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說服中的禁忌——那些讓說服力大打折扣的錯誤(2)(1 / 2)

不難看出,愈是愛表現的人,愈是無法精通每件事。交朋友應該是互相地取長補短,別人比自己專精的地方就不恥下問,即使是自己很專精的事,也要以很謙虛的態度來展現實力,這樣才能說服他人。

所謂很謙虛的態度,是指對於自己專精的事物,不妨表示一下自己的意見,隻是說話技巧要高明。

現代社會可以說是一個高度複雜的信息時代,每個人所吸收的知識都不可能包含萬事萬物。若沒有虛心的態度與人交往,如何能夠受到大家的歡迎?凡事都自以為是的人,必然得不到大家的尊敬。

因為不論是不懂裝懂或是真的無知,都同樣有損交際範圍的擴展。

有位不具規模的小雜誌社社長李先生,不管在什麼場合,他總喜歡裝腔作勢,故意降低自己的聲調來表現出莊重的樣子。不但如此,他也總是一副無所不知的模樣,老是讓人覺得他是在作自我宣傳。

然而,不論他再怎麼裝腔作勢,夾著再多的暗示性話語或外語來發表高見,還是得不到他人的認同。而這位仁兄所出版的雜誌或周刊,也永遠上不了台麵。他所出版的刊物,總是被人批評為現學現賣、膚淺的雜學之流,因為他對任何事都喜歡來評判。當他一開口說話,旁邊的人就說:“天啊!又要開始了。”然後便咬著牙,萬分痛苦地忍著。

像李先生這樣的行為,和說大話、吹牛並無不同。自己本來沒有高人一等的智慧,卻裝出一副什麼都知道的樣子,會讓人看做是虛張聲勢的偽君子。在朋友關係中最令人敬而遠之的,就是這種總是不懂裝懂的人。承認自己也有不知道的事並不丟人,為了要自抬身價而不懂裝懂,一旦被對方看穿,反而會令對方產生不信任感而不願與你交往。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不可能每件事都很精通。所以,在人際交往中一定要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切忌不懂裝懂。

禁忌四:粗枝大葉

思維的淺陋讓我們的語言變得粗俗而有失精準;而語言的隨意淩亂,又使我們更易於產生淺薄的思想。

——喬治·奧威爾

人們在日常交談中,常會犯些小毛病,有些人認為這都是生活中的小節,所以不去重視,甚至用“君子行大禮而不拘小節”來寬慰自己,而不知道就是因為這些不起眼的小節,在時刻影響著自己的說話形象,減低對方與你交談的興趣,甚而惹起別人的反感,所以還是小心防範,並設法加以糾正為好。

1.咬字不清

有的人在談話中,常常會有些字句含含糊糊,叫人聽不清楚或者誤解了他的意思。所以,不說則已,隻要開口,就最好把每個字都清楚準確地說出來。

2.話有雜音

這比喜歡用多餘的字句更令人不舒服。有些人在說話的時候會加上許多沒有意義的雜音。例如一邊說著話,鼻子裏麵一邊“哼哼”地響著,或是每說一句話之前,必先清清自己的喉嚨,還有人一句話裏麵加上幾個“呃”字……這些雜音會使人產生一種生理上的不快之感,好像給你的精彩的語言蒙上一層灰塵。

3.用字籠統

有些人喜歡用一個字代替許多字,譬如,在所有滿意的場合,都用一個“好”字來代替。“這歌唱得真好!”“這是一篇好文章。”“這山好,水也好!”“這房子很好。”“這個人很好。”……其實,別人很想知道一切究竟是怎樣的好法。這房子是寬敞,還是設計得很別致呢?是材料很結實嗎?這人是很老實呢,還是很慷慨、很喜歡別人呢?單是一個“好”字,就叫人有點摸不著頭腦。還有這樣的人,用“那個”這兩個字代替幾乎所有的形容詞,例如:“這部影片的確是很那個的。”“這件事未免太那個了。”“這封信叫人看了很那個的。”……產生這一類毛病,主要是由於頭腦偷懶,不肯多費一點精力去尋找一個適當的字眼。如果放任這種習慣,所說的話就容易使人覺得籠統空洞,沒有內容,因而也就得不到別人適當的重視了。

4.過於誇張

有人喜歡用誇張的語言去強調一件事物的特性,以引起別人的注意。但也有人無論在什麼場合都采用這種說法。例如:“這個意見非常重要!”“這本書寫得非常精彩。”“這是一部非常偉大的戲劇。”“這種做法是極端危險的。”“這個女人簡直是無法形容的美麗。”……如此這般,講得多了,別人也就自然而然地把你所誇大的字眼都大打折扣,這就使你語言的威信大為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