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遜當時在普林斯頓確實是進修的食品專業的課程,後來我繼續在普林斯頓修碩士,愛德華去了賓夕法尼亞,而他卻突發奇想又去哈佛法學院讀了個法律專業出來。”
丹尼斯見存希還沒完全消化掉這種驚悚劇情,便好心地作出了相應的解釋。
“呃……所以他不僅是歐洲調酒比賽冠軍,還拿著美國律師執照?”
存希指著威爾遜,用一種很滑稽的表情和腔調確認著。
“嗯,不過我覺得很奇怪,我主修刑事法。副業是民事法,不過,為什麼你會來找我還說有CASE給我做呢?我最近沒得到我會當主控官的CASE啊。”
威爾遜撐著自己的臉,意興闌珊地望著丹尼斯。
丹尼斯正要開口回答,米歇爾進來了,拿著兩杯咖啡,然後又報進來一堆文件。
“老板,這些都是客戶資料,你好歹也看看吧。不然,我隻好告訴這些貴客說你在酒吧打工了。”
米歇爾麵無表情,說出來的話威脅十足。
“哦喲,我給你工資可不是要你來威脅我的。我好傷心啊,米歇爾。”
米歇爾沒理他,隻是點頭對丹尼斯示意,便徑直出去了。於是空無一物的辦公桌上,突然就又堆了好幾個文件夾。
“說吧,你是什麼事情找我幫忙。看在是朋友的份上,律師費我給你打個八折。這個谘詢費用嘛,就免了你的吧。”
威爾遜一邊說著,一邊隨意拿下來一個文件夾翻看起來。
“……存希一年前將自己家裏的一件項鏈抵押給了一個典當公司,並簽署了相應合同,如果一年之內不贖回,典當公司才有權利隨意處置那個項鏈。可是昨天我陪存希去了那家典當公司,那條項鏈卻已經被別人拿走了。”
“嗯,這麼看來,合同已經簽署,童叟無欺,他們在一年之內講東西與他人交易,主動違反條約。這場官司,贏麵百分百。”
威爾遜沒抬頭,繼續翻看著手裏的資料簿。
“不過我覺得奇怪的是,你們是哪家典當公司啊?”
“……溫切斯特,就是在市中心街角的那個。和你好像還是鄰居吧。”
丹尼斯話音剛落,威爾遜便拿下了眼前的文件夾。
“據我說知,那家典當公司成立很久了。怎麼會出這種幼稚的差錯?沒有當票,他們怎麼可以讓人在一年之內拿走簽署了這種保留條約的物品?”
威爾遜一針見血,一開口說話就戳中了重點。存希眼睛微微睜了睜,真的有點相信他是有正當執照的大狀了。
“有人拿了存希的當票,不止是當票,還有她所有有效ID的複印件,資料齊全地跑過去送上了七十萬美元的支票,為的就是講那條項鏈搞到手裏。”
丹尼斯進一步回答,當他說完這些的時候,存希的眼神一黯,顯然還沒有從這件事情中釋懷。
“嗯……這麼看來的話,就有些棘手了。雖然合同是存希和典當公司之間簽的,可是那隻是合同,當票上麵是不具名。再加上當時那個不明人物有備而去,典當公司見到有錢收,當然就放鬆了警惕。畢竟,沒有人會花那麼多錢去偷竊一個無關緊要的東西吧?當然,這是正常人的思維,這個不明人物的思維,貌似有點不正常。”