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諾蘭德,舊倫敦。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就想當一個幫派成員。當時,對於我來說,當一個幫派成員比當聖者長還好。
在我打工時,看到他們,就有一種歸屬感,一種成就感,在充滿無名小卒的環境中,他們不像別人,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吃飯不用付錢,車子可以停在任何地方,從來不會有罰單,深夜裏一個人走在任何黑暗處,也不用擔心被人搶錢。
不用工作,城裏所有人都依靠他們,每個人都會把自己賺的一份交給他們。
我跟他們唯一接觸的機會,就是在交保護費時,但是那讓我激動,能和幫派成員搭上話,即使我要交上去三分之一的收入。
吉米,他頂多才二十八九歲,但是已經是一個傳奇人物了,隻要他一出現,所有人都像是發瘋了一樣,但更多的是恐懼。
他保護著這座城市,去保護那些聖者沒法保護的人,就像是聖者長的雙胞胎兄弟,但是聖者黨從來不會明白這一點。他們搜尋吉米犯罪的證據,搜尋吉米走私義肢的證據,但是他們從來不會得逞,大家知道吉米是什麼人,知道惹到他的後果。
他就是那種一旦惹上事,整座城都在幫他的那種角色。
在工作時我最喜歡的事,就是看著他們,靜靜的看著,看他們互相開著危險的玩笑,拿槍指著對方的腦袋,有些時候玩笑鬧的無法收尾,甚至會相互開槍。
這些讓人著迷,他們是真正的強者,能控製自己想要控製的東西,他們想要什麼,就去拿,缺錢了,就走進所有開著的店去“借一點”花。
他們把頭發梳到後麵,穿著整齊的西裝,腰帶上麵別著槍,兜裏隨時裝著一遝厚厚的現金,任何幫他們的人,都會得到其中的一張。
一次,我記得有一次,我離吉米隻有一兩米遠,然後我去給他倒了一杯酒,然後,然後他把一張一百美金的鈔票疊整齊放到了我的上衣口袋。
這就是他們,悲慘世界中的勝利者。
那是一段黃金的時光,直到現在依然是我生活中的一個信念,在吉米還沒有跟瘋子奎開戰之前,在王血沒有現世之前,這座城是那麼的安靜美好。
戰爭給人帶來了太多的恐懼,核冬天剛剛過去,久違的太陽,誰會去反抗鬧事呢?
當然也有,來自地下的垃圾們,他們在核戰爭的時候逃到了地下,在地下建立了很多城市,他們是一群螻蟻,當我們已經占領了地上世界時,他們又開始做一些令人作嘔的事情。
他們掏空了幾個城市的下方,幾座城市就這麼消失在了人們眼前,人們生氣的朝那個深不見底的洞裏扔垃圾,扔炸藥。
吉米甚至花大價錢買了一門炮,那是核戰爭前的產物,但對於我們來說,這已經是能買到最好的了。
惹到吉米不是一件好事,他每天朝洞下打幾十發炮彈,誰讓那個消失的城市就在我們的邊緣。吉米差點花光了所有的錢,還好他是個幫派分子,完全不用在乎那些。
等熄火了半個月之後,吉米又穿著西裝出現在酒吧裏,給他開門,就有一百美金。那個黑漆漆的洞,也被人忘到了腦後。
後來,聽說雙子進入了那個洞,他們不停的向下探索,這是件難事,誰知道下麵有多深,會有些什麼。但是雙子不在意,要知道地麵上的人想要進入地下,根本就是癡心妄想,沒有門道,不知道的入口,那是個愚蠢的決定。
我是在十六歲才加入幫派的,那時候我已經羨慕了整整三年。再一次偶然的機會,我才接觸到了吉米,那時候我才剛剛“進化”,進化是現在世界人類的變種,核戰爭讓我們變化,讓我們開始不再是正常的人類。我們才是人類的未來。
就是這樣,在我聲音剛剛開始變啞的時候,我能夠控製別人看到什麼,就是那麼簡單,但是卻給我帶來了很大的方便。
我讓老板看到了他正在洗澡成年了的女兒,讓他的女兒看到了他在門口探進頭去,這當然是假的,但是誰能夠分辨呢?就這樣我看著父女之間越來越冷漠,而我明明發現有些他們都有些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