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一章 兄弟倆(2 / 2)

“這個……這個……”看著他們依舊還想繼續再戰的神情,馮縣丞有些顫抖的開口問道:“不知道耿……耿公子前來找本衙有何貴幹?”讓他們再吵下去,到時出了事,第一個掉腦袋的就是自個兒。

直到此時,幾個人才意識到旁邊還有一個人。耿青峰雖對這個縣丞沒啥好感,但該孝敬的卻從沒納下。“哦,不好意思,馮縣丞!剛才讓你見笑了。青峰此次前來,是想請府衙把西郊的那塊空地劃給青峰。”現在他當然不會說想買下這地,要不然到時指不定他會怎樣漫天叫價。

這事聽師爺說過,因此這馮縣丞倒也知道一些。“耿公子,你可知道那塊地是塊荒地?”這年頭,這荒地是沒人要的。雖說會減免三年的賦稅,但誰也不能保證一定能一番美好的景像。

“這個青峰倒是知道,昨日我耿家管家和王敬曾一起來詢問過師爺。青峰也已十六,應該可以得到一些劃分的田地。如果馮縣丞覺得不好辦的活,不如將那些個荒地就當成應劃分給青峰的土地就好了。”

聽著耿青峰說昨日王敬也來過,這馮縣丞本想在這荒地上撈一筆的想法立刻被打消。“哪裏哪裏!”說著,這馮縣丞還用袖子輕拭了一下額上那幾滴汗珠。“耿公子即已想好,可直接找師爺簽了文書,那些荒地就是你的了。”現在的他,隻想快點打發掉其中一方,免得多起禍端。

漢代至唐代 漢王朝建立後,土地兼並日益嚴重,成為突出的社會矛盾。西漢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指出當時土地的占有十分懸殊:“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而租稅又極重:“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為了限製土地兼並,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的限田原則(《漢書?食貨誌上》),但沒有具體的限田規定。此後在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們主張複井田,而桑弘羊則認為“足民何必井田”(《鹽鐵論?力耕》),這是最早出現的關於恢複井田問題的爭論。西漢末年,師丹重提限田論,孔光、何武據此提出具體的限田標準:不論貴族、平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以三年為期,到期過限部分沒收為官;商人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漢書?哀帝傳》、《漢書?食貨誌上》)。限田思想經董仲舒創議後,不斷有人申述發揮補充一些較具體的內容。

北魏以後,北齊、北周、隋及唐初都是均田思想繼續流行的時期,而以唐代最為周密細致,並具有若幹新的特點。如規定奴婢與牛不再受田;專以男夫為分配土地的對象;世業田的比重相對增大,買賣尺度放寬,甚至須還受的口分田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買賣;工商業者及僧道都被納入均田對象的範圍等。

“那行,我們直接去找師爺就行了。”說著,他還不忘輕蔑的瞅了慶王一眼,才轉身帶著王敬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