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和朋友加深感情的說話方式(3)(1 / 2)

一般來說,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當朋友表現得比我們優越時,他們就會覺得自己是一個重要人物,心理上就會有一種自豪感;而當我們表現得比他們優越,他們就會產生一種自卑感,造成羨慕和嫉妒。

sunv是紐約市中區人事局最得人緣的工作介紹顧問之一,但是她初到人事局的那幾個月,在她的同事之中卻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同事們之所以不願意接近sunny,因為每天在同事麵前,sunny都使勁炫耀她在工作介紹方麵的成績。例如,她新開的存款戶頭,以及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

“我工作做得不錯,並且深以為傲,”在一次培訓課程上,Sunny對拿破侖?希爾說,“但是我的同事不但不分享我的成就,而且還極不高興。

我渴望這些人能夠喜歡我,我真的很希望他們成為我的朋友。在聽了你提出來的一些建議後,我開始少談我自己而多聽同事說話。他們也有很多事情要吹噓,把他們的成就告訴我,比聽我吹噓更令他們興奮。現在當我們有時間在一起閑聊的時候,我就請他們把他們的歡樂告訴我,好讓我分享,而隻在他們問我的時候我才說一下我自己的成就。”

sunny的故事告訴人們,一個人要想獲得朋友的青睞,就應該謙虛一點,處處讓朋友表現得比自己優越一點。這正如德國人的一句諺語,大意是這樣的:“最純粹的快樂,是我們從那羨慕者的不幸中所得到的那種惡意的快樂。”或者,換句話說:“最純粹的快樂,是我們從別人的麻煩中所得到的快樂。”

是的,你的一些朋友,從你的麻煩中得到的快樂,極可能比從你的勝利中得到的快樂大得多。因此,在朋友麵前,我們對於自己的成就要輕描淡寫,不宜鋒芒太露。

與朋友爭論時盡量保持冷靜,避免傷和氣

再親密無間的朋友也難免會有口舌之爭,在與朋友發生爭論時,若要想你的觀點被認可,不在於誰的聲高誰有理,關鍵在於你能否把自己的想法不露痕跡地輸入到朋友的意識當中。

麵對爭論,絕大多數人是互不相讓,結果爭得臉紅脖子粗,不僅傷了和氣,更影響了朋友之間的友誼。事實上,和朋友爭論不休是毫無意義的。你之所以會對他展開反駁,主要是想使他持有與自己相同的意見。從道理上講,對於那些與你唱反調的人,你或許應該大規模地展開反駁。以便把他們駁倒。不過,即使你做到了這一點,其效果又能如何呢?因此,和朋友爭論時,我們不妨先冷靜思考,客觀麵對。

通常情況下,當有人反駁我們的意見時,我們往往會認為那個人向我們挑戰了,甚至認為他瞧不起我們。於是我們更有力地鼓吹自己的想法及主張,藐視對方的想法及意見,並嗤之以鼻。

其實,當我們與朋友爭論時,必須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在展開爭論時,切勿動感情地大嚷起來,或采取激烈的態度。

為了說服對方,改變他的意見及行為,我們必須冷靜地把事實指示給他看,與他從容地交談。針對這個問題,美國某大學的兩位教授進行了一項實驗。

這兩位教授耗費了7年的時間,調查了發生過種種爭論的實態,例如:夫婦間的吵架,店員之間的爭執,售貨員與顧客間的鬥嘴,朋友間的摩擦等,甚至還調查了聯合國的討論會。

結果他們的實驗結果證明,凡是去攻擊對方自身的人,絕對無法在爭論方麵獲勝;相反,能夠在尊重對方的人格方麵動腦筋的人,則往往能夠改變對方的想法,甚至能夠按自己的想法操縱對方。

從這件事,我們不難獲知:人們都有保護自己,避免被他人攻擊的強烈衝動。當你對他人說:“哪有那種荒謬透頂之事”或者“你的思想;苜問題”之時,那個人為了保全自己的麵子,以及守住自己的立場,定會緊緊地閉起他的心扉。

其次,在和朋友爭論時,不宜直接指出朋友的錯誤。

本傑明·富蘭克林在自傳中寫道:“我立下一條規矩,正視別人的意見,決不讓自己武斷。我甚至不準自己在文字表達上或語言上有過分肯定的詞句。我絕不用‘當然’、‘無疑’這類詞,而是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像’。當有人向我陳述一件我不以為然的事情時,我決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錯誤;我會在回答的時候,表達在某些條件下,他的意見沒有錯,但目前看來好像稍有不同。我很快就看見了收:獲。

凡是我參與的談話,氣氛變得融洽多了。我以謙虛的態度表達自己的意見,不但容易被人接受,衝突也減少了。我最初這麼做時,確實感到困難,但久而久之,就養成了習慣。也許,五十年來,沒有人再聽到我講過太武斷的話。這種習慣,使我提交的新法案能夠獲得同胞的重視。盡管我不善於辭令,更談不上雄辯,遣詞用字也很遲鈍,有時還會說錯話,但一般來說,我的意見還是得到了廣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