,我卻完全感受不到有什麼不一樣,我現在隻需要酒。
“你小子怎麼躲到這疙瘩裏麵了,害得我好找。”胖子搶過我手中的瓶子,將剩餘的半瓶啤酒一口氣喝完,說,“剛才走了幾裏路,渴死我了。”
我無語,隻好將另外再開一瓶,又默默地喝起來。
胖子本名徐謙,是我的大學室友,也是最好的朋友。瘦得像竹竿,一米八的身高也就將近一百斤。大一剛搬進寢室胖子就告誡每個人以後見到他必須叫他“胖子”,這樣說不定哪天就能引起哪個美女“慧眼識英雄”。胖子自封為“情聖”,稱自己熟讀孫子兵法、精通人類心理學,並且已經將兩者糅合到了愛情之中,形成了新的理論,近期已經有出書的想法。在成功撮合了他班上幾對男女後(據他自己說),“情聖”在廣大人民群眾的心中根深蒂固。雖然他自己至今仍是單身,而且失戀的次數……
“不就是失戀嗎?這世界每天沒有一億也有八千萬,都照你這樣子,我幹脆也去開酒吧算了,肯定賺瘋了。”
“失戀的又不是你,肯定這麼說了,等有一天……”還沒說完,我就意識到我錯了,和胖子說這個不是被他逮著機會吹噓嗎。
果然,胖子怒目圓瞪,情緒激動,一仰頭將瓶子裏十二度的啤酒喝光,顯得很粗獷的樣子,啪得將杯子摔在桌上,“老子當年失戀的時候你還在地上玩泥巴呢,就大一那會兒,你知道的吧,一個星期失戀八次。我的第一個女朋友蘭蘭,那可是我的初戀情人。還有第二個女朋友圓圓,校花。第三個,文靜大方。第四個,活潑可愛。第五個……”
“停停停。”我趕緊用國際手勢阻止胖子繼續下去,要不然等他說完了,天該亮了。“我怎麼記得你當年好像在酒吧裏呆了整整兩個星期,每天都是我把你扶回去的,對了,假也是我幫你請的,理由好像是你姥姥掛了。”
“你知道個屁”,胖子大有惱羞成怒之勢,“這就是經驗知道嗎,我可以用我無比豐富的經驗很負責任的告訴你,愛情,這年頭已經不存在這種東西了。想開些吧,小夥子。”
我不做聲了,開始悶頭喝酒。
“我知道你不信,好吧,咱們來說說馮媛媛。你對她夠好吧,省那麼多錢,吃那麼多泡麵,變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陪她吃陪她喝陪她玩到頭來換來了什麼。我告訴你,她隻是玩玩你罷了,隻有你傻不啦幾的以為她愛上你了,你仔細想想你們有愛情這個東西嗎。”
我開始回憶我和馮媛媛在一起的日子,那麼的開心,甜蜜。我們在操場上捉迷藏,在屋簷下躲雨,結伴去旅遊……這些難道還不是愛情嗎?她在我麵前總是有著發自內心的笑容,她不愛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