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蕭韻寒非常的堅持,“大伯已經回燕京了,你就回來吧,我這就去接你回來。”
葉秋了解這冰山總裁的性格,她一旦認定的事情,哪怕明知道是錯的,也會義無反顧的去做。
無奈之下,葉秋隻能道:“算了吧,你就在家裏吧,我開車回來。”
“嗯,好,我在家等你。”
······
掛完電話後,葉秋直接從錢包裏掏出四五百張百元大鈔,遞到了李猛的手中,道:“你自己打車回去吧。”
李猛急忙推了回去,“老大,謝謝你,雖然我家境不是太好,但打車錢還是有的。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已經感激不盡了,怎麼還能要你的錢?”
這小子,還是挺懂感恩的,他也有自尊,不想輕易的接受別人的東西,相比於不勞而獲,他更喜歡靠自己的雙手去掙。
葉秋眉頭一皺,直接將錢塞到了他的外套口袋裏,沒有什麼情緒的說道:“行了,別跟我磨嘰了,拿著錢去買一雙好一點的運動鞋。
就你這脫膠的球鞋都露出腳趾了,要是讓別人知道你是我的小弟,我都覺得丟人······”
說罷,葉秋直接打開車門,開車風馳電掣的離開了。
他不是一個喜歡煽情的人,也不想聽李猛那些感恩涕零的話。
為了照顧李猛的自尊,他故意說的雲淡風輕的,隨便扯了一個理由,說是不想讓李猛丟自己的人。
但,葉秋真的會在乎被別人嘲笑嗎?他會在意李猛丟他的臉嗎?
要知道,才回天海的時候,他就是一身很隨意的裝扮,穿著開膠的布鞋,站在廣場上賣羊肉串。
對於他來說,嘴長在別人的臉上,要怎麼嘲笑是他們的事情,何必去在乎那麼多呢?
李猛雖然是大老粗,有點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但也不是傻子。
望著葉秋疾馳而去的寶馬,他突然就愣在了原地。
對,他是在慶幸,慶幸跟了一個好老大。
葉秋的出現,完全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之前跟韋世豪鬼混的時候,他有一個很霸氣的稱呼,混世魔王。
每天就像個馬仔一樣,跟在韋世豪屁股後麵,屁顛屁顛的,完全沒有任何的人格可言。
而葉秋呢,雖然教訓了他兩次,但是這兩次,都是自己這邊主動挑釁在先。
這老大與韋世豪這種紈絝公子哥不同的是,他雖然也囂張,也飛揚跋扈,但是從不做愧對良心的事情,他光明磊落,堂堂正正!
是的,長這麼大,李猛第一次有了偶像,是那種肅然起敬的偶像。
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盡管沒了張馨渝這個愛慕虛榮,嫌貧愛富的女朋友,但是卻遇到了一個能夠讓他重回正軌,教他做人的老大,這絕對是賺了。
李猛在心底暗暗發誓,以後就要像葉秋這樣,凡事不求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做一個麵朝大海,春暖花開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