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殺呀!殺了明狗!”
“明國的賊兵在這裏!”
清軍不是被擊潰了嗎?怎麼又冒出來這麼多?難道是其他清軍趕來增援皇太極大的主力?想這些已經無用,毛仲立刻吩咐:“戰鬥!”
明軍在大勝之餘,都有些得意忘形,準備不是多充分,稀裏糊塗就被人家的弩箭射倒了好幾位,從馬上倒栽了下來,不過,這些負傷的明軍也不是好惹的,立刻取了步槍,冒著更多的箭弩,開始射擊,同時,其他人也迅速地扔出了手榴彈,一麵將大批的清軍炸暈,一麵也利用硝煙彌漫的機會,趕緊掩護著撤退。
出城以來的一係列戰鬥,步槍子彈和手榴彈的消耗極大,看看子彈,還有每人十顆左右,手榴彈,不過三四顆,在毛仲身邊的人馬,不過三十餘人,滿打滿算,三百顆子彈,百十手榴彈,要對付這麼密集的清軍大隊,實在勉強。
別的不考慮,明軍立刻亂投手榴彈,將一片片的清軍炸死炸傷,不過,清軍人數很多,而且,也非常驍勇,可能發現了明軍不過數十人,膽量大了,稍稍停歇,繼續追來。
明軍不能順著大路跑,否則,精力不足的戰馬難以逃開,於是,在毛仲的帶領下,大家向著沒有道路的地方亂竄,一片片的稀疏樹林,成為很好的遮掩。
不過,清軍追趕得很猛,尤其是那些騎兵,一麵狂呼亂喊,一麵緊緊地粘上來,毛仲勃然大怒,步槍連連射擊,將前麵的打掉了三個,嚇得其他賊兵才放慢了腳步。
“撤退!不要戀戰!”毛仲緊急命令部下向著無人處逃難。敵人太多,雖然在遭遇之時就被幹掉了一百多個,可是,根本無濟於事,源源不斷的敵軍從北麵壓迫過來。
就這樣,因為掩護失去了戰馬的士兵,毛仲等人也無法加快,於是,他下令:“化整為零,分散突擊。必要時候,將步槍砸碎!”步槍是明軍的寶貝,絕對的軍事機密,不好能讓敵軍知曉。
“將軍,將軍,您快走!”幾個士兵焦急地請求。
“你們走吧,來,騎上我的戰馬。”
“不行,”士兵哭了。
“你們把敵人給引開!讓我輕鬆一會兒!”
“不行!”
“那好,我們走吧!”
在危急關頭,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幾個沒了戰馬的明軍,隻好鑽進樹林草叢裏。其餘明軍,向著南麵潰退。
毛仲心裏那個懊惱啊,怎麼這麼大意呢?窮寇勿追的道理,怎麼就忘記了呢?要知道,城外的清軍四路圍困,至少三四萬人,就算皇太極這一路崩潰,其他敵軍來援助的話,自己的二百官兵也可以勉強應付,可是,三岔口,三岔口,一分兵,剩下三十幾個,還怎麼打?
“殺呀!殺!”雖然清軍追趕著,可是,因為明軍亂逃,將清軍也引得分散了,加上亂七八糟的樹林丘陵溝壑的地形,清軍追兵,愈加分散,看看身後,不過數十騎兵,其他步兵的追趕,隱隱約約,幾乎不可聞聲,雖然情況好轉,可是,在毛仲的身邊,隻有三名士兵了,而且,戰馬都疲憊不堪。
“將軍,我們引開敵人!”三名士兵發現敵人已經衝到,大喊一聲,向著樹林那邊走了。
毛仲正要打馬而走,不想,因為駝著他和大玉兒兩人,戰馬已經到了極限,居然一軟,栽倒了!
毛仲無法,隻得迅速拉出被壓的腿,咬牙忍耐住新的疼痛,將大玉兒一抓,掖在右臂下,看看前麵的樹林深處,一瘸一拐地鑽了進去。
真倒黴啊。在樹林的茂密枯草裏,毛仲心裏連連哀歎。想不到剛才還威武拉風,追得皇太極滿世界亂跑的英雄人物,也成了別人的獵物。
毛仲呼呼狂喘著,為自己的三路部下擔憂,好端端的二百騎兵,一百餘步槍兵,居然這樣被毀滅了,真是大意失荊州啊。
將大玉兒放到了草叢裏。自己摸摸身上,嗯,還有三顆手榴彈,很好,當官兒的就能多吃多占,步槍還在,子彈四發。匕首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