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講故事(2 / 2)

一天,鄭員外的朋友來找他,兩個久未相見的摯友把酒言歡,從中午一直喝到日落,最後醉醺醺的睡下。

但是,那朋友卻沒有什麼好心,他來是希望鄭員外借給他一筆錢,因為他在外麵欠了不少的賭債,已經被逼到走投無路了。

可是鄭員外並不願意借錢,一是因為朋友要的數額太大,二是因為這朋友已經深陷泥潭,而且執迷不悟,怕他有了錢財更不能離開賭場。

因為沒能得償所願,朋友特別生氣,怒氣衝衝的離開,並且與鄭員外斷絕了朋友關係。

本來,這件事過後除了鄭員外心中一直有些無奈和遺憾之外,其他的倒是一切都雲淡風輕的過去。

可不知為何,不足半年,整個鄭家就被賭場的人困住,要求鄭家償還那朋友所有的賭債。

聽到這樣無理取鬧的要求,鄭員外當然不願意,告訴那些人,如果他們再逼迫下去,就要報官,絕對不會放過他們。

冷笑一下,那個為首的人竟然拿出來一張借據,上麵竟然寫著是鄭員外借了賭場的錢。賭場的人有借據,如果鄭員外不願意償還,他們就要直接把鄭員外府上的所有東西全部搶走。

雖然鄭員外根本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但是那些賭場的打手實在是太厲害了,很快就把整個鄭家劫掠一空。

見到這種情況,鄭員外十分痛苦,便真的告到了官府。

可是官府裏的人是看錢的啊,被劫掠的鄭員外再有名望也沒有任何用處,最後還是被那縣官以“借據”為由判了錯,將他所有的財產全部給了賭場,甚至連一間遮風擋雨的茅屋都沒有給鄭員外留。隨後,縣官把鄭員外逐出了縣衙。

失去了一切的鄭員外好在還有些朋友幫助。那些朋友給了鄭員外一定的幫助,雖然不能讓他回到以前的日子,但好的是能讓他做到衣食無憂。

還有幾個仆人,沒有什麼親人,便繼續跟著主人,在那個小房子裏照料。

可是鄭員外不想這樣渾渾噩噩的度日,最後決定要前往州府,申訴冤情。

但不知怎麼回事,鄭員外的決定讓縣官和賭場的人知道了,他們居然假扮劫匪,一把火燒了鄭員外暫居的院落,把裏麵的人全部殺死。

那天晚上,火光衝天,喊聲振聾發聵,讓人不住的瑟瑟發抖。

第二天,所有人都看到了一片狼藉,可是卻沒有任何辦法。因為縣官就以山賊為由結案,根本不允許任何人再談及這件事。

那鄭員外合家上下,連屍體都被簡單的丟到了這山上的角落裏,沒有人去掩埋,血血被山中的禽獸當成美味的口糧,連骨頭都不知被什麼動物嚼碎吞進了腹中。

一晃三十年都過去了,那件事就被老人淡忘了,可是深受其害的人,卻永遠也忘不了。

那個人抬起頭,在燒傷後的臉上幾乎看不清眼睛的樣子,但是卻能看到兩行濁淚流出,一顆一顆,仿佛在敲打著人的靈魂。

寒風,吹到那人臉上,是麻木和猙獰的共存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