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大結局 活在回憶中(1 / 2)

鍾健旭的理由很簡單,自己是長子長孫,更何況做事情一向穩重,從來沒有犯過什麼錯,如果父親不是被人迷惑了或者是威脅,怎麼可能做出如此愚蠢的決定,讓一個外姓女人把握酒店的命脈?

四個人那麼一謀劃,當即決定起訴晴雯,告她偽造遺囑,威脅鍾燁濤,就算要耗費上兩三年打官司,隻要法院封鎖了她的資金來源,讓她落不到好處,那也是好的。晴雯聽到這件事,毫不在乎,一心聘請最好的律師回來打官司。

當初宣讀遺囑的律師氣急敗壞地通知各人:“荒唐!真是荒唐!老爺在擬定遺囑的時候,精神狀態非常好,並且在場的隻有律師和見證人,並沒有任何鍾家的人在場!你們這麼做,若是老爺知道了,不得安寧啊!”

但是周聖棋下定了決心要魚死網破,不聽勸阻。鬧鬧騰騰之中,官司便開打了。果然,因為他們拿不出實質性的證據,官司很快就進入了膠著狀態,雖然晴雯被下令資金不能來往,但是很明顯,勝算很大。

晴雯此時才開始行動,她去見鍾健旭,許諾他,等到思齊成年,可以擔起重責的時候,一定把酒店讓給他管理,永遠不讓酒店沾上外姓人的名字;鍾健旭知道大勢已去,也就半推半就地答應了。

而麵對鍾健柏,晴雯給了他百分之二的股份,如果酒店真的盈利了,他每年能分到的錢也不少。鍾健柏原本就是為了錢,於是得到甜頭後,也開始撤訴了。

晴雯十分大方地給了青兒一棟別墅,讓她與孩子們安心地住在裏麵。青兒被打動,也開始撤訴了。

最後隻剩下周聖棋,晴雯隻是警告了她一番,若是她執迷不悟,堅持要告下去,那麼自已一定不惜任何代價,讓她身敗名裂。到時候不僅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得不到,還要連別墅都被沒收,重新過起以前的流浪生活。

眼見著大家紛紛撤訴,周聖棋也不得不哀歎一聲,時代終於過去了,無論如何,勝者為王,敗者為寇,自己輸了就是輸了,無所謂掙紮了。安安心心地擁有目前的財產過日子,才是最好的。她跟母親一商量,決定撤訴。

事情才真的告一段落,完滿結束。等到法院宣布案子無效的時候,晴雯才終於鬆了一口氣。那一天,她喝的酩酊大醉,十六年了,她從一個青澀的少女到如今成熟的人婦,花了整整十六年的時間,才擁有今天的一切。

幻影中,她仿佛看見了曾經穿著紫色旗袍的自己,端著一杯酒,輕輕地站在鍾燁濤麵前,鎮定地說:“你喜歡操縱人的命運嗎?”

果然,鍾燁濤被打動了,他的出現,改寫了自己的一生。如果沒有他,自己或許會成為一名街市巷婦,每日為三餐而煩惱,終其一生,營營役役。青春是什麼?青春即使不賣,那也會過的。倒不如賣給鍾燁濤,還能換取今日的錦衣玉食、榮華富貴。

“十六年了,十六年了,我終於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了!”晴雯哭了,放肆地哭了。就好像在打一場仗,今時今日,終於勝出了。從此以後,她不用再勾心鬥角,不用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不用再看人的心思而活,不用再看人臉色,她終於擁有了人生中最難得到也最可貴的兩樣東西——自由和財富。

同樣喝醉的也有周聖棋,從十八歲起就跟了老爺,替他生下兩個孩子,原本以為從此大富大貴,衣食無憂,但是分到的財產卻不盡如人意,這怎能不算遺憾呢?如果當初,當初嫁給了鍾健柏,會不會結果不一樣呢?但是人生又怎能有如果,一旦選定了,就要承擔起後果。將來……將來她要怎麼辦呢?兩個孩子要怎麼辦呢?

他們既失去了父親,也沒有得到厚重的遺產,人生的路,漫長迂回曲折啊!每每想到這裏,她便不由自主地落淚。

反倒是大太太最像個無事人,鍾健旭好奇地問道:“母親,難道你不難過嗎?”大太太微微一笑,說道:“二十幾年了,他從來沒有關心過我,即使偶爾來一次,也是應付式的。如今老爺壽終正寢,是喜喪,我又如何難過呢?活下去的人,終究是要好好地活下去。”

二太太和三太太也是,十分平和地接受了這一切,想開了,一切也就沒什麼了。過起了田園生活,倒是發覺十分的有趣,每天生活得十分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